因流产请病假被开 职业孕妇有哪些权利你要懂

因流产请病假被开 职业孕妇有哪些权利你要懂

因流产请病假被开除,女职工将公司告上法庭。原来黄女士跟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因为黄女士确诊怀孕后感觉到身体不适,于是请假回家就诊。此后两个月黄女士向公司提交妇幼保健院的疾病证明书等资料,证明有先兆流产。但是公司认为黄女士提供的只是常规检查,并不能证明身体不适。多次催促之下以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怀孕达7个月或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期间内应该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