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服饰之 清代男子服饰

清王朝时段推行剃发易服,顺治九年(1652),钦定《服色肩舆条例》颁行,从此废除了明朝的冠冕、礼服。明代男子一律蓄发挽髻,着宽松衣,穿长统袜、浅面鞋;清时则剃发留辫,辫垂脑后,穿瘦削的马蹄袖箭衣、紧袜、深统靴。但官民服饰一律泾渭分明。 清朝是以满族统治者为主的政权机构,满族八旗服饰随朝代的变更冲进关内。旗人的风俗习惯影响着广大的中原地区。从公服开始逐渐推向常服。

清代男装主要是长袍和马褂,袖端呈马蹄形是历代不曾见过的。长袍造型简练,立领直身,偏大襟,前后衣身有接缝,下摆有两开衩(古时称“缺裤”),四开衩和无开衩几种类型。皇室贵族为便于骑射,着四面开衩长袍,即衣前后中缝和左右两侧均有开衩的式样,平民则着左右两侧开衩或称“一裹圆”的不开衩长袍。

在我国文学名著《红楼梦》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一节中,记述了一段内容“那日宝玉本来穿着”一裹圆的皮袄在家休息,忽听贾母要来,便去换了一件狐腋箭袖,罩了一件玄狐腿外褂。这里说明“一裹圆”,是休闲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所以贾母的到来,必须换掉便装,改着正式穿戴。满清时期长袍外面的马褂身长不过膝,袖宽且短。衣服上的佩饰比较琐繁,一个金银牌上垂挂着数十件小东西,如耳挖子、镊子、牙签,还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枪之类,佩挂饰物在清代已经形成风尚。

男装中以褂最为盛行,马褂是旗人男子四种制服之一。四种制服为礼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马褂即行服。马褂自康熙年间进入富家后,军服也用此制。史料《陔余丛考·马褂》记“凡扈从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战裾,短褂亦曰马褂,马上所服也”。马褂做为外用,有单、夹、棉几种不同做法,一般采用石青、绀色、黑色等较素的颜色,习惯上不用亮纱原料。在乾隆年间,有翻毛皮马褂,为贵族服用,官职人员着褂在胸前背后缀有补子叫“补褂”。马褂又名“德胜褂”。清初马褂采用天蓝色。乾隆时以玫瑰紫为佳,清末深绛(赤、大红)最流行,民国时期流行浅灰和浅驼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