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界约签订的历史背景:为什么签订该条约
满洲里界约
《满洲里界约》又称《齐齐哈尔协议书》,是清朝与沙皇俄国于1911年(宣统三年)12月20日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签订的最后一个丧权的边界条约。清方代表是黑龙江巡抚周树模,俄方代表是菩提罗夫。
签约背景
中国内蒙古东北部呼伦贝尔地区与俄罗斯毗连的水界和陆界,是1689年清俄《尼布楚条约》和1727年清俄《恰克图条约》划定的。但随着沙俄侵略*的扩张,这一带界务纠纷日渐增多,俄国人非法越界侵占大清国领土的事件屡有发生。清*为防止沙俄扩大侵略,于1909年由外务部照会沙俄*,提议双方派员会勘边界。1910年4月,沙俄同意清*的建议。
1910年5月,清*命黑龙江呼伦道宋小濂为勘界委员,与沙俄勘界委员儒达诺夫在满洲里举行会议。此次会议历经3个月,会谈10余次,决定先勘水界后勘陆界。满洲里一带的水陆国界,由于清俄双方长期未予会勘,水路国界河身淤积,港汊纷歧;陆路国界,界点毁失,界线不清,而且旧约条文简略,又无当时图籍可凭。
这些客观因素成了沙俄任意侵占大清国领土的借口。对水路,俄方舍条约不据,硬说历史上河流曾改道西移,强指右岸河汊为额尔古纳河旧河道,并欲将靠近大清国岸边许多河中洲渚划入俄境。
会勘陆路界址时,俄方往往远离历史上习惯的边界线,而深入中国境内十数里或数十里寻找边界点,牵强附会指某地为旧约所定的界点,并以武力恐吓要挟,迫使中方认可。宋小濂据理驳斥,并向俄方的武力威胁提出*。
但清*对沙俄的侵占意图,一味采取妥协退让的态度,唯恐交涉破裂。1911年5月,清*派黑龙江巡抚周树模为会勘中俄边界大臣,与俄方代表菩提罗夫在齐齐哈尔进行谈判。
会议之前,沙俄在满洲里边界附近多次增兵,进行武力威胁。会议中,俄方要求将满洲里划归俄国,周树模据理力争,坚决不让。俄方又提出大清国应在水陆两界其他地方作出让步,作为俄国不侵占满洲里的交换条件。
12月20日,周树模*同俄方签订了《满洲里界约》。
此时,辛亥革命已爆发,清朝覆灭在即,沙俄有鉴于此,遂照会清外务部,以该界约“无须由两国*批准,*视为完全了结”。《满洲里界约》就如此匆匆地成为了“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