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遇春大儿子常茂诈死 竟然骗过了朱元璋?
洪武二十年茂从冯胜征纳哈出。茂多不奉胜约束,胜数诮责之。茂应之慢,胜益怒,未有以发也。副将蓝玉率常荗等受降时,常荗以纳哈出不敬欲出走故,砍伤纳哈出,纳哈出所部闻之,有惊溃者。胜故怒茂,增饰其状,奏茂激变,遂械系至京。茂亦言胜诸不法事。帝收胜总兵印,而安置茂于龙州,二十四年卒。
大意是,常茂与冯胜为子婿关系,在军营常茂多不受约束。当时纳哈出投降,在酒宴时,常茂感觉纳哈出对他不尊敬,砍了纳的部下。于是,常茂和老丈人就开始告状,结果两人都没得好。冯胜的兵权被没收,而常茂也被贬到龙州,四年后死亡。
正常情况下,这事也就过去了。不过后来,有人告发常茂假死。
初,龙州土官赵贴坚死,从子(同祖父但不同父的堂弟的儿子)宗寿当袭。贴坚妻黄以爱女予茂为小妻,擅州事。茂既死,黄与宗寿争州印,相告讦。或构蜚语,谓茂实不死,宗寿知状。帝怒,责令献茂自赎,命杨文、韩观出师讨龙州。已而知茂果死,宗寿亦输款,乃罢兵。
史说常茂贬到龙州后,并不太平安份。一是纳妾,他谪居龙州,带罪之身,居然纳当地土司赵贴坚妻黄氏之女为妾。二是擅权。土司赵贴坚死后,其侄子赵宗寿继任,但是常茂和贴坚的老婆黄氏等人仍把持当地政务,引发赵宗寿诸多不满。于是,后面的事情,一锅粥。宗寿上奏告常茂,后又说常茂死了,贴坚妻黄氏则告宗寿仍侄子非亲子,不应该承袭土司位。不久,又有人告,说常茂并没有死。朱元璋大怒,下诏严查。结果赵宗寿竟然拒命不出,讫不从命。朱元璋即诏发湖广江西所属马步官军六万,会讨龙州等地。皇上的意思是明确的,你赵宗寿亲自来见,说明常茂已死,则“宥其罪”,宽大处理,若诈遣人来,则进兵讨之。最后,赵宗寿到京,说明常茂确实已死,朱元璋才作罢。
广西常氏族谱证实常茂不仅没死,而且子嗣众多,跑到偏远之地,隐居起来了。这个说法,有点道理。常茂“死”前一年,朱明王朝发生了一件大事。因为胡惟庸一案的牵连,李善长并其妻女弟侄七十余人被杀。
李善长是什么人?淮西首领,建国功臣,朱元璋最重要的谋臣,而且也有免死铁券,这样的人都能全家被杀,贬置龙州的常茂自然胆战心惊,因为朱元璋对他的结论是“诱合诸蛮,肆为不道”,这还了得?于是,常茂感到大势不妙,做出诈死的决定,并故意通过政敌赵宗寿之口传到京都,以让皇上确信。
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常茂诈死的说法终于传到皇上耳中。此时,赵宗寿可能也发现上当了,常茂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无法交待啊,所以只能“屡诏不至”。直至朱元璋下诏讨伐,赵宗寿才不得不“伏罪来朝,乞罢兵勿征”。这时候,即使他知道了常茂诈死的事实,也必须硬着头皮制造常茂已死的假象。但上奏常茂已死、后又屡诏不至的事实说明,赵宗寿心中是有鬼的。正是在这种境地之下,常茂只能做出离开龙州的人生重大决定。
明史说,洪武二十五年,即常茂“诈死”第二年,朱元璋封常遇春次子常升为开国公,圣旨中说“惟惜殁后无嗣,承袭仍须有人。兹遵兄终及弟之例制,封尔升为开国公”。按此说法,本来是应该封常茂的儿子的,可惜他没后人,只好封了他的弟弟。
据信,常茂与冯氏夫人(冯胜女)曾有三个儿子,怎么就“无嗣”了呢?
有一种说法,比较有合理性。常茂“诈死”跑路之后,常茂和冯氏夫人经过周密安排,根据当时的政治大环境,常茂自己跑了,也妥善安排了冯氏夫人和儿子们,朱元璋杀人如麻的做派,肯定让他们极有顾虑,因此,策划躲起来,隐姓埋名、人间消失是最好的办法。再说,他们也有这样的条件。比如,洪武二十四年,开平王常遇春之妻蓝氏夫人还在世,她绝不会坐视不管,一定会千方百计地施以援手。其时,舅老爷凉国公蓝玉还在位(蓝玉案发生在一年之后),有职有权,他完全可帮助其外甥和其儿子解围。依此观点的人,推测是大舅公蓝玉安排了常茂的儿子们去了山西从军为伍,等待机会东山再起。但是,一年后,蓝玉自己也出事了,而且株连了一万五千人之多,史称“蓝狱”。在这种恶劣的政治环境下,常茂的儿子们,谁还有胆出头露面?彻底人间消失,才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至于常茂本人,有一个说法是,洪武二十四年,常茂带着小妾李氏夫人逃了,逃至广西恭城县五排瑶(今恭城县观音乡白竹铺村)深山中隐居,数年后迁至常家村(今恭城县栗木镇常家村)定居,李氏生四子,长子常智、次子常慧、三子常贤、四子常良。常茂卒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终年58岁,葬于栗木镇大合村,为防日后不测,采取深葬不修坟形,谨置白石一块为记。弘治年间,国家太平,年景颇佳,明孝宗朱佑樘,对开国元勋子孙被贬谪者,沦为庶民,“寸禄不享,实感不忍”,于弘治五年(1492年)三月八日下诏,复用功臣后裔。常茂子孙尚有余悸,不愿受禄封号而辞谢。
1989年夏,经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普查考证确认,常茂墓为文物点,并发文通知,明文规定加以保护。此墓可不可信,也只有随意了。因为,各地为争名人之后,发生过五花八门的举止。不足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