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会和沐王府见面就掐架?真实历史让人震惊

很多读者都看过金庸先生的《鹿鼎记》,这是一部非典型的武侠小说,主人公是一个武功极差,但运气贼好的小混混韦小宝,这活宝之所以让人过目不忘,大都是羡慕他有七个如花似玉的大小老婆。

不过,我们在关注主线韦小宝的奇遇时,不难发现金庸先生在支线中埋下了不少耐人寻味的伏笔,比如天地会和沐王府的纠葛。他们每次见了面都要为了“拥唐拥桂”互掐,掐得那个投入,反而把共同的抗清大业给扔到一边去了。

那么这个让韦小宝摸不着头脑的“拥唐拥桂”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今天笔者就从正史的角度解释一下,为什么会出现“拥唐拥桂”之争?

天地会这个著名的反清复明的组织相信就不要再多做解释了吧,很多电视剧电影中都有涉及,大家也都耳熟能详。我们需要稍微花点时间来了解一下“沐王府”到底是什么组织?

简单的说,就是在明朝初年云南平定以后,朱元璋的养子沐英镇守云南,其镇滇10年间,大兴屯田,劝课农桑,礼贤兴学,传播中原文化,安定边疆,可谓大功臣,可惜年仅48岁就病死在云南任上。朱元璋得知消息后十分痛心,命归葬京师,追封黔宁王,沐氏子孙世代承袭,镇守云南,直至明朝末年。从此沐王府成为云南一方举足轻重的*,在清军入关以后的南明史上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交代完争执的双方以后,我们就要来看看他们为什么要争“拥唐拥桂”?

这是一段发生在明末清初的故事,这段时期也可以被称为“南明”。崇祯皇帝在景山上吊自尽以后,明朝在南方的残余*拥立南渡的明朝宗室称帝,领导全国人民的复国大业。先后经历了弘光皇帝、潞王监国、隆武皇帝和鲁监国、绍武皇帝和永历皇帝等几个主要政权。今天的故事就是发生在隆武皇帝和鲁监国政权被灭以后,绍武皇帝和永历皇帝的争立。

在1645年到1646年之间,南明有两个政权,一个鲁监国,一个隆武帝,这两个政权之间互相倾轧,根本不能形成合力,反而互相掣肘,所以清军在浙江和福建的军事行动十分顺利,这两个政权很快就崩溃了。

1646年(清顺治三年,明隆武二年、鲁监国元年)五六月间,清军进军浙东,明军或降或败,鲁监国的抵抗*基本消失殆尽,鲁监国逃亡海上,鲁监国政权名存实亡。

随后清军继续南下,占领赣南,随之进犯福建,由于郑芝龙的投降,隆武帝在逃亡的路上被清军俘虏,最终在汀州遇害。隆武帝虽然是一个有为之君,但无奈没有班底,只能依靠郑芝龙,何腾蛟等军阀督抚。

但是他们根本不听隆武帝的号令,或者阳奉阴违,导致隆武帝不能在大局上统一部署,最终形势继续恶化,导致覆灭,隆武帝也最终殉国。可以说隆武帝这个疏藩还是存留着朱元璋、朱棣身上的宏才大略,只可惜生不逢时。

了解这两个政权的结局之后,我们又回到了老问题,立谁当皇帝?

其实在之前已经讲过了,神宗皇帝还是有男性后裔的,就是在广西的桂王一系,那么此时桂王是神宗的孙子朱由榔,血统十分纯正,理当被立,之前桂藩因为地理的原因没有被立为皇帝,甘于向隆武帝称臣,那么总归轮到我了吧。

我们可以看看1646年10月左右的形势图,此时南明已经丧失了福建、江西,已经全线退缩到广东、湖南一带,而此时桂王朱由榔在广东肇庆,那么从血统和地势等因素来看,桂王的登基顺理成章。

于是在广西巡抚瞿式耜等人的拥立下,同年十月初十日朱由榔称监国于肇庆。并准备登基称帝,领导南明剩余的*继续抗清。

如果朱由榔顺利登基称帝,形成对南明剩余*的统一领导,也许大事仍可为,但是事与愿违,朱由榔因为避清军南下的兵锋而遁走,置广东军民与不顾,导致民心丧失。

原隆武朝大学士苏观生在摇尾乞怜于永历政权而不得,利用永历逃奔广西的契机,援引“兄终弟及”的原则,拥立隆武帝的弟弟、续封唐王朱聿鐭于广州监国,并抢在永历帝之前于十一月初五日称帝,改明年为绍武元年,史称“绍武政权”。

兄终弟及”本是皇明祖训的传位原则之一,从法理上来说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关键问题是“继承的是谁的位?”“谁是这个兄?”苏观生在这里巧妙的利用了规则的漏洞,因为新登基的绍武帝是先帝隆武帝的弟弟,兄终弟及看似名正言顺。

然而要知道,隆武帝只是偏安一隅的政权,而且前后持续也不过一年多的时间,所以要继他的统,这个合理性恐怕要比继崇祯的统弱得多,所以同样是“兄终弟及”,从天下人心来说,还是朱由榔“兄终弟及”的合法性要高一些。

很多拥立永历帝的大臣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朱由榔随后于十一月十二日返回肇庆,十八日正式登基称帝。然而就是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原本名正言顺的事情被朱由榔搞得“师出无名”,并且导致永历和绍武两个政权的内斗,最终绍武在与永历内战的过程中被清军抄了后路,一个月之内就被灭了。

又是一个“兄弟阋墙”的故事,南明很多次遇到了这样的内耗事件,一次次的错过翻盘的机会,一步步的滑向灭亡的深渊,悲哉。

在清军刚刚入关之时,南明的形势并不是不可挽回,然而由于多个政权之间的争立与内耗,导致贻误战机,始终不能形成合力,导致被清军各个击破,天下沦丧,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