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比废除不平等条约交锋 “到期修约”试金石

综观1926至1928年的中比废约交涉,以顾维钧为代表的北洋*外交官们,在动荡的时局中,折冲樽俎,确立旧约“期满作废”之先例,争取到与比利时平等谈判修约的机会,并渡过海牙国际法庭法理争议的难关。

《中比条约》成“到期修约”试金石

在1919年巴黎和会、1921年华盛顿会议上,北洋*曾经两度向列强提出修约要求,但均未受到重视,只得到“口惠而实不至”的敷衍。1925年五卅*之后,国人对于废止不平等条约的愿望愈加强烈,北洋*外交部深感如果不及时打破修约困局,恐怕会酿成事端。

穷则思变,加之彼时南方国民*外交趋于激进,已将“废除不平等条约”写入党纲,易于打动人心。北洋*决心舍弃向列强同时提议修约的做法,采取“到期修约”的方针,即利用个别条约将届期满或届修改的时机,向各国约商修改。

恰恰1926年到期的中外条约有《中法越南通商章程》《中日通商行船条约》和《中比和好通商行船条约》。经过权衡比较,外交部认为比利时兵力较弱,国力不强,且在华利益颇大,故容易迫其就范,于是将《中比条约》锁定为“到期修约”的试金石。

1926年10月,中比又届期满修约之时。如何合情合法地废除旧约,挽回国权,便成为中国职业外交官们集体攻关的一道难题。

充任废约交涉急先锋的是驻比大使王景岐。王景岐1900年赴法国研习政治,3年后回国任京汉铁路秘书。1908年又留学法国,入巴黎政治大学,兼驻法使馆翻译。2年后再入英国牛津大学,专攻国际法。1922年,王氏出任驻比全权大使。早在上任伊始,王便多次建议外交部认真研究废约事宜。五卅*后,王氏根据*授意,向比利时各界表明中国即将修约之意,并发动在比华侨,营造海外废约之声势。

然而,1926年的北京政局,却动荡不堪。4月,冯玉祥逼迫段祺瑞下野,北洋*陷入*残缺、群龙无首的境地。比利时大使华洛思便以中国没有*为借口,除非政局稳定,否则不考虑修约事宜。8月4日,比利时更是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中国一个月内提出令其满意的《临时办法》,否则把中比交涉提交海牙国际法庭裁判。

内战纷乱,外扰紧逼,北洋*的外交官们不免露出畏难之态。据《颜惠庆日记》载,前外长蔡廷干“预备把问题拖延一下”,国际法专家王宠惠则认为中比交涉一旦进入海牙法庭裁判阶段,中方并无胜算,故“一直担心叫他去法院”,而在9月15日外交部的条约讨论会上,时任外长的王荫泰居然声称较之比利时,“与法国及日本打交道气量要大些”。

眼瞅着10月就要到了,修约之议却已滑入夭折的边缘。

顾维钧被推到风口浪尖

就在这时,顾维钧站了出来。10月5日,顾以北洋*总理身份出面组阁,并兼任外长。甫一就任,他便坐在了火山口上。

为了打破僵局,顾维钧数度召集国务会议,商讨方案。值此关键时刻,部分外交官依然不作为,如顾请颜惠庆担任条约修改委员会副主任之职,颜“借口自己要出国而婉辞了”。顾并未受影响,而是仔细研究条文,建议在旧约期满之后,应有一暂时协定,基本按照旧约条款行事。不过6个月之后,如果新约尚未缔结,暂行协定即宣告失效,中国将依据国际法原则对待在华比利时侨民与处理同比利时的整个关系。这实际上是对比利时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让步。

23日,顾同华洛思进行磋商,双方争执极其激烈,焦点在于中方强调旧约不能无限期延长,比方认为旧约必须继续有效至新约成立之日。面对华洛思缺乏诚意的表现,顾维钧不再忍让。

11月1日,他向报界发布声明,坚持解约原则。并且表示:当先由国际常轨,尽力向和平途径做去,若和平途径穷尽,再行别谋办法,庶可邀世人共谅。

距离摊牌只有一步之遥。全国各界已是群情激愤,一致要求废约。*于27日通电全国,“主张立刻废止比约”;29日,东南五省要人孙传芳、陈陶怡、萨镇冰等联名致电,“请*宣布废止中比条约”。

身为外长,顾维钧又一次处于风口浪尖,饱受批评。上海商界联合责问他“往返协商,密不宣布,国人责难,置若罔闻,似此因循误国,总长难辞其咎”。报纸则痛骂其“丧权媚外”“欺骗国民”。

诸多指责,虽大半为“善意的误解”,也是一种有力的鞭策。顾维钧清醒地明白: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已无路可退。11月5日晚上,顾通宵达旦,彻夜笔耕,向张作霖呈上一份报告,并附有说明谈判原委和终止旧约理由的总统法令草稿,和一份处理中比关系及保护在华比利时侨民所应遵循的规定的声明。

11月6日,张作霖发布了终止1865年中比条约的法令。同日,外交部公布《中比条约交涉终止宣言》,声明像中比之间的这种条约,“滋生误会常起事端”。如果“一意欲加保存置根本情形之变更及近代国际思想与生活之进展于不顾,自不啻抹杀历史及其教训”。

从修约终走向废约,北洋*的举动充分体现了国民外交的力量。这也在国际上引起巨大反响。比利时受打击最大,“实出意料之外,大有惊惶失措之势”。伦敦的外交家们“闻之大为震动”。

比利时的*

面对北洋*的废约之举,比方并不示弱,坚持提交海牙国际法庭,并呼吁列强共同*抵制。

中国是否应该走上法庭?顾维钧紧急召集国际法专家讨论海牙法庭裁判一事。专家们各抒己见,形成两派意见。一派反对出庭,如王宠惠认为,海牙法庭由多数列强操纵,如果出庭,中国必败无疑,因判决不利而拒不遵守,则国际舆论必然大哗,中国定陷入骑虎难下的情形。

另一派以顾维钧为首,主张出庭。顾氏的理由在于,如果我方不出庭,那么关于废约的一切苦衷及原委经过则无从表白,自然无法博得各国同情。况且拒不出庭,也会给别国以情虚胆怯的印象,不利于国际影响。

两种意见相持不下,顾维钧只好电令驻荷公使王广圻对海牙法庭采用拖延战术,借口法庭所函送比国控诉状全文过长,且电报传达错码甚多,须由西伯利亚邮寄,故中国*的回复尚需时日。

拖延终非长久之计。顾维钧几经接洽,聘请德国殳金、瑞士莫塔、希腊波利迪斯和美国蓝辛四位著名国际法学家作为顾问,来帮助拟定出席海牙法庭的方案。

顾维钧清楚:无论应诉还是不理,中国都绝无胜算。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看似无解的法律难题。他唯有尽人事,听天命,静观事态的发展。

刚露转机 又起波澜

就在中方难以抉择之际,比利时的态度出现180度的大转弯,之所以如此,原因大致有二:一是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各国改变对华政策,尤其是之前一直为比壮胆的英国,于12月16日公布了“对华政策建议案”,这对于比利时而言,无疑是釜底抽薪。二是比利时国内主张和平,反对分裂的倾向扩大。加之中国留学生和华侨的大力宣传,也形成了一定的舆论氛围。

1927年1月6日,华洛思向顾表示重启修约之意。顾乘势提出如果和平解决,“足开中比间之新纪元”。此后,双方不断往来,互相妥协,议定:比方撤销诉讼,中方承诺不言废约宣言。17日上午,中比改约交涉开幕式在京举行,华洛思当场提出将天津比租界无条件地交还中国,“除私人财产外,比国别无保留”。舆论一致认为,此“尤为中国改订不平等条约之一大纪念”。

中比修约谈判在朝好的方向发展,顺利修订新约似乎近在眼前。

然而,动荡的政局再度打断了顾维钧们挽回国权的努力。1927年4月,南京国民*成立,一时间,中华大地北京、南京、武汉三个自称**的政权鼎足而立。北洋*此时已如风中之烛,熄灭在即。比利时对修约事宜采取了拖延观望的态度。就这样,刚露转机的中比修约交涉又被搁置。

王正廷左右为难

随着局势急转直下,对比交涉的接力棒交到了南京*的王正廷手里。

1928年12月8日,民国外交元老颜惠庆在日记里忿忿地写下一句:“王正廷签订的新约,殊不能令人满意。”颜氏所指的新约即由南京*外交部长王正廷出面签署的《中比友好通商条约》。

这一新约遭到各界普遍批评。12月6日,南京*大学学生至外交部质询王正廷:“总理主张废除不平等条约,部长以废除变而为修改,有违总理遗训,最近与意、比所订条约,形虽互惠,实不平等”。13日,全国反日会更因对比、日交涉问题,召集民众将王正廷官舍捣毁,搞得王好不狼狈。

这是因为王正廷于1928年11月22日签订的新约,只在承认关税自主上得到实惠,原则上却放弃了收回领事裁判权,这为之后的意、西、葡、丹各国旧约期满的修约开了恶例。对于南京*的诸多让步,时人评论道:“不订新约,中国有益无损,订新约,中国有百害而无一利,比国卖空,中国则付实利以买空”。可谓一言点中要害。

作为主持其事的王正廷,自有其苦衷所在。南京国民*虽声称遵循总理遗教,实行“革命外交”,高倡废约。可一旦进入实际操作层面,却备受掣肘,诸列强不予接洽,外交形势呈沉闷局面。

为了打破这种牵制与沉闷,国民*就必须先找一、二小国,在不丧权辱国的可能范围内加以变通,达成协议,借以突破,再使其他各国一一就范。王氏想在最短时间内达成各国承认的效果,自然只能求表面成绩,作出妥协。不过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