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院长张甲天: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两会人物)山东高院院长张甲天: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中新网济南3月4日电 题:山东高院院长张甲天: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记者 梁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山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在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山东省司法指标得分居全国第1位。
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构建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审判机制,结合案件类型采取相适应的审判模式,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上下更大功夫,推动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张甲天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实效,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12条配套措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畅通企业维权渠道,妥善应对疫情引发的诉讼问题,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等规则,采取暂缓强制执行、“活查封”等措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山东各级法院不断优化涉外审判布局,积极发挥海事司法在保障海洋强省建设上的优势,加强司法服务与经略海洋举措的制度对接,积极推动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规范和引导中外市场主体的商事行为。
“金融是国家重要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张甲天说,近年来,山东省金融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中占比一直较高,是民商事案件的主要类型。金融案件呈现出数量前增后减、整体平稳,传统金融纠纷比重依然较大、新型疑难复杂纠纷不断涌现的特点。2018年以来至2021年底,该省法院新收金融案件50.8万件,结案50.6万件,分别占比14.3%和14.2%。
“要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牛鼻子’,抓好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服务金融健康发展”,张甲天称,该省法院积极稳妥开展金融审判工作,支持和规范各类金融创新改革,全面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青岛、日照等4个法院成立了专门的金融审判业务庭,在部分法院探索试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将区域内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等多发性金融案件集中审理,推行要素式审判,推动金融审判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
破产工作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与经济稳定息息相连,张甲天介绍,2018年以来,该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6000余件,截至2021年底山东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从1234天下降至753天,下降比例达到39%。2021年共有345件案件适用简案快审程序,平均审理时间压缩到6个月以下,最短用时36天。
在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57家公司合并重整案件中,41名自然人保证人却要承担360余亿元的担保债务,东营中院创新设置重整清理和清算清理两种路径,在重整计划草案中同步安排担保圈熔断路径,合理免除劣质担保,妥善解决涉企自然人债务问题,为41名自然人免除担保债务近400亿元,防止了金融机构滥用金融担保权利,让“诚实而不幸的他们”摆脱枷锁、重获新生。
2018年以来山东共受理省、市属“僵尸企业”案件580件,审结422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救治功能,坚持“破”中有“立”,积极引导破产企业走破产重整的路径,破产结案方式由单一的破产清算逐步向重整、和解转变。在着力破解破产处置“三难”问题中,创新实行行政许可“平移”,使企业资质无形资产“变废为宝”。(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