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文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犯罪
中国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文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犯罪
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张素)为严惩制售假劣药犯罪,切实保障药品安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日联合发布一份司法文件。
《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共21条,对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
《解释》要求依法严惩假劣药犯罪。具体来说,生产、销售、提供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妨害药品管理罪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罪名。《解释》对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入罪门槛“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情形作了明确,重点惩治包括“黑作坊”在内的非法生产、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
《解释》还要求依法严惩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的犯罪,“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说,下一步将发布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震慑“黑作坊”等违法犯罪。
另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检方共批准逮捕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507件2485人,起诉3687件6537人。(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