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娶被害人 奇葩法律:强奸了只要娶了就没罪
强奸犯娶被害人,马来西亚一名强奸犯阿哈默德,20出头的他多次对一名14岁的女孩性侵。但是因为后来和被害人建立了婚姻关系,所以就不用坐牢了。这样的奇葩法律引起了众人的不满和谴责,要求废除这样的法律。根据马来西亚的法律,强奸罪是要受到鞭刑和30年的监禁的。但是因为他娶了被害人,所有的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了。阿哈默德无罪释放。
这样的事情在马来西亚时有发生,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都是先让强奸犯和受害者结婚,然后再离婚。之后支付一笔钱给受害者家庭,一桩强奸案就这样躲过了法律的制裁。而因为在这个国家,大多数人都十分保守。如果女孩受到了侵害,女孩为了不让家里人蒙羞,都会*嫁给强奸过他们的人。这样也导致强奸犯更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相同的事情频频发生。
虽然反对的声音很多,包括呼吁*禁止童婚。但是收效仍然甚微。在这样的国家,女孩被强奸了,似乎都成了自己的错。法律允许这样的婚姻,允许这样的无罪释放,让人震惊之余,深深为这样的国家人民感到悲哀。喜欢哪个就过去强奸她就好了,跟原始人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