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红本结婚证   欢喜之时不可不知的规则

问题描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统一印制。

我国红本结婚证   欢喜之时不可不知的规则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请补办。

领取要求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我国红本结婚证   欢喜之时不可不知的规则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我国红本结婚证   欢喜之时不可不知的规则

      办理流程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