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如何转载(公众号怎样合法转载)
最近,社工君发现数个公号随意转载本公号内容,并进行不切实际地纂改,造成业内信息混乱。
比如近日数个公号转载《全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进度一览(持续更新)》《全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最新进度一览》等,我们发现,原始信息皆来源于本公号3月12日头条《全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进展情况如何?民政部这个调度会告诉你》。但是这些公号转载既不标明原始出处,还把标题自行改成“最新”“持续更新”等字眼,同时还把数据的信息源背景全部删除,导致信息完全是错误的!
据我们掌握,自3月12日以来,新增四川、甘肃、青海、云南、黑龙江等省发布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相关政策,全国社工站数量更是每天都在更新。本号3月12日发布的数据,来源于当日民政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第一季度调度会,只能说是截至当日的数据。可是,到4月中旬还有公号在转载删除开头的本号3月12日的推文,说是“最新”,“最新”何在?
本公号依托民政部主管的《中国社会工作》杂志,是业内信息渠道最权威可靠的新媒体,所推送的内容都是经过编辑部精心采写、约稿、编辑、审核、校对和排版制作的。有的公号原封不动(甚至版式)照搬本公号内容,而不标明出处,更有上述提到的转载时随意篡改的情形发生。
在此,本公号郑重做以下版权申明:
1. 为促进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和事业进步,本公号欢迎其他公号等新媒体转载本号所推送的内容,但请标明来源或转载自“中国社会工作”公号。属于本公号综合的内容,转载时请一并标明信息来源的原始出处和“中国社会工作”公号。
2.本公号很多推文都是独家内容,但是本着促进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的目的,为了扩大信息传播,我们并不申请“原创”,但请在转载时尊重编辑记者的劳动,有起码的版权意识,标明信息来源和出处、作者是做新媒体的底线。
3. 为保证信息传播的准确性,本公号文末标明唯一来源“中国社会工作”的,在转载时一般不允许随意改动标题和内容。如需要改动标题,请在文末注明文章原标题。
4. 本公号申请了原创的作品,转载必须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需获得授权,请在该文章评论区留言向编辑部申请开通白名单,并留下公众号名称、ID、联系方式。授权转载的原创作品,请务必标注来源和作者。
5. 进行本公号推文的二次转载时,请标明原始出处“中国社会工作”公号和作者,而不是标明转载的公号。
6. 有的公号在文章开头标明来源本号,但在文末带自有广告。为避免混淆文章和广告的出处,请在文末和广告之间用“end”分割线,或标明:以下广告来源××公号。
注意:不遵守以上版权规则的公号等新媒体,本号将保留举报投诉的权利!并依据相关法律予以追究。
《中国社会工作》融媒体编辑部
责编:张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