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汤简介 历史上的御史大夫张汤的生平介绍

张汤简介:张汤(?—公元前116年12月),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谋反之事,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

张汤,西汉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地区)人,具体出生年份不祥,约为汉景帝中期,是典型的法家式官僚子弟出身。现代心理学理论认为,人幼年的生活环境对其一生成长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潜意识中的刺激通常于悄无声息之中深刻地改变性格,而性格在某种程度上就决定着命运。中国民间谚语也有“三岁看小,五岁看老”。司马迁在《史记酷吏列传》里记有这样一件发生在张汤幼年时的小事,其中反映出的诸多信息将会帮助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张汤及以其为代表的酷吏群体的心态。

“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怒,笞汤。汤掘熏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鞠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父见之,视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以职业风格治家的张父因老鼠偷肉一事大发脾气,用竹板、荆条“笞”汤,体罚儿子。请注意,笞刑是古代中国常见的正规刑罚之一。受了委屈而又倔强的小张汤掘地三尺捕获盗鼠后,并非出口恶气一杀了之,而是一本正经地自设公堂,传布文书,刑讯定罪,最后宣读判决,将老鼠处以极刑,磔(肢解暴尸)于堂下。再请注意,磔刑是远古残酷周刑之一,即今人俗语“五马分尸”。担任公职多年的父亲见证情景,也得“大惊”,从此发现了张汤的天赋,让他助理代案,专写司法文书。(关于汉代诉讼审判制度,文献记载不多,主要描述就在《酷吏列传》及张汤审鼠这一段。)通过对上述事件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家庭环境的影响、张汤自身的兴趣和才能以及其父对他的专业培训,都使他非常适合担任“刀笔吏”职务,从事司法工作,这与他后来能位列三公、成为御史大夫关系极大;其次,张汤小小年纪性格中残忍冷血的一面已初显端倪,具有强烈的暴力倾向,其后更是愈演愈烈直至成为一代酷吏,“令天下重足而立,侧目而视”,但同时也为其一生最终的悲惨结局埋下了伏笔。

张父死后,张汤顶班当了多年长安吏。他的政治发迹,先是因为救助过周阳侯田胜,而被引见朝中贵族,在当时名酷吏宁成手下任职。接着攀交上田胜之兄丞相田蚡,遂被推荐给汉武帝,提升为御史。张汤仕途上的崭露头角始于公元前135年的陈皇后巫蛊案。皇后陈阿娇(成语“金屋藏娇”的女主角)为与美人卫子夫争宠,召集巫婆于后宫施法念咒。武帝下令严查此事。张汤借机发挥酷吏本色,网罗无辜。“汤深竟党与,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楚服枭首于市”,被牵连者达上千人。既而陈阿娇被废,卫子夫新立为后。因办案有功,张汤升职为太中大夫,从此为武帝所赏识一路青云直上。

太中大夫任上,张汤与私交甚好的酷吏赵禹(成语“一意孤行”的主角)合作,根据武帝政治的现实需要,共同制订修改各种国家律令。其主要作为有:恢复汉初废除的连坐法、族诛法、妖言诽谤罪等严刑峻法;作见知故纵之法,即官吏获知犯罪行为后必须举告,对应判刑的罪犯必须严格执行,对当地动乱必须严厉镇压,否则以重罪论处;编《越宫律》二十七篇(今佚)。关于宫廷警卫制度,是汉律六十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律令的共同特点是“务在深文,拘守职之吏”,即务必使法令严峻细密,对任职官吏尤为严格。这使得文景盛世以来宽厚立法的趋势被逆转,汉法的发展从此严酷苛密化。

此时,武帝为加强封建大一统,罢百家尊儒术,推崇董仲舒的新儒家学说。张汤恰时投机,一边上书请求选派儒家博士为廷尉史,辅助自己办案,一边多次就朝堂重大案件代表天子及官方前去咨询已还乡退隐的董仲舒,以其意见为重要的审判依据。从此狱吏断案,多应朝廷旨意,附会古人之义,言必六经“公羊”,史称为“春秋决狱”,这既促进了法律儒家经典化的过程,也是两汉经学化的开始。

公元前123年,淮南王刘安(古籍《淮南子》的编著者,成语“鸡犬升天”的主角)、衡山王刘赐谋反,事败自刭。廷尉张汤主审这场政治大案,揣摩武帝心意,乘机铲除宿怨,穷追狠治大显身手,“凡淮南、衡山二狱,所连引列侯、二千石、豪杰等,死者数万人”。张汤遂于次年,即武帝元狩二年,加官进爵,功成名就,开始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七年御史大夫生涯。

张汤的飞黄腾达,首要原因在于他成功前谦卑待人、广交朋友、编织关系网,打下了坚实的阶级基础。《史记酷吏列传》上说“汤为人多诈,舞智以御人……已心内虽不合,然阳浮慕之”。虽然有意见,但是表面还要做足功夫,营造氛围,对富豪高官们仰慕推崇,毕恭毕敬,“与长安富贾交私,收交天下名士大夫……至于大吏,内行修也;送请诸公,不避寒暑”。于是“虽用法深意不专平,然得此声誉”,尽管问题不小,却被权贵褒奖,获得良好名声。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张汤得到了皇帝的信任。张汤的一言一行从武帝角度看去,无不是唯皇命是从,绝对效忠,绝无任何私心,武帝自然认为他是个难得的人才,于是理所当然的重用他,赋于他大权。而事实上却是“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与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与监史轻平者……治狱所排大臣自为功”。也就是说,张汤断案大多是遇上武帝讨厌的,就落井下石加重刑罚;遇上武帝喜欢的,就寻找借口法外开恩;遇上武帝不关心而与自己有隙的,就毫不留情一审到底,以排挤仇家为政绩,在维护皇权的幌子下最大程度的扩张己欲。“虽文致法,上财察,于是往往释汤所言”,名义上万事由皇帝一人裁决,其实最终决策权却完全被张汤个人意志所引导。值得注意的是,张汤的成功所依靠这两个因素也正是他失败的原因。

位列三公后的张汤自恃有皇帝宠信,多行分外之职,权势远超丞相,天下之事皆由其决之。他在朝堂上高谈阔论国家大政常至日暮,武帝忘而废食迟不退朝,众臣皆不得归;因病不能上朝时,武帝竟御驾专程前往张府看望,隆贵到如此地步。汉匈间长年间大规模的战争导致国库空虚,民不聊生。为解决财政危机,武帝令张汤主管经济改革,策划国家与百姓争利,负责制造白金货币和五铢钱,实施盐铁用品专卖法案,到处张贴缉拿令,严刑打击豪强富贾,酷法压迫平民弱势,全国被搞的通货膨胀,骚动不堪。

而就在这个时候,经武帝默许,张汤又亲手制造了中国古代文化思想史和法制史上最为严重的冤狱之一——腹诽案。以廉直闻名,任九卿之一的大农令颜异因对张汤以一张白鹿皮置换四十万钱的经济法案持有异议,得罪了汉武帝。主持变革大计、善察政治风向的张汤与颜异有旧怨,便借口颜异曾在下属批评朝政时“不应,微反唇”(无语,只动了下嘴皮),上告其“不入言而腹诽,论死”(没说话但在心里诽谤,应该处以死刑)。武帝批准,颜异即被处死。腹诽案可以说是千古奇冤,竟纯以猜度主观判定政治犯,这个恶劣的先例比南宋岳飞“莫许有”、明于谦“意欲罪”在时间上还早了上千年。其造成的直接恶果就是皇权专制*滔天,官民人人处于恐怖之中,“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比,而公卿大多谄良取容矣”,腹诽被公然地搞成了能类推的罪名,众臣也得谄颜保身附和。至于改革大计,为政时不听众议不思后果,打击伤害面太广,必然造成对社会的严重损害。“自造白金、五铢钱后,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犯者众,吏不能尽诛”,以致民怨沸腾,怨声载道,“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咸指汤”。到了这个万夫所指的地步,可控制的经济危机已被人为恶化成了严重的政治社会危机,如同不义的辉煌总逃不过惨淡的收场,张汤的飞黄腾达也快到尽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