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四川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绵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5)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未来绵阳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绵阳2014年建设公租房3360套、2015年建设公租房3005套。近期,绵阳禅城区2014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与往年不同,2014年首次实行全年受理,首次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和绵阳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且申请条件比往年放宽不少。往年公租房的申请仅限于每年的4~5月。
绵阳公租房买卖政策
绵阳公租房买卖政策了解到,《绵阳市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绵阳公租房买卖政策的亮点还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绵阳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绵阳公租房买卖政策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绵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绵阳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绵阳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南海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绵阳市均无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虽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在绵阳市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绵阳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