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多用无益 一年只能用四次

从门诊患者来看,不当使用紧急避孕药的主要是未婚或结婚不久的育龄女性,最常见的错误就是反复服用,把它当成常规避孕方法。常青强调:“服用紧急避孕药,每月不应该超过2次,一年内也不要超过3—4次,而且应严格遵循它的适应症。”紧急避孕药主要用于常规避孕失误或无保护性交后,例如性生活时出现安全套破裂或滑脱等情况。

在中国,有些紧急避孕药是非处方药,购买比较方便,这让一些人以为它们绝对安全,实际上并非如此。常青介绍:“目前能用于紧急避孕的药物主要有三种,包括孕激素、雌激素和孕激素受体拮抗剂。无论哪种,它们的激素含量都比短效避孕药高出数倍到十多倍,长期使用会有潜在的风险。”避孕药大多是通过以下机制实现避孕目的:升高体内性激素水平,抑制女性排卵和阻止孕卵着床,并增加宫颈黏液的稠度让精子不容易进入输卵管。

但同时,这些外源性超生理剂量的激素可能扰乱女性的内分泌水平,导致月经周期提前或推后、不规则子宫出血、经前期紧张综合征等情况。

还要提醒女性朋友的是,紧急避孕药品种不一,使用时一定要看清说明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药物剂量使用。“而且,服用一回紧急避孕药只能对一次性行为起到保护作用。”常青教授强调,下一次性行为时一定要采取常规的避孕措施。同时要注意,即使是正确使用紧急避孕药,也有避孕失败的可能,因此服用紧急避孕药后,下次月经推迟一周仍未来潮,应去医院检查,以排除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