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波诉方大同新歌《小方》侵权案开审

李春波诉方大同新歌《小方》侵权案开审

  歌手方大同与《小芳》原唱李春波。资料图

  媒体讯(记者 刘洋)“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今世,我不忘怀。”因为在方大同的新歌《小方》中用了四小节《小芳》的词曲,该歌发行方惹上了官司。《小芳》原唱李春波起诉《小方》的发行方等四被告,索赔30万元。7月31日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

  该案中的被告并没有歌手方大同。原本李春波要追加方大同为被告,但因对方主体系大陆地区以外的民事主体,朝阳法院无管辖权,征求原告意见后,撤回了追加申请。

  原告李春波诉称,1992年其创作了歌曲《小芳》词作和曲作,之后由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出版发行了音乐专辑《小芳》,其本人依法对作品《小芳》享有法律保护的版权。但近日发现,由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广东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北京金牌大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步升大风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的录音出版物《危险世界》中,有一首名为《小方》的音乐作品。该作品未经他合法授权非法使用《小芳》作品的著作内容,且盗用原告名义将其标署为合作作者之一。原告认为该侵权行为极为恶劣,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上述四侵权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停止销售涉案侵权录音;公开赔礼道歉;支付侵权赔偿金30万元及维权费186元。

  媒体(官方微信:bjnews_xjb)记者发现,这首新的《小方》在作词、谱曲作者中,均连带署名李春波。庭审中,该作品的出版、发行方作为被告承认新歌用了4小节《小芳》。对方答辩称,涉案录音制品履行了国家对录音制品的审批手续,因此不构成侵权,不应当承担侵权的法律效力责任。“对于原告对新作品的署名也是事实,是尊重署名权的行为。”被告否认“盗用”李春波名义。被告均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编辑:刘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