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告张伟平索要《三枪》千万分成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因认为北京新画面影业公司未向自己支付影片《三枪拍案惊奇》(法人张伟平)的收益,导演张艺谋将新画面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支付《三枪拍案惊奇》的分成。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张艺谋称,2009年6月,他与新画面公司签订了《协议备忘录》,就合作拍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达成协议。根据规定,该片由香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负责投资,新画面负责影片在中国的一切宣传和发行事宜,张艺谋担任导演。影片在*的全部发行收入减去新画面公司宣传发行的费用后,三方平均分配,暂计估算三方各自应分得至少1500万元。但新画面在取得全部票房收益后,至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他支付分成。
此前,张艺谋和张伟平堪称国内电影界的“黄金搭档”。1996年,张伟平投资拍摄张艺谋执导的《有话好好说》,进军影视界。截至2011年,张伟平充当张艺谋制片人角色已经16年整。16年间二人联手打造的《有话好好说》、《我的父亲母亲》、《英雄》、《十面埋伏》、《千里走单骑》、《满城尽带黄金甲》、《山楂树之恋》、《金陵十三钗》都取得了票房和艺术上的巨大成功。
2012年5月,张艺谋正式从张伟平所在的新画面公司解约。当年9月,张伟平通过网络正式宣布与认识了20年、合作了16年的导演张艺谋分道扬镳。当时据媒体称,张艺谋与张伟平心生间隙自影片《三枪拍案惊奇》时产生。张伟平称《三枪》是新画面公司*做的一部电影,间接指《三枪》品质差;而张艺谋则表示自己本没打算拍《三枪》,是制片公司想挣钱,裹挟他拍了这么一部艺术水准低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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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张“分手”原因是“被商业裹挟”
本报讯(实习记者 吉佳)张艺谋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以《三枪拍案惊奇》举例,称他本来不打算拍这部电影,但是制片公司想搞商业炒作,就拼凑了一个不成熟的剧本。而正是因为剧本不成熟,虽然演员很用功,各部门很努力,自己也废寝忘食,但依然回天无力。
张艺谋说,《三枪》是他迄今为止最不满意的作品。从张艺谋的“发声”中可以看到,张艺谋和张伟平分手,根源还是创作理念不合,以及投资人对导演的干涉。张艺谋说,投资方对年轻的导演直接下命令怎么做,而对有名气的导演,投资方虽然不敢来硬的,“可软磨硬泡更愁人,让你的构思和创作发生扭曲。”张艺谋说。
张伟平给出的回应则是,曹久平(《红高粱》的美术)告诉他,张艺谋在拍《有话好好说》的时候,就琢磨过要改编科恩兄弟的《血迷宫》(《三枪》的剧本正是从《血迷宫》改编而来)。由此可见,不是张艺谋*接受了一个投资方硬塞给他的“拼凑的不成熟的”剧本,而是张艺谋自己本来就想改编《血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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