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10月19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区文化中心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汤金华,副主任祝一君、孙柏平、郎卫国、陈鸿麟、华之江及委员共21人参加会议,符合法定程式。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国正,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基本介绍
中文名:富阳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地点:富阳机构:人大常委会10月19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区文化中心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汤金华,副主任祝一君、孙柏平、郎卫国、陈鸿麟、华之江及委员共21人参加会议,符合法定程式。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国正,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七五”普法规划将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将通过组建宣传队伍、打造法治宣传平台等手段,开展精準高效的普法宣传。会议认为,富阳普法教育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拓展,特色法治文化逐步培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七五”普法工作中,宪法是必须突出的学习重点,领导*要作为关键少数来抓,青少年普法要纳入教育体系中,农村普法教育要做到常抓不懈,法治宣传手段要不断创新,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体现普法工作实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规定》中的重大事项,是指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环境和资源保护、社会保障、民政、民族等工作以及关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民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会议强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既是科学决策、*决策、依法决策的有效途径,也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规定》内容,按规办事,切实保障和规範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于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同步进行,选举日期为2016年12月15日。富阳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名额为258名,乡镇人大代表的名额为1038名。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