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创意指数外文名:Creativity Index开发者:理察·佛罗里达释义:反映创意经济总体排名的基本指标构成因素创意指数由4个同等权重的因素构成:(1)创意阶层占劳动力总人口的比例;(2)创新(以人均专利数来衡量);(3)高科技产业,採用米尔肯研究所开发的广为业界接受的科技极化指数(Tech Pole Index,查理德称其为“高科技指数”);(4)多样性,以同性恋指数来衡量,能够合理地反映某地区对不同人群和观念的开放程度。相较单一地以创意阶层占总人口的比例进行衡量的方法,该综合性指标能够更好地衡量一个地区基本的创意能力(因其反映了密集度以及创意经济成果的关联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