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漯河网(漯河市一天查处4名官员)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漯河12月14日综合报道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消息,一天内漯河市四名官员被查处。其中,漯河市源汇区原区委书记马超音、漯河市*局干河陈*局长应朝晖接受审查调查;漯河市工信委原副主任王梅莲(女),漯河市交通局原副调研员王新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漯河市源汇区原区委书记马超音接受审查调查(简历)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消息,漯河市源汇区原区委书记马超音(正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安阳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马超音简历
马超音,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洛阳栾川人,大学学历,1988年12月入党,1981年3月参加工作。
1981.03——1986.04 许昌地区财政局总预算会计;
1986.04——1994.11 漯河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1994.11——2002.12 漯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2.12——2004.06 郾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4.06——2007.01 漯河市源汇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7.01——2007.03 漯河市源汇区委书记、区长;
2007.03——2015.12 漯河市源汇区委书记;
2016.03 辞去公职后担任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12 接受安阳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漯河市*局干河陈*局长应朝晖接受审查调查(简历)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消息,漯河市*局干河陈*局长应朝晖(副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安阳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应朝晖简历
应朝晖,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河南漯河人,1993年11月入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
1986.09——1988.07 开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
1988.07——1988.09 毕业待分配;
1988.09——1998.01 漯河市*局源汇*工作;
1998.01——2002.06 漯河市*局源汇*副科级侦查员;
2002.06——2003.11 漯河市*局源汇*副局长;
2003.11——2013.10 漯河市*局源汇*主任科员;
2013.10 漯河市*局干河陈派出所(*)所长(局长)。
2018.12 接受安阳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漯河市工信委原副主任王梅莲(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察委对市工信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市集体工业联社原主任王梅莲(副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梅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
王梅莲身为党员领导*,严重违*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漯河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漯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梅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王梅莲简历
王梅莲,女,汉族,1967年3月出生,河南舞阳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党校大学学历。
1988.10——1990.07许昌农机学校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90.07——1992.11舞阳县北舞渡镇人民**;
1992.11——1995.03舞阳县九街乡工作,历任乡妇联主席、乡党委组织委员;
1995.03——1998.01舞阳县莲花镇副镇长;
1998.01——1999.01舞阳县莲花镇党委副书记;
1999.01——2000.05舞阳县马村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0.05——2001.09舞阳县九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09——2002.04舞阳县太尉镇党委书记;
2002.04——2003.03舞阳县太尉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03.03——2005.08舞阳县太尉镇党委书记;
2005.08——2006.05舞阳县莲花镇党委书记;
2006.05——2007.05漯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7.05——2009.12漯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9.12——2015.07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集体工业联社主任;
2015.07——2016.09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市集体工业联社主任;
2016.09 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集体工业联社主任。
2018.07 接受漯河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漯河市交通局原副调研员王新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消息,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察委对漯河市交通局原副调研员王新安(副县级)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新安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款;与他人共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王新安身为党员领导*,严重违*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漯河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漯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新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阅读全文 发布于 2022-12-16 16:12:05 中国漯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