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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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家税务局1994年9月由原南宁市税务局分设而成立,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设6 科5室2中心,下辖11个*两个县局,当时*职工1168人,管辖纳税人36579户。发展至2008年,市国税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设立1个稽查局、3个城区稽查局、6个城区国税局、3个开发(华侨)区国税局和6个县国税局,在职*职工1612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总数的95.18%;管辖纳税户89000余户。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征管工作。

2017年11月,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标誌着原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原南宁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绍

中文名:南宁市国家税务局时间:1994年9月地区:南宁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机构概况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先后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和“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军民共建先进单位”、“自治区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南宁市视窗服务先进行业”等,市局以及下属各城区局、县局全部被授予市级以上 “文明单位”称号,累计获得各种荣誉称号一百多项,先后被评为南宁市行政效能监察十佳单位、南宁市文明行业、南宁市红旗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所有区(县)局都荣获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2月,南宁市国税局被*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5年10月26被*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广西国税系统唯一获得这两项荣誉的单位,也是全国税务系统唯一获得这两项殊荣的省会城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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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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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贯彻执行税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徵收管理改革。(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地区*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套用工作。(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十三)承办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南宁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构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2个,分别是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徵收管理*。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徵收管理*级别为正科级。另跨行政区划设定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级别均为正科级。(1)稽查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检查计画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稽查、审理、执行工作;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或初查、检查;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複查複审;负责与*、检查、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作;负责对全市的检查计画、大要案件稽查、税收专项检查进行统筹管理。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内设机构为8个(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和举报中心。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跨行政区划设定第一、第二、第三稽查局。其内设机构分别为7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选案股、检查一股、检查二股、检查三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级别为正股级。(2)车辆购置税徵收管理*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徵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範性档案;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协助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领取的车辆购置税票证。车辆购置税徵收管理*内设5个股,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徵收股、管理股、票证股。

事业单位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3个,级别为正科级。(1)信息中心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及实施;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负责本系统套用软体开发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及实施;负责本系统数据集中处理及分析套用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準、资金安排等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及相关信息系统推广套用的技术工作;承担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工作。(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採购、保管、分配,承担机关除计算机类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参与机关后勤*改革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3)票证中心承担税收票证(含车辆购置税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务登记证件的入库、保管、传送工作;协助编制税收票证的印製、发放计画,定期结报票证的收、发、存等工作。

领导信息

周元卫(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并指导青秀区国税局、横县国税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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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健(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并负责协调、指导江南区国税局、经开区国税局、武鸣县国税局工作; 刘坤(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国际税务管理科、徵收管理科、票证中心、车购办,并负责协调、指导兴宁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局、隆安县国税局工作;廖纪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协助分管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团委、工会、机关服务中心、税务学会,并负责协调、指导良庆区国税局、马山县国税局工作;文建中(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政策法规科、稽查局、依法行政工作,并负责协调、指导邕宁区国税局、华侨区国税局工作。陈家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设机构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13个,级别为正科级。(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画、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查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组织协调系统安全管理和维稳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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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档案会办工作;承办税收规範性档案的备查备案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範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複议、行政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督查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徵收管理工作,拟订徵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抵扣凭证(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运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农产品收购凭证);负责增值税计税凭证的税控、稽核和审核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一窗式”比对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徵收管理工作,拟订徵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画、出口退(免)税计画,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画;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分析检查税收计画执行情况;负责税款徵收信息的集中处理,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和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套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範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範性档案;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简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将原设定的市局办税服务厅职责併入纳税服务科,并加挂纳税服务中心牌子。纳税服务中心(对外称办税服务厅),其工作职责为:负责办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项,包括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髮票发售、代开、审验、收缴等发票管理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徵收、申报资料接收等涉税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发票违章);受理纳税人投诉;实施面向纳税人税法宣传;受理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开展纳税谘询、提供办税辅导(12366服务热线谘询、首问岗、纳税人之家等谘询工作);办理其他相关事项。(7)徵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徵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落实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套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套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及推广套用工作。(8)财务管理科负责管理机关和本系统财务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採购等办法;审核彙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採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採购审计和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财务管理监督与审计工作。(9)人事科组织落实*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和后备*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按照*管理许可权,办理科以下*因私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画,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10)教育科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画,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系统普法工作。(11)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集中制、选拔任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併)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定、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13)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统战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离退休*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工作;组织离退休*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活动。

县局机构设定

一、县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全市按照县、地级市城区、开发区行政区划设定15个,具体是:南宁市兴宁区国家税务局、南宁市江南区国家税务局、南宁市青秀区国家税务局、南宁市西乡塘区国家税务局、南宁市邕宁区国家税务局、南宁市良庆区国家税务局、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南宁—东协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南宁华侨投资区国家税务局)、武鸣县国家税务局、横县国家税务局、宾阳县国家税务局、上林县国家税务局、马山县国家税务局、隆安县国家税务局。二、县局各部门工作职责(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画、有关工作制度;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档案和报告;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文印、信访、保密、密码、调研、政务信息、承担面向社会税收宣传及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本系统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接待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实施*採购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政策法规股负责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伪税控管理;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的审核和确认;组织实施税收协定、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组织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及规範税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複议等事项。(3)税源管理股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蹤监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减免退税审核调查、日常检查、户籍管理、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採集分析、纳税辅导等;组织实施各税种纳税评估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4)收入核算股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画、协调和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分析检查税收计画执行情况;负责税款徵收信息的集中处理,监督检查税款徵收、解库、提退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和企业税收资料调查作;承担税收会计、税收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套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5)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组织协调落实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範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範性档案;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负责办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项,包括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髮票发售、代开、审验、收缴等发票管理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徵收、申报资料接收等涉税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发票违章);受理纳税人投诉;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受理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开展纳税谘询、提供办税辅导;办理其他相关事项。(6)徵收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欠缴税款管理;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税款徵收、税收资料、税控器具推广套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及推广套用工作。(7)人事教育股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担系统普法工作。(8)监察室负责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