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关系中的矛盾类型

(一)权力之争

这主要表现在家务劳动的支配权和消费的决定权方面。从家务劳动来说,没有媳妇之前,母亲的权力很大。媳妇进门后,作为“新来者”许多意见有了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在家庭中出现了两个权力中心,需要及时协调,从消费方面来看,婆媳在兴趣、爱好、生活习惯和看问题的方式上有诸多不同,在家庭消费上往往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一般婆婆注意节约,善于精打细算,媳妇则爱赶时髦,容易大手大脚,从而造成矛盾。

(二)情感之争

由于传统上认为女儿早晚是人家的人,因而人家往往把儿子看得很重,对儿子的占有心里更强。儿子结婚前,同母亲接触较多,母亲爱和被爱的欲望能充分得到满足。一旦儿子成家,媳妇便被看成是对自己占有儿子爱的一种威胁,担心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如果小两口整天厮守一起,形影不离,婆婆就会产生被遗弃之感而迁怒于媳妇。如果儿子经常给母亲买点东西而忽略了自己的妻子,妻子也会把怨气指向婆婆。实际上,婆婆与儿子是亲子关系,媳妇与丈夫是婚爱关系,都有爱的权力。明白了这一点,对消除潜意识中的情感之争十分有用。

(三)能力之争

婆婆多年来习惯于母亲角色和照料子女的生活。儿子结婚后,她们一方面无法立即适应这种变化,一方面也由于不放心由别人照顾儿子,所以免不了往常一样事事插手,引起儿媳不快,也从而激起媳妇的竞争意识。但是,由于婆婆经验丰富,在烹调、理家、满足丈夫的需要方面,更是轻车熟路,因而媳妇很难在短期内比得上。加之丈夫由于习惯于母亲的照顾,不免会有所比较,这就更使妻子压力增大,导致妻子将不满转移到婆婆身上。另一方面,如果妻子发觉丈夫对自己感情有变,也很容易迁怒于婆婆,怀疑是婆婆从中作梗。这些因素都导致婆媳冲突。

(四)生育之争

婆婆一般都抱孙心切,有些还重男轻女,向往多子多福。这些有关生育的要求往往与媳妇的实际情况相冲突,处理不好即为矛盾。

(五)亲疏之争

如婆婆给自己女儿买了一双新鞋而没给儿媳买,儿媳会认为这是对自己和小姑子内外有别。中秋佳节,婆婆本希望全家欢聚,但儿媳却带着东西,抱着孙子回娘家了,以示对婆婆的报复。逢年过节,小夫妻给双方老人买一些礼品。妻子总是给娘家父母多买一点或买好一点的,婆婆知道了自然很不高兴。这种厚此薄彼的亲疏之争,也是婆媳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和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