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白富美” 小伙起诉相恋8年未婚妻要回婚房
去年国庆期间本该是张敏的婚期,却意外收到了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未婚夫刘杰起诉到南通崇川法院,要求分割两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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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与刘杰都是徐州人,2005年经熟人介绍认识,随后两人一起到南通上大学。求学期间,两人擦出爱情的火花,整日形影不离,如胶似漆。2008年,大学毕业后,两人都在南通找到了工作,并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刘杰对张敏倍加爱护,每天下班两人都一起买菜,一起做饭,恩恩爱爱,彼此都认为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另一半。
2011年春节期间,在见过双方家长之后,两人也得到了亲人的祝福,将结婚的日子定在了2012年10月份,双方家长也将这一喜讯通知了各自的亲朋。订婚后,在家人的支持下,他们在南通买了套二手房。为了凑够首付,刘杰的父母拿出多年的积蓄,并借了几万元的外债,张敏也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支付了一部分房款。买房之后,双方商量以后每月用刘杰的银行卡还两千多元的贷款,张敏的工资用于日常开销。拿到了登记有双方姓名的房产证,两人满心欢喜地去拍了婚纱照,红红火火的小日子眼看就要幸福地到来……
然而,几个月后,风云突变。去年7月的一天,下班乘公交车回家的张敏竟看到刘杰坐在一辆敞篷保时捷跑车的副驾驶上,驾驶位上是一位打扮时髦的“白富美”。回家一番质问后,一切真相大白——去年4月,刘杰就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富二代”女网友,两人迅速打得火热,并开始偷偷约会。
张敏一时无法接受这一现实,与刘杰开始发生争执,但理智的她懂得争吵并不能解决问题。张敏于是想尽办法劝说男友回心转意。但铁了心的刘杰并没有被张敏苦口婆心的劝说打动,反而以与张敏分手需要支付分手费为由,从女网友处索取了二十余万元的财物,用以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声称要与女网友一起出国。
去年9月,刘杰向崇川法院起诉张敏,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该案经过法庭的依法开庭审理、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杰一次性支付张敏7.5万元,刘杰负责偿还所有贷款,房子归刘杰所有。
两个本来要走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长达八年的感情一朝崩塌,八年的感情在金钱和物质利益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