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后伤情变重怎么处理 私了后再报警还受理不
导读没有协议需要举证,证明你们当时是私了这件事的,《交通安全法》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伤亡事故,当事人対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出现了受伤情况,最好不要私了,应该要报警。报警之后再私了,哪怕是伤情变重了,因为报警了有责任划分,也容易再次追责。
报警了私了后不能追责的案例1
甲驾驶普通客车骑行电瓶车的乙发生碰撞,致乙受伤,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甲负事故全部责任。乙与甲在交警协调下达成协议,写明“双方签字,今后无涉”,甲支付了乙现金200元。后鉴定,乙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十级伤残;酌情给予休息期4个月,营养期和护理期各1个月。甲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乙起诉要求甲、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定乙协议签订时乙并不清楚自己受伤的程度,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协议,该协议可依法予以撤销。判决:一、撤销乙与甲签订的调解协议;二、乙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医疗费14754.6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0元、背养费900元、护理费1740元、误工费5800元、残疾赔偿金72460元、鉴定费2500元、交通费3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103794.60元,由保险公司赔付95300元,由甲赔偿余款8494.60元(已给付200元,尚需给付8294.60元)。甲不服原判,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认为,乙与甲虽在交警协调下达成协议,写明“双方签字,今后无涉”,然该协议签订时乙并不清楚自己受伤的程度,现其伤势经鉴定达到十级伤残,该协议程度远超出其预期,故可认定乙因重大误解而订销。
没报警私了后不能追责的案例2
谢某骑自行车被申某所驾驶的车辆撞倒,二人当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而选择私了,申某带谢某去了医院进行了检查并垫付了1800元医疗费,但之后谢某腰疼不止又前往医院治疗并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诉讼中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后双方既未报警确认事故责任,又未报保险,既不认可由申某承担事故全责,亦不认可谢某的病情与事故相关,故不予理赔。最终我院驳回保险公司的抗辩事由,一审判决得到了二审维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对交通事故处理进行了基本规定。首先,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进行拍照留存;接着对于基本事实清楚、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应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报警;最后,联系保险公司出险、定损、理赔。
发生事故受伤后,应当及时报警,并入院治疗,确保身体恢复或者不能恢复后,再去做伤情鉴定,期间如果肇事者或保险公司不愿意垫付,可以先行自己垫付,待事后一并主张,切切不能在尚未了解情况之前草率签订赔偿协议。
结语
注意一点私了一定要当着交警面鉴定协议,以免对方反水(小事故几百元的就算了)。
如你所说,对方真的反水了,因为各种情况他觉得少了再找你要。如果你确定对方确实是少要了,例如你给了人家3000,结果人家出院算下来5000,自然来找你要。这个情况下,如果你觉得合情合理,可以再私了。如果你觉得接受不了,就拒绝再次赔偿,让对方去法院告民事赔偿,听法院的判决吧。(这里要说明一点的是如果你觉得官司必输,那就不如早赔,等官司下来你赔得会更多)
至于你明明赔了对方钱,对方却说没收到这种无赖事一般他们不敢,真敢的话你也别客气了,直接打电话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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