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憎大不同:解读官史和野史中不一样的岳飞?

邓广铭先生在《岳飞传》后记中指出,有关岳飞的史料主要有三类,即官史、野史和家史。官史即南宋的官修史书;野史是民间的私人着述;家史则是岳飞之孙岳珂的《鄂王行实编年》,而家史在后世影响最大。在这里,先撇开野史不谈,主要就官史与家史对岳飞的记述略作评述。

先说官史。官方修史是我们的优秀传统,中华古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长达数千年,就得益于这一传统。然而,在历史上,既有“脏唐臭汉”、“弱宋腐明”的说法,亦有“相斫史”、“吃人史”的评价。岳飞是南宋时期的民族英雄,对于这一结论,毕竟争议不多。但在南宋官方的史书中,对岳飞史迹的记述,却颇多贬损之处,原因何在哉?南宋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除夕,由于赵构、秦桧卖国集团的暗算,岳飞竟惨遭横死;十四年后,秦桧方寿终正寝。

在这期间,秦桧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邓广铭《岳飞传》,以下未注明者同),紧紧抓住笔杆子不放。而且,他在史馆中大力安插亲信,秉记事之职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宋史》)而岳飞自从戎之日起,即以“尽屠夷种,迎还二圣”为己任,而这与不惜卖国求荣,一味苟安自保的赵构、秦桧之流是不能兼容的。尽管岳飞屡建奇勋,秦桧及其党羽又怎么可能将其功绩归档入史呢?因此,“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词色。其间如阔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者,殆不可一二数。”不特如此,有时甚至故作曲笔,颠倒事实。绍兴十年,岳家军在郾城、颖昌等地与金军作战,连战皆捷,赵构、秦桧却逼令岳飞“措置班师”。即使如此,凯旋途中,岳飞仍兵援陈州以顾大局。

就是这段历史,史书是如何记载的呢?“岳飞在郾城,众请回军,飞亦以为不可留,乃传令回军,而军士应时皆南向,旗靡辙乱不整,飞望之,口塑而不能合,良久曰:‘岂非天乎?’”(《三朝北盟会编》)从而将岳飞描述成一个丢盔弃甲,狼狈逃窜的“逃跑将军”。本书作者薛梦莘虽非史官,但据邓广铭先生考证,这条记载完全是作者“从南宋官修史书抄来”,这就不能不带有秦桧之流的深深印记。

再看家史。所谓家史,类似于今之晚辈为其尊长撰写传记。在这类传记中,出于血缘、亲情、通谊的考虑,往往出现隐恶扬善的毛病。

岳珂系岳飞之孙,对他笔下的“鄂王”、“先臣”也就是他的祖父是如何记述的呢?应当说,为整理岳飞的史料,他确曾下过大量搜遗辑录之功夫,“积日累月,博取而精核之”,用了五年时间才编成这部《行实编年》。岳飞作为一代英烈而惨遭横祸,由于他事功卓着,即使在当时,不仅在民间口碑相传,备极推崇,在官方,南宋孝、宁两朝,也已公开为其平反。按理说,岳珂只需客观、真实地记述乃祖的史迹就够了,这不仅是对其先祖负责,也是对公论的尊重。然而,岳珂却未能跳出亲情和历史的局限,字里行间往往掺杂一些隐恶扬善或锦上添花的东西。比如,他在书中有意隐讳了岳飞少年时代曾在官宦之家做过庄客(类似于今之保安或长工)的往事,本来贫下中农出身的岳飞,却被塑造成出身诗书翰墨之家、“尤喜《左氏春秋》、《孙吴兵法》”的富家子弟。再如,他在书中极力为乃祖曾因“建储”(立太子)受到皇帝斥责的史实进行辩诬,反而指责他人的如实记述“荒谬不根,颠倒错乱”。

绍兴十年,岳飞在河南的作战行动,不过是攻克许昌,威逼开封(东京)而已,而岳珂却在书中凭空杜纂出一段“先臣独以其军进至朱仙镇,……遣骁将以北嵬骑五百奋击,大破之。兀术奔还京师。”为了帮乃祖锦上添花,竟无中生有地编造了一场“朱仙镇大捷”。

从人性的角度而言,“两喜必多溢美之言,两怒必多溢恶之言。”(《庄子.人间世》)可谓深明世情的确然之论,然而,评骘是非,著书立言,能够做到善人之善而不溢美,恶人之恶而不溢恶,殊非易事。

秦桧对岳飞的溢恶,如果其旨在粽谤异己,因而佛头着粪的话,那么,岳珂对岳飞的溢美,如果不是适得其反,至少是画蛇添足了。现在之人,往往习惯于享受溢美之词而诛伐溢恶之事,其实,“妄誉,仁之贼也;妄毁,义之贼也。”(汉.杨雄《法言.渊骞》)溢美、溢恶,半斤八蔖,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考诸前人,鉴之历史,今之为史、为志、为传者,宁不深长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