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习俗简介 景颇族风俗习惯有哪些
景颇族的风俗习惯。但山官和富裕户也有一夫多妻的。在家中,父亲是家长。有女无子时可招赘,但赘婿不改其姓,无子嗣时可收养子,权利义务与亲生子一样对财产实行不严格的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
妇女社会地位较低。在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婚烟中,基本上仍必须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婚的原则,即姑家男子必须娶舅家女子,但舅家里男子不能娶姑家女子,形成“姑爷种”和“丈人种”的婚姻关系。流行转房制和妻死丈夫续娶妻姊妹的习俗。还实行等级婚姻,即官家与官家通婚,百姓与百姓通婚。青年男女社交*,但结婚由父母包办,聘礼很重,常发生抢婚的现象。
景颇族没有成文法,社会秩序靠传统的习惯法——“通德拉”来维持。习惯法具有很大的约束力,常常与宗教迷信相结合。一般不轻易判处死刑,但杀人者必须赔偿命金。一般案件对输理者均罚以赔偿实物的几倍至十倍。案件无法调查判明时就采取神判。常用的神判方式有赌咒、鸡蛋卦、斗田螺、煮米、捞开水、闷水等。随着阶级分化,习惯法已逐渐遭到破坏,而且被山官和头人利用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丧葬除凶死者火葬、幼殇者天-葬以外,正常死亡者均行土葬。景颇族的服饰,男子喜裹白或黑包头,着黑色衣裤或白衣黑裤,外出佩长刀,背挎包。
妇女一般着黑色短上衣和枣红自织羊毛花围裙,戴黑红色藤制腰箍和腿箍,裹毛织护腿,并佩戴各种银饰物。但建国之前贫苦农民衣着简陋,多着单衣向火过冬,男女均赤足。
多数地区群众以大米为主食,少数地区的以食玉米为主。过去仅以芭蕉叶包饭,平均分配,以手抓食。主要饮料是山泉和水酒。杀牛祭鬼时,牛肉全寨人分食。
猎物见者有份。对客人均热情招待饭食。景颇人喜嚼沙枝(一种用草烟、芦子、熟石灰等配成的嚼料),见面互赠沙枝是传统的礼节之一。
住房为竹木结构的茅屋,只有个别地方少数山官头人住瓦房。茅屋呈长方形,屋顶为双斜面。整个建筑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底层圈养家畜家禽。门从两头开,前门供客人进出,埋鬼桩、拴牛马,后门禁止外人出入,更不允许穿室而过。屋内每间设一火糖,四周铺篾席,晚间即席地而寝。房屋通常七、八年重建一次,建房时全寨换工互助,数日即成,并举行隆重的新房落成仪式。
风俗习惯指个人或集体的传统风尚、礼节、习性。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风俗由于一种历史形成的,它对社会成员有一种非常强烈的行为制约作用。
风俗是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基础和相辅部分。主要包括民族风俗、节日习俗、传统礼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