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之战白起坑杀40万赵军 这一数据是真实吗?
长平之战:先我们不考虑到历史上夸张的问题,《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其中所云“长平之事,秦民之十五以上者皆荷戟而向赵”,而也有记载赵在长平之战后,所有青壮年几乎损失殆尽.所以秦国60万,赵国45万的数字基本是属实的,可能略有夸大吧。
只是我估计两边的军队,这个数字应该不可能全部是战斗人员,应该是包括了后勤部队。考虑到战争所在,也是三年的相持,是在上党,也是赵国最富庶的地方,所以赵国采用运输和自给自足的耕种,应该可以基本满足军队所需。
而秦国应该是顷全国之力来打这场战斗的),《吕氏春秋·应言篇》有“秦虽大胜于长平,三年然后决,士民倦,粮食□”(□缺字当为“匮”乏”之属),所以基本上估计60万里面可能有很大部分,可能达到一半以上是运输部队和后勤负责耕种的部队吧。这样可能比较能解释后勤补给的问题。
而关于坑杀的问题。首先,坑杀的数字可以说肯定有夸大,当时赵国最多发动了有水分的45万人马,在经过激烈的战斗后,不大可能还有40万的剩余部队。而且考虑到当时天下未定,秦国又是众矢之的,刚经过一场那么激烈的战斗,虽然获胜但是损失过半,需要的是时间来恢复国力军力。而且养不起投降的赵国军队,又不可能放回去。所以用坑杀的方式,一方面彻底削弱赵国,一方面也有杀给其他各国看的成分在,让他们在发动对秦战争的时候需要多多考虑。所以很有可能非常多的夸大了数字,可能只坑杀了10几万到20万的军队吧。
所以30万剩余秦军,坑杀10-20万赵军还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坑杀的地点,根据最新研究,是很分散的,不是一次性集中在一个坑里面杀掉的,是分散的,所以白起可能是分开来,瞒着降卒多次进行的坑杀,可能是以叫他们进行挖坑的工作是坑杀或者用酒灌醉后坑杀的,以所以带着武器也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