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规定女性穿38厘米以内短裙可半价入园

桂林一主题公园推出“夏日乐爱短裙”活动,规定7月份到8月份,凡是穿着长度不超过38公分的短裙,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都可以享受半价票入园。

  大腿也能“当钱花”?商家的想象力是丰富的,不知道明天还会想出什么其他高招。作为消费者,我们也无法预料不久的将来还有什么可以“当钱花”。

  现如今,某些商家为了宣传可谓是各出奇招,没有顾忌、没有底线,无所不用其极。他们或打情色的擦边球,搞什么“你敢脱衣我就敢送”,诱使某些贪心的年轻女性宽衣解带,只穿内衣进商场抢东西;或拿肉麻当有趣,挂起了“大辫烧烤”、“踏马地”一类恶心的招牌;或不顾顾客安全,搞些“限时抢购”的闹剧,甚至不惜举行非常危险的比赛……

  酒香也怕巷子深,商家对宣传越来越重视是好事,可如果陷入庸俗炒作的泥沼,甚至到了不择手段的程度,却难免要让人担忧。除了可能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虚假宣传问题,还可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

  同时,商家把宣传和炒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难免放松对服务和产品质量的要求。不择手段进行宣传的终极目的,还是为了把消费者口袋里的钱掏出来。为了赚钱,既然能在宣传上不择手段,在产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就不见得不敢搞猫腻。但凡长盛不衰的百年名企,无一不是踏踏实实做事,外功、内功一起修炼。真想做企业,真想做好企业,就应当自觉抵制恶俗炒作而拿女性的身体炒作,正是最恶俗的炒作方式之一。

  网友热议

  [等待秋天]以半价为“诱”,礼物为“饵”,让夏天的女孩都穿上性感暴露的短裙,是否想到过有些女孩的感受?这样的活动其实损害的是女性的尊严,看似照顾女性,实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性别歧视。

  [人生如雾亦如电]在桂林的短裙半价游园活动中,我们看到了对女性的另外一种不尊重,那就是,以“解放”或者以“美”为名,对女性身体的审查和侵犯。短裙的诞生,让女性可以大步行走、奔跑跳跃、走出家门、走向世界。短裙意味着*,但当穿短裙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这个*女神本质上依然落入了另外一套男性(商业)霸权的陷阱。

  [如歌,彻婉颜]虽然媒体曝光,舆论谴责,但是公园并不吃亏,“短裙女性半票入园”的噱头就让媒体帮忙做了一回活广告。他们追求标新立异,为自己制造看点,吸引消费者眼球的目的达到了,部分公众猎奇心理在某种程度上也得到了满足。

  [乔志峰]但凡长盛不衰的百年名企,无一不是踏踏实实做事,外功、内功一起修炼。真想做企业,真想做好企业,就应当自觉抵制恶俗炒作——而拿女性的身体炒作,正是最恶俗的炒作方式之一。

  [宇宙外的天空]难道真的露得越多就越美感越有价值?如果把衣服脱光,岂不更优惠。这种不怕“走光”但求“风光”的炒作手段确实很低俗。看到工作人员拿把尺子煞有介事地掀裙量长短,有的女孩裙子甚至短到仅仅遮住了屁股,这让人感到很滑稽。

  [林海林林]超短裙促销有违公序良俗,没有多大积极意义。公园炒作促销不妨弘扬真善美,多考虑公益性质,尽量做到有社会意义。如可把半价优惠送给弱势群体如农民工、失独家庭老人、孤寡老人或是对国家有重大突出贡献的人等等。这比“超短裙”促销要好得多。

  [樱花飞舞2009]桂林山水如今仿佛也竭尽干枯,过早的迈入了挖掘女性身体的时代。欲打造自然景观与女性身体天人合一的“美景”,这种“美景”除了在打色情擦边球之外,更大的是在歧视我国女性的传统美!难道桂林山水要靠女性的大腿来吸引游客?不过,最让人感到欣慰的是,此公园还未出招:“女性裸体可全免票”。

  [杨维兵]酒香也怕巷子深,商家对宣传越来越重视是好事,可如果陷入庸俗炒作的泥沼,甚至到了不择手段的程度,却难免要让人担忧。除了可能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虚假宣传问题,还可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

  [魅力人生2008]要遏制另类经营行为重演,除了对商家进行道德舆论谴责外,有关部门更要从法律制度的层面给另类经营行为树立界桩并加大处罚的力度,加重其违规成本,让另类经营者出于经济利益与违规成本考虑,不敢也不愿炮制另类经营行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短裙女性半票入园”还会以其他形式继续出现。

  [光影故事]跟穿个喇叭裤上街也被批的时代相比,现代社会人们的心态越来越理性、成熟和宽容,穿不穿短裙完全是个人的私事,早已不是什么问题。公园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收入,搞点营销也无可非议。问题是,搞营销未必非得盯住人家的下半身,作为公园,难道除了拿短裙做卖点,就不能做出一些更为高雅的营销文章?

  [素心问月]这是低俗的炒作,没有什么意义,只要敢脱敢露,就能获得优惠,这光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