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官场的送礼惯例 林则徐也收受贿赂

晚清官场发展出一套半制度化的送礼名目,什么“别敬”、“程敬”、“炭敬”、“冰敬”、“三节两寿”等等。这几个“敬”要解释一下。所谓“别敬”,指地方官赴任前向京官告别时致送的礼金;“程敬”是以路费名义送出的礼金;“炭敬”、“冰敬”是冬夏两季送给京官和地方领导的礼金;“三节两寿”则指春节、端午、中秋及领导本人、夫人的生日,这也是必须要送礼的日子。

这种种名目的送礼惯例,又总称为“陋规”。陋,是丑陋、见不得人的意思;规,可以理解为规则。“陋”而且“规”,说明这已经是一种半制度化的官场守则。尽管任何正式的官方文件都不会给官员规定送礼的义务,但是,致送陋规的官场守则,无疑是所有官员心照不宣并共同遵守的,连礼金的规格都有了约定俗成的标准。

有个叫张集馨的官员,以其亲身经历,将他为官二十年来的送礼清单都记录了下来,也给后人留下了一份了解清代官场送礼政治的珍贵资料。

张集馨被任命为陕西督粮道时,出京之前向京官送礼辞行,一来感谢诸位此前的照顾、提携,二来拜托各位以后多多照应,共送出别敬一万七千两银子,折合人民币约250万元。当时张集馨并无积蓄,别敬的钱是向广东洋行、朋友和西洋人借来的。不过,他任督粮道一年,不但连本带利还清了借贷,还给仪征老家寄回一万多两银子。可见督粮道的权力含金量确实非同小可。这笔权力收益当然是来自对百姓钱粮的浮收,张集馨也心中有数,因此“心每不安”。我觉得,能心每不安,算是有良知的好官了。

其他张集馨记录在案的别敬还有:任四川按察使(相当于省高院院长)时送出一万五千余两;任贵州布政使(相当于副省长)时送出一万一千两;调任河南布政使时送出一万二三千两。别敬具体如何分配,张集馨也有记述:军机处(清廷的决策机构)大臣每处四百两;上下两班章京(军机处办事员)每位十六两,如有交情或相通信、协助办摺的章京,一百、八十两不等;六部尚书、都御史一百两;侍郎五十两;其他部门领导五十两,按级别依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有世交的朋友,概行应酬。

可以看出,别敬的份额,大致是按京官的权力等级进行分配的,比如军机处大臣实权最大,所以孝敬的数目最多,章京虽然是小办事员,品秩很低,但“有交情或通信办摺”的章京,因为掌握着影响张集馨仕途命运的隐权力,也需要奉上较多的银子。

以上是“别敬”的支出,以其他名目送出的礼金,也是一个大数目。张集馨的记述说,他担任陕西督粮道时,驻西安的将军过三节两寿,督粮道每次得送礼八百两银,另外还有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一次。驻西安的两名都统(军区长官),每节每员送银二百两,水礼四色。八名协领(军区中层将领),每节每员送银二十两,上白米四石(折银约八两)。将军、都统还推荐家人在粮仓工作,其实也就挂个名不干活,按节领工资。这是地方文官对驻地满族军官的尊敬与照应。当时的八旗兵骄横跋扈,如果招呼不周,他们领粮米时就会百般挑剔,平日以刁难老百姓为能事的粮仓管理员,这时也是秀才遇上兵,只能忍气吞声。督抚以下的地方官又无权节制官兵,所以对管兵的将领们需要先打好关系。

给陕西巡抚的礼金则按四季致送,每季送一千三百两银,一年下来,就是五千二百两,巡抚三节两寿,还要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这个接受张集馨贿赂的陕西巡抚,正是大名鼎鼎的林则徐。给陕甘总督的礼金按三节致送,每节一千两,再加上表礼、水礼、门包杂费,派人到兰州呈送,一年合计也得三千多两银。另外,每年春节还要给部分京官送去炭敬,至于数目多少,张集馨没有记录。

张集馨的宦游人生后期,由于遭受弹劾,数度被革职,又起复,几经宦海沉浮,见惯官场险恶,萌生退意,加之权力值下降,收入减少,因此对于官场应酬、联络人情的慷慨程度已大不如前。尽管如此,他任甘肃布政使时,给地方实权派、按察使明绪张罗的母丧奠银达一万两之多;在任福建布政使时,送给总督与巡抚的寿节礼金及门包,也有八百余两银。

张集馨三十七岁出任知府,六十六岁请假回京,宦游三十年,扣除中间被参革职和丁忧离任的十年,主政一方的时间达二十年之久,所送出的各种“敬”究竟有多少呢?我估算了一下,张氏有记录在案的,按记录的数目计,没有记录的三节两寿礼金,按较低标准的每年一千两算,合计起来,二十年来,张集馨至少送出了十万两银的规礼。应当说,这个估算是非常保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