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皇帝的面他竟然用武力打败另一个文人?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始于隋炀帝,历经唐宋,其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唐初,只有解试、省试两道关卡,没有殿试。载初元年(690年)二月,武则天曾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殿试的起源,但并没有形成制度。
殿试制度真正确定下来,始于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由皇帝亲自主持。一级有一级的水平,一级有一级的标准,礼部拟定的省试结果排名,到了皇帝这一关,往往会出现大的变数。这是殿试制度赋予皇帝的权力。
开宝八年(975年)乙亥科,众多文人士子跃跃欲试,各显神通,经过两关的洗礼,王式夺得省试第一名,王嗣宗、陈时等文人也榜上有名。到了殿试这一关,宋太祖突发奇想,别出心裁,以至于闹出一个科举史上的大笑话。
太祖发迹于戎武,武将出身,是个略输文采的豪放之人。写诗弄赋,不是他的强项,但在军事上、政治上堪称一绝。从性格上看,他喜欢快打斩乱麻,注重时机;从生理上看,他身体肥胖,不愿意久坐。为此,太祖下令,“殿试用三题,为以先纳卷子无难犯者为魁”,谁先答完了,谁就是乙亥科状元。
大殿前,众士子抖擞精神,奋笔疾书,没多长时间,王嗣宗、陈时同时落笔,同时起身,同时交卷。阅完卷后,太祖见二人书法相当,文采相当,不分伯仲。为了争状元,王嗣宗、陈时也各不相让,甚至在殿前争执起来。
这是要吵架的阵势!太祖打了一辈子仗,啥阵势没见过?但两个文人考生掐架,他还真没见过。既然要文字不相上下,何不在武力上一决高低?既然要掐架,何不放开手脚干一场?在倡导“文治武功”的年代,需要文人展示其英武的一面,至少太祖是这么想的。于是,太祖“命二人角力以争之”。
角力,是古代体育活动项目之一,即徒手相搏,较量武力,多用于摔跤。当时,王嗣宗三十二岁,正值壮年;陈时也是相当年纪,年富力强。太祖“乃命二人手搏,约胜者与之”,说你们较量较量吧,谁赢了,谁就是状元。
比赛很严肃,地点设在讲武殿,太祖当裁判,众臣、众士子当见证人。一通鼓声后,王、陈二人扭在一起。为了状元头衔,二人豁出去了,都很卖力,十几个回合不分上下。最后,王嗣宗想了一招,趁陈时不防备,一巴掌打掉了陈时的帽子。陈时秃头,故戴着帽子遮丑,帽子一落地,陈时急着弯腰去捡,被王嗣宗搞翻在地。比赛结束,王嗣宗就这样成为乙亥科第一人,也就是状元。陈时落败,只能屈居第二。省试第一名王式,只得了第四名,心里更憋屈。
角力夺状元一事,最早见于宋咸的《茂谈录》,“开宝八年廷考,王嗣宗与陈识齐纳赋卷,艺祖命二人角力以争之,而嗣宗胜焉。嗣宗遂居第一名,而以识为第二人”。后来,司马光在撰写《涑水记闻》时把人物弄混了,陈时变成了赵昌言,“王嗣宗……与赵昌言争状元于殿前,太祖乃命二人手搏,约胜者与之。昌言发秃,嗣宗殴其幞头坠地,……上大笑,即以嗣宗为状元,昌言次之”。其实,赵昌言是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戊寅科进士,时间对不起来。
夺得状元后,王嗣宗步入仕途,并一步步做上了高官。不过,因靠摔跤夺得状元,王嗣宗也颇受人讥讽。有一次,王嗣宗路过终南山,原工部侍郎种放只让侄子前去拜见,王嗣宗很不高兴,认为自己状元出身,种放无礼。种放瞧不起王嗣宗,“君以手博得状元耳,何足道也?”弄得王嗣宗灰头土脸。王嗣宗“手博状元”,这事在《宋史》也有记载,应该不假。不过,王嗣宗为官期间,颇有政绩,倒对得起状元这一名号。当年,宋太祖慧眼识人,最终成就一段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