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罪不至死的士兵!是李宗仁一生最后悔的事

相比于奸诈诡谲的蒋介石,桂系军阀头子李宗仁人如其名,要憨厚仁德得多。但李宗仁也有奸诈诡谲的时候。

刚出道不久,李宗仁带着一支两千多人的队伍。那时,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广西又是中国最穷、最落后的地方,所以队伍很不好带,经常有士兵抢夺老百姓的财物。

李宗仁是个读书人,他明白纪律就是一支部队的生命,所以跟士兵约法三章:第一,说话客气,礼貌待人;第二,不拿老百姓一针一线;第三,不准私自上街,一切行动听指挥。

一天晚上,部队驻扎在一个寺庙里。李宗仁刚端起饭碗,巡逻队队长就急匆匆地跑过来报告,说一个士兵和一名妇女在街上吵了起来。那妇女说她的衣服被偷了,刚好在街上碰见那个士兵拿着一个包袱,那妇女怀疑她丢失的衣服就在那个包袱里,强烈要求打开包袱查看。那个士兵当然不同意,两人便你推我搡,争执不下。巡逻队发现这一情况后,命令那个士兵打开包袱让那妇女查看。结果包袱打开了,那妇女却又不敢确认,两人吵闹不休。为了息事宁人,巡逻队便把那个士兵给关了起来。

李宗仁刚宣布了“三大纪律”,就发生了这种事情,他觉得兹事体大,需要慎重处理,就亲自找到那个士兵,问他包袱里有什么东西,是不是偷人家衣服了。那个士兵信誓旦旦地说没有,他说包袱里总共有三件衣服,两件军装,还有一件是在大街上捡来的破衣服,想用来擦枪的。

李宗仁看他不像说谎,却不动声色地追问:

“你说是你捡的,有人能给你证明吗?”部队出台的“三大纪律”之一就是不许私自上街,这个士兵自知理亏,就低头不语。

李宗仁突然声色俱厉,大怒道:“你明知故犯,知道是什么下场吗?”那个士兵见他发火,两腿一软,跪在地上,哀求说:“我知道错了,下次绝对不敢了。我就住在您的邻村,看在同乡的分儿上,您就饶了我吧。”

面对那个士兵的苦苦哀求,李宗仁却没有丝毫要放过他的意思,声称必须严办。接着,他下令集合队伍,然后开始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说:“我们当兵是为了报效国家,造福老百姓……”之后,他下令将那个士兵就地枪决。

事情做到这步,李宗仁还不肯罢休,他指着那个士兵的尸体说:“这就是违反军纪的下场!”两千人顿时鸦雀无声,无不被李宗仁的铁面无私给震慑住了。

事后,参谋长对李宗仁说,经调查,那件破衣服的确是那个士兵在大街上捡的。李宗仁听后,一言不发。

几十年后,已经位极人臣的李宗仁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

“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那个士兵……我当然知道,就算有罪,他也罪不至死。可当他说是我的老乡时,我却突然动了杀机。杀一个老乡,不正可以树立自己的威信吗?我一生最讨厌权术,最反感玩弄权术的人,可那次却用权术害了一个无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