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疾病患者可以结婚但不宜生育

遗传病是指由于受精卵形成前或形成过程中遗传物质的改变造成的疾病。有的遗传病在出生时就表现出来,也有的出生时表现正常,而在出生数日、数月,甚至数年、数十年后才逐渐表现出来。那么在孕前,有什么遗传病是可以预防的呢?

哪些病患者可以结婚但不宜生育?

一、有些遗传病的患者可以结婚,但是为了防止把遗传病传给后代,不宜生育。

1、男女任何一方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例如进行性肌肉营养不良(面、肩、肱型)、先天性成骨不全、软骨发育不全、遗传性致盲眼病等。

2、婚配双方都患有相同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例如全身白化病、垂体性侏儒症、小头畸形、血友病(A、B、C型)、全色盲、先天性聋哑。

3、婚配双方患有下列多基因的高发家系遗传病,例如精神分裂症或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的患者病情不稳定者、原发性癫痫。

二、可以结婚,但必须限制生育。

有伴性遗传病,例如色盲、血友病患者,应控制所生子女的性别。女性携带者与正常男性婚配,怀孕后应做产前诊断,判定*,女胎无病可以保留,男胎会患病,必须终止妊娠。在不具备判定*条件的地区,则不许生育。

如何预防遗传病?

1、婚前健康检查。

已确定恋爱关系的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应做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尤其要注意的是,避免近亲结婚。近亲结婚的后代患有智力低下、先天性畸形和各种遗传病等比非近亲结婚的要多出好几倍。

2、孕前遗传咨询。

男女双方或一方,如果亲属中有遗传病患者,担心婚后是否会生出同样遗传病患儿,应咨询他们能否结婚,如果结婚后果是否很严重;双方中一方患有某种疾病,但不知是否遗传病,可否结婚,传给后代的机会如何?医生会对此作出明确的诊断,并且告知合理的处理方法。

3、产前筛查避免患儿出生。

产前筛查主要是针对一些目前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法的疾病,其目的是防止有缺陷患儿的出生。一般在怀孕16周-20周的时候进行,抽孕妇的外周血2-3毫升检查,如果发现高危可能性(高危因素超过1/270),则需进一步抽羊水培养,确诊。

遗传病并非不治之症

以前,人们认为遗传病是不治之症。现在,由于弄清了一些遗传病的发病过程,目前已有症状的遗传病患者可以通过饮食、药物、手术等疗法达到改善或治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