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中的桃色凶杀案 阎婆惜的死都怪她自己“蠢”

《水浒传》中有一章节说的是宋江怒杀阎婆惜,其实在小编看来,这个错并不在宋江,而在于阎婆惜自己,全都是由她的“蠢”一手造成的。

第一蠢:因为生活艰难而做了“金丝雀”

当年阎婆惜是东京汴梁人士,年方十八岁,很漂亮,会唱歌。后来她随着父母到山东来投奔一个官人不着,流落在了郓城县,可谁曾想这里的人不喜淫奢宴乐,因此不能过活。后来她的父亲又暴病身亡,此时的她和母亲可以说是陷入了赤贫的境地,就连安葬父亲的棺材都买不起。

也就是在此时,他们遇到了仗义疏财的郓城县押司宋江,不但送了棺材,还送她们十两银子做为使用。所以阎母为了报答宋江的大恩,便打算将女儿送给宋江做小。一开始宋江是拒绝的,但架不住她们的再三唠叨,便在县西巷内,“讨了一所楼房,置办些家火什物,安顿了阎婆惜娘儿两个那里居住”。没几天时间,阎婆惜就成了金丝雀,她是真的被感动了。

不过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宋江仅仅是“收了”阎婆惜,并非明媒正娶。另外,由于宋江长得比较丑,这让阎婆惜越来越觉得自己插在了牛粪上。要知道十八岁的女孩本就有很多的梦想,而更为物质的阎婆惜想法则是更多,她渐渐流露出了对生活的不满。然而这所有的一切宋江并没有意识到,他照样成日里呼朋唤友,上班私活两不误,哪里会有更多的精力来照顾阎婆惜的心思?种种迹象表明,宋江其实并不爱她。

第二蠢:把短暂的温柔当成了一生的守候

就在宋江逐渐冷落阎婆惜的时候,一个人出现了,那就是张文远。他是宋江在衙门里的小兄弟,因为某日被宋江领到阎婆惜处喝酒,从而结识了阎婆惜。他长的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并且早年沉迷于瓦肆歌舍讨生活,因此练就了一身讨女人欢喜的好功夫,不多时,他们二人就黏在了一起。

当他们二人苟且之事成了整个县城公开的秘密时,宋江就打算放弃了,“又不是我父母选的妻室。她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什么。我只不上门便了。”结果这下阎母着急了,因为这样的话,家中的资金就断了来源。这张文远倒是常来,可他一没名二没权,更要命的还是没钱。所以阎母不得已,亲自到衙门去请宋江回去,宋江心软,便答应了。

当阎婆惜听到家中有人来时,以为是心爱的张文远,便急忙跑下楼去。待烛光照见是宋江时,脸色立马就变了,返身就上了楼,阎母不依,逼着她招待宋江。一旁的宋江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于是干坐着喝了几杯闷酒,一直熬到后半夜睡意上来了,就挨着阎婆惜躺在床上眯了会。后来天不亮就起来简单地洗把脸提前出门上班去了。

试想此时的阎婆惜如果有些觉悟,对宋江稍微热情些,那他也不至于心寒,就更不会出现后面“怒杀”的一幕了。

第三蠢:谈条件不知道适可而止

当宋江起床上班走到半路的时候,忽然发现“反贼”晁盖给他写的一封感谢信落在了阎婆惜的床上。这是一封感谢宋江通风报信让晁盖他们逃脱了官府追捕的感谢信,如果说被泄露出去,后果相当的严重。

果不其然,阎婆惜在得到了这封信之后就开始提条件了:一是要宋江还她*身,写一纸声明允许她嫁给张文远;二是要宋江将这西巷的房子和给她们母女两的首饰都留给自己;三是要晁盖送给宋江的一百两黄金全都给自己。前面两个宋江都答应了,可这第三个却犯难了起来,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收晁盖的金子,手中更是没有这么多的积蓄,只好咬牙说道:“限我三日,我将家私变卖一百两金子与你。”

按道理说,宋江这等人物既然答应了三日后给钱,肯定是不会赖账的。所以说此时的阎婆惜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等着三日之后,宋江前来送钱就是了,然而毕竟还是太年轻,走出了最为愚蠢的一步,逼债。还扬言说:“明朝到公厅上,你也说不曾有这金子。”

此时的宋江正好对“公厅”两字甚是敏感,再加上昨晚受的一夜气,怒气立马就上来了,扯开被子就要去抢,阎婆惜自然是死也不放。就在争执的过程中,宋江看到了一把刀,便抢在了手里。此时的阎婆惜竟然还想进一步喊叫要挟,大声叫道:“黑三郎杀人也!”正在气头上的宋江脑海中顿时便出现了“杀人”两个字,就这样,凶案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