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出来与选出来 “官二代”的历史出路
清初大儒王夫之在《读通鉴论》的开篇论秦始皇功过。他认为秦始皇灭六国一统天下后设置郡县,是“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
那么何谓“大公”?王夫之解释说:“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俾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而治民之纪,亦何谓而非天下之公乎?”“古者诸侯世国,而后大夫缘之以世官,势所必滥也。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而天之生才也无择,则士有顽而农有秀;秀才不能终屈于顽,而相乘以兴,又势所必激也。”
也就是说,在秦朝建立以前,中国社会的官员产生的主要模式是“生出来”:天子、诸侯、卿、大夫,几乎都是世袭,这一模式不独在中国,在世界许多民族也存在过。这种凭血缘而世袭官职的模式,其结果必然造成社会流动停滞、社会各阶层矛盾对立,如王夫之所说的那样“势所必激也”,社会陷于动荡。那么,不论出身,选拔有才能的人担任官职,当然是巨大的进步。秦国之所以能以偏僻之国而一扫六合,其中重要原因是它率先摈弃了“生出来”的任官模式,广聚天下人才为之所用。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是依据战功授官爵。———“打出来”是官员产生的另一种重要模式。
官员靠“打出来”,是社会的变态而非常态时期的模式,如贫寒子弟对“生出来”的方式不满意,就只能靠*来改变现状。*成功,一批官员就“打出来”了。但这种方式代价太大,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新王朝的帝王将相往往是“打出来”的,但新政权建立后,几乎所有统治者都希望告别“打出来”的模式,断绝被人*的途径。
始皇帝破官员“生出来”的模式,但来不及建立一种更为和平、稳定的模式,天下又是大乱。在参加反抗秦政的洪流中,其中一个重要的群体,就是失去特权的“官二代”,即六国的旧贵族后裔,如项羽叔侄和张良。但历史的潮流浩浩汤汤,再伟大的英雄也难以让历史倒退———偶尔开一段倒车,也必不长久。最终还是无赖刘邦得了天下,尽管汉代初期有过郡国杂处,但单纯靠祖辈的庇荫而一代代坐享其成、世袭官职的模式,只能成为支流、余绪、旧梦了。
王夫之说:“封建毁而选举行(此“选举”非现代语境下的“选举”,而是指选拔荐举),守令席诸侯之权,刺史牧督司方伯之任,虽有元德显功,而无所庇其不令之子孙。”这当然是十分理想的状态,多数时候,一个人或一个阶层掌握权力,总希望谋求利益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让权力能传之子孙。所以,汉以后的“荐举”很快就变味了,这种“推荐”的模式,理论上说是最科学的,能选出德才兼备、忠孝两全的人,但若没有现代的*政治制度,荐举权由豪门世宦把持是很自然的事情。
“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上品无寒士,下品无士族。”东汉末年的各州刺史世袭,相当于独立王国,两晋由豪门大族把持政权,实质上是在帝制时代,“生出来”的模式顽固地生存。但这种模式如果再成为主流,那么中华文明很可能会毁灭,民族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因为社会无法安定下来,统治者也没有办法长期维持这种格局:让无出路的寒门才俊为其效力,而让无德无能的“官二代”、“官三代”把持高位作威作福。
可以说,经过战乱不已、死者枕藉的南北朝,“考出来”的官员产生模式———科举制在隋唐时期出现并延续了近1500年,是中国人经过反复折腾,总结了社会动乱教训而创建的伟大制度。在靠一张张选票“选出来”的制度还没有产生前,“考出来”的官员产生模式无疑是世界上最文明、最先进的。
如前文所述,当权者不会放弃让权力传之子孙的努力,即使在“考出来”的时代,“生出来”的死灰还会复燃,流行模式就是科举舞弊———即以“考出来”之名,行“生出来”之实。但这样做难度较大,因为唐以后,历代王朝的最高统治者知道维护科举的公正,是朝廷的头等大事,实则就是维护王朝的合法性,因此对科举舞弊严惩不贷。对皇帝来说,科举舞弊之罪,仅次于“谋逆”,而当一个朝代科举纪律松弛、舞弊盛行时,基本上可以说,这个王朝已是穷途末路了。因此在科举时代,“官二代”和平民百姓一样,要通过科举才能得官,而靠捐官获得的官职不可能太高,且被整个科举共同体所蔑视。
考不上举人、进士的“官二代”,无论其父、祖官职多高,也只能在家当个土财主或者靠家庭的权势做买卖。科举时代,中国严格来说,除了皇家,是没有贵族的,只有“文化家族”,即“书香门第”,官宦人家利用家庭优越的条件,聘请名师教育子弟,而子弟登科为官。如清代昆山徐乾学家族和常熟翁同龢家族。这类因家境造成受教育条件的差异,在任何一个时代包括选票为王的*社会,都是存在的。但只要程序公正,多数人对这种的差异是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