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犯冈村宁次:为何无罪释放还被聘为高级教官?

冈村宁次是侵略中国历史最久而罪恶最大,是日本派遣军一切战争罪犯中的首要战争罪犯。一九二八年,他任驻华日军步兵联队长,参加侵占济南的战争,是济南*的刽子手之一。一九三二年任日军驻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参加侵占上海的战争,一九三三年代表日本*与中国*签订侵略中国主权的《塘沽协定》。一九三七年至一九四五年,历任日军第一军司令官、驻华北派遣军总司令、第六方面军总司令和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在中国实行了极其残酷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可是,在他的同伙都遭受应有惩罚的时候,这个双手沾满了中国人民鲜血的大刽子手冈村宁茨居然安居南京,逍遥法外。为什么冈村宁次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呢?

1945年,日本投降在即。由于此前一直避免与日军主力进行决战,蒋介石的**军大部分还都集结在四川、贵州一带的大后方,根本不可能迅速赶到南京、上海、北平等大城市接受日军的投降。

8月16日,蒋介石致电冈村宁次,令其继续就地坚守,并负责维持地方秩序,所有武器装备必须移交给**军,决不可擅自移交给其他任何军队。

冈村宁次立即复电给蒋介石:遵令执行。同时命令所属部队,在原地等待重庆*的军队来接收,对*军队的任何要求,坚决予以拒绝,必要时可以进行武力“自卫”。

图为侵华日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在投降书上签字

9月9日,国民*举行接受日军投降仪式后,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于10日上午亲率部分高级将领,与冈村宁次“亲切会见”,双方就反共合作问题进行了密谈。何应钦等人称:“日军并非战败,中国军亦非胜利,让既往之事付诸东流,而致力于中日合作。”显而易见,此时所谓的“中日合作”,无非就是共同对付中国*。果然,何应钦继而提出“对日的战事结束了,国共战争就要开始。我们对*作战困难不少,蒋主席说要请贵军协助”。

1946年6月,国共两党的战争全面爆发。在何应钦、汤恩伯等人的建议下,冈村宁次被秘密聘为国防部高级军事顾问,以发挥他所谓的军事“天才”。此前,冈村宁次任华北方面军司令官时根据对八路军作战的经验而编纂的《剿共指南》,也被译成中文后大量印发给*军各级指挥官。

在这个敏感的时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已经在东京正式开庭。1946年8月和10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两次发出传票,敦促中国*尽快把冈村宁次送到东京接受审判。中国八路军延安总部公布的日本侵华战犯的名单中,冈村宁次同样被列为头号战犯。

此时的冈村宁次已经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当他的同伙们都一一受到历史惩罚的时候,他却还在积极参与着中国的内战,其原因就是他对中国有着丰富的侵略战争的经验,这些经验让*的高级军官们对冈村宁次甚至产生了迷信,以为凭借冈村宁次的点拨,就可以扭转战场上一溃千里的颓势。

1948年3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派员来到南京*国防部,声称将把冈村宁次直接带走,因为整个日本战犯的审理工作即将结束,再不送人过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也都要解散了。*当局在左右为难之际作出这样的决定:对外称冈村宁次因肺病正在监视居住,待病好后再将其送回国内。同时还为其出具了病历证明,把国际军事法庭的代表草草打发回东京。5月,*当局以“冈村并未参加日本侵华的*系统组织,其行为仅与在中国战场上发生的事有关,因此不需送往东京处理”为由,决定在中国国内审判冈村宁次。7月7日上午,冈村宁次接到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的传票,令其于12日到上海市商会礼堂接受中国*的的审判。

对冈村宁次的判决书内容如下:

图为被绞刑的日本战犯

“被告冈村宁次无罪。理由为:本案被告于民国33年11月26日接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所有长沙、徐州各会战中日军之暴行,以及酒井隆在港粤,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在南京的大*事件等,均系被告就任以前发生之事,与被告无涉……近日本*正式宣告投降,该被告乃息戈就范,率百万大军听命纳降……综上所述,被告既无触犯战规或其他违反国际公法之行为。应予喻知无罪,以期平允。”

之后冈村宁次被蒋介石聘为*高级教官,日本右翼*任其为“日本战友会”副会长。1966年病死于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