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用药需注意的十个原则

老年人内脏功能减退,身患疾病较多,用药也相应增多。但用药要科学合理,恰到好处,才能祛病益寿,否则会给身体带来损害。根据老年人的特点,用药时应讲究以下原则。

1.避免盲目用药。

有些老年人遇到许多与疾病无关问题而导致情绪紧张或者愁闷时,他们就想用药治疗,其实大可不必。老年人有许多不适可以通过生活调理来消除,而且还有许多疾病可以通过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的改善来治愈,而不必求助于药物。一般来说,用药不能盲目,能不用时尽量避免用药。

2.掌握适应症。

用药要掌握适应症,只有明确诊断才能对症下药。如果只根据一些表面现象下结论而导致错误用药,只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而导致治疗失败。而且用药还要因人而异,一般说来,体质单薄、瘦弱、贫血、气虚的老人,切忌大寒、大凉、发散、峻泻之药;体质肥胖、壮实或高血压、高血脂、高胆固醇的老人,应慎用大温、大热、升提、滋补之药。

3.选择合适剂型。

一些老年人体弱多病,一次性用药较多,而且有些老年人吞药有困难,这样便不宜用片剂、胶囊,可选用液体剂型。老年人胃肠道功能不稳定,不宜服用缓慢释放的药物制剂,否则会因胃肠蠕动加速而释放不充分,反之则使释放和吸收量增加而产生毒性。

4.注意给药方法。

老年人患慢性病,若能口服给药的人,就不必通过静脉点滴和肌肉注射方法给药。但如患急性病时还是需要静脉途径给药。这是因为,老年人的肌肉对药物的吸收能力较差,注射后疼痛较为显著且容易形成硬结,因此,应尽量减少注射给药。

5.减少用药种类。

用药多是引起药物不良反应的主要因素,在同一时间内用药种类越多,发生副作用的机会就越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据统计用一种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8#M~T^02,而同时用六种药时,不良反应发生率可增至27#M~T^02,所以老年人特别是患慢性器质性疾病的老人用药种类应尽量少。

6.选择合适剂量。

由于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对药物代谢能力下降,肾脏的排泄也较慢,所以,老年人用药剂量比青壮年应有所减少,一般认为:60岁~80岁为成人量的4/5;80岁以上为成人量的1/2。

7.考虑用药后的副作用。

老年人是药物不良反应的高发人群,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某些异常症状,应及时停药。对从未用过的药更要特别注意。已引起过副作用,特别是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决不能再使用。此外还应避免长期用药,以免产生蓄积中毒。老年人患慢性病,一般宜采用临时或短期用药。最容易导致老年人出现不良反应的药物有:利尿药、中枢神经抑制药、解热镇痛抗炎药、抗高血压药、抗生素、抗酸药、强心甙类药物、抗凝血药、甾体化合物等。

8.用药时间的选择。

用药时间的长短应由病情决定,通常应当按“衰其大半而止”的原则,尤其是对毒性较大的药物更是如此。但是,一些不能突然停用的药物如抗癫痫药、糖皮质激素类、降糖类等药物除外。

9.不要滥用补药。

俗话说:“药补不如食补”。乱吃补药,会带来不少危害。例如,长期大量服用营养补益药,会诱发体内多处骨质增生。作为治疗的辅助措施,适当用一些补剂也是可以的,但必须按医嘱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