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州府尹为何不敢直接抓杀人犯鲁达?他怕什么

接到郑屠家人和四邻到州衙告状,府尹一看状子,吓了一跳,不敢下令抓人,立刻跑去经略府请示小种经略相公。文中详细的写了府尹大人拜侯的经过,比如府尹升厅,接状,感言,然后上轿,在经略府门前下轿,在门口等候传唤,然后对经略相公行礼,花了大量的时间,而在进行这一系列的繁文缛节时,鲁达早已远走高飞了。府尹禀告相公:“府中提辖鲁达无故用拳打死市上郑屠。不曾禀过相公,不敢擅自捉拿凶身。”经略一听,也吃了一惊,说:“今番做出人命事,俺如何护得短?须教推问不得。”表示希望府尹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既然杀人犯法,绝对不能姑息。可是小种经略相公又说:“鲁达这人原是我父亲老经略处的军官。为因俺这里无人帮护,拨他来做个提辖。既然犯了人命罪过,你可拿他依法度取问。如若供招明白,拟罪已定,也须教我父亲知道,方可断决。怕日后父亲处边上要这个人时,却不好看。”这几句话无疑是告诉府尹,这鲁达不是一般人,不但是你不能轻易定鲁达的罪,就算是我也不行。他是我老爹手上的人,派到我这里来,都还是帮护我的。现在你先走走程序,如果抓到了,一定要审问清楚,不可有冤屈。就算是查实了鲁达是杀人凶手,也应该禀告老种经略相公,征求他的同意,然后再进行最后的判决。就算是鲁达杀了人,只要朝廷边关有事,说不准还要征调鲁达上前线。

在前文中,王进离开京城,就是去投奔老种经略相公,王进认为自己只要到了经略府,就算是得罪了高俅,也不要紧。之后的史进也是在杀人放火之后,想去投奔王进,从军自然可以免去以前的罪行。在小种经略相公心中,在府尹心中,在史进心中,在鲁达心中,在许许多多官员和百姓心中,杀人大罪,根本不算什么,只要有背景,有需要,一样可以洗白。府尹大人自然一点就通,回到府衙在处理通缉鲁达事件时,就显得外紧内松,甚至是故意放走鲁达了。

当府尹下令捉拿鲁达之后,并没有立刻下令*城门,而是派王观察到鲁达家中查看。然后王观察带上房东,到鲁达平日常去的地方寻找,从州南走到州北,查寻了许久。是负责抓捕的王观察太笨?绝对不是。是府尹领悟了小种经略相公的意思,而王观察又领悟了府尹的意思,刻意耽误时间,放走鲁达。试问一个人杀了人之后还会坐在家中等待被抓?还会去常去的地方等着被找到?何况房东早就明说,鲁达已经带了包裹,带了短棒离开,这不就是说,鲁达已经带了钱财,带了防身武器,当然是准备远走高飞,到城外去了。但王观察还是慢慢来,一个个询问鲁达的邻居,并且带着这些人回衙门交差。

府尹心领神会,也没有责罚王观察,在仵作验尸之后,命令郑屠家人自己出钱安葬郑屠。最倒霉的倒是郑屠的邻居,鲁提辖打人,谁敢上前,那不是找死?可是府尹不由分说,以没有救应的罪名把郑屠邻居打了很多板子。鲁达的房东和邻居也都是良善之人,平常没少看鲁提辖的脸色,现在鲁达一拍屁股走了,害的这些人以不应的罪名,饱受牵连。

更可怜郑屠,虽然号称镇关西,可在遇上鲁提辖之后,就变成一只随手被捏死了的臭虫。而郑屠的大娘子面对官府,也丝毫没有一丝威风,丈夫冤死,只能忍气吞声,“自去做孝”。杀人凶手鲁达离开渭州之后并没有四处掩藏自己的行踪,在雁门竟然还跑到人群拥挤处看榜文,鲁达对大宋律法如此漠视,更见其打死郑屠并非一时兴起,而是长期官尊民卑思想作怪使然,是对人命的忽视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