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丞相吕不韦 吕不韦与《吕氏春秋》什么关系

吕不韦是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国丞相。吕不韦对后人最大的贡献是编撰了《吕氏春秋》一书,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对后人影响深远。

吕不韦

首先,从他的身份谈起,他是一名贾商,商人的精明是众所周知的,而他更是个中翘楚,他将商品的概念延伸到了皇位,延伸到了人,不仅仅限定于实际的物,在这一点上他大大的拓宽了商业操作的客体范围,为后世经商的注入了创新新元素,并且身先士卒地树立了良好的典型示例。其次,我们再来谈谈他的治国之道,在这里他的身份是一个相国,是一个辅助大臣,而非皇帝,这个身份限定了他出事可随意一些,为此,他召集了大量的能人异士,供养着他们,让他们讲述着他们的故事、他们的见解、他们的理想、他们的目标、实现目标的必须技能等。正是因为他摒除了门第之间,融入了所有人的力量,集大家智慧,编制了后世广为流传的《吕氏春秋》。最后,他的归去,是必然的非偶然的。他*太久,地位却不是皇帝,他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历史的进程,阻挡了皇帝集权的欲望,于是在历史进程的洪流中,他*自尽而死,死后留下唏嘘一片。

吕不韦与《吕氏春秋》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史书中记载的最具有影响的几大思想,莫过于儒家、道家、法家等大家思想了,蕴含深意亦非常人能懂也。那么咱们分别来看看这三大家思想的主旨分别为何?首先来看看,儒家思想,它提倡的是什么?反映了又是什么?它提倡的是君臣义,是夫妇顺。反映了底层君主对底层人民思想的控制。那么道家呢?道家的代表人物是老子,引领的又是另一种学派,这种学派讲究平常心,不刻意莫强求,凡是顺势而为即可,不要想凭一己之力去逆反。法家,讲求凡是依法而治,法不乱则*不乱,可想,将法律法制的地位列于君主权力之上。但,这些思想均自成一体,或相互对立,鲜少能包容,能互为支持,直到《吕氏春秋》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种一家独大的格局。那你也许又会问为何《吕氏春秋》不同于其他呢?是因为它并不是依据君主的意思,被一个人观念所左右,不代表任何集权的意志,现代来看通俗得说,就是作者非一人,你也许会问,既不是一人所著,为和冠以吕氏之姓氏呢?

吕不韦主持编纂《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20余万言,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称“杂家”。书成之日,悬于国门,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此为“一字千金”。

《吕氏春秋》更贴切的可称为杂家说法,其内包含众家所云,不同阶层、不同地位,乃至不同视角,看待同一件事,撰写不同观念,不同经验,乃至给予不同建议。可以说,吕不韦的伟大,并不在于编制某种著作,而是给予了莘莘学子一个平台,一个可以发表论点,给予批判或进言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