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迫下的古代娼妓 曾是权贵斗争的牺牲品
中国最早的娼妓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妓女主要是供主人玩乐。发展到魏晋南北朝和社会开化的唐朝,妓女已逐渐成为了权贵和文人比富斗豪的筹码和牺牲品。
中国古代娼妓的起源
在中国,关于娼妓有确实文字记载的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贵族已开始蓄养妓女,称之为“女乐”。“女乐”除了供主人玩乐之外,还需陪客人,且可作为礼物送人,诸侯之间,经常一送就是几十个,这只是妓女的雏形。正式设立娼妓制度的是春秋时齐桓公的大臣管仲。
妓女成权贵斗争的牺牲品
蓄妓赏妓、放荡不羁,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权贵或文人士子们自命富贵风流的标志。在当时蓄养家妓不仅仅是只为取乐,而成了一种比富斗豪的筹码,甚至发展到竞相斩杀家妓取乐的地步。
西晋有一暴富之人叫石崇,他听说贵族王恺请一些朋友到自己家饮酒时,席间总是让家妓吹笛助兴,倘若有的家妓不小心吹走了音韵,王恺就会叫下人将那跑调的家妓拉出去打死。
在座的所有宾客都为此大惊失色,而王恺却依旧谈笑风生,以显示自己富有和豪爽之气。石崇听了,为了和王恺较量,他每次宴请宾客时也请家妓陪酒劝酒,倘若哪个客人不能喝完所劝之酒,他就会让家奴立即把那个劝酒的家妓拉到门外砍头。有一次,石崇请了王将军来府上喝酒,家妓陪酒劝酒,王将军故意不喝,石崇一气之下,竟在席间连斩了3个陪酒的家妓,足见其残忍。
在唐代,尽管当时的朝廷依据官员品级的高低作了“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的规定,却仍阻止不了互相抢夺家妓、肆意虐待家妓、甚至争风吃醋、摧残致死家妓的风气。这类现象,在唐代文献中屡见不鲜,文人士大夫之间亦如此。诗人刘禹锡有个美妓,朝中官吏李逢吉便想夺到手。
有一天,他在家中设宴,招待刘禹锡和朝中的几个大臣。所有的宾客都带着自己的宠妓而来。酒饱饭足后刘禹锡作别时,李逢吉却扣住他的爱妓不放。万般无奈,刘禹锡只得先回家,一时想不出什么办法,就写了一首诗给李逢吉,希望他能把家妓还给自己。
第二天,刘禹锡又约了几个朋友去了李府,不料李逢吉只是一个劲地称赞刘禹锡的诗写得好,却不打算放人,刘禹锡在愤懑之中又写了四首诗,题为《怀妓四首》。至此,李逢吉占据他人家妓已成为公开的霸占,并不需要什么借口,而刘禹锡的美妓,也就成了他们争斗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