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父从军的花木兰为国出征 为何竟要自己买装备?

勇敢孝敬的花木兰,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巾帼英雄。她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传奇故事,被改编成戏曲、电影等各种形式,千百年来令人津津乐道。1998年还被美国迪斯尼改编成了动画片,畅销全球。

花木兰的故事来源于乐府双璧之一的《木兰辞》(文末附完整版,感兴趣的可细细品读下,不感兴趣的可自动屏蔽~),是一首南北朝时期北魏的民歌。其中在花木兰决定替父从军之后,诗中有几句描写:“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这个细节颇值得思索:花木兰不是为国出征吗?为何装备还要自己去买?

这就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花木兰生活的时代,社会大动荡民族大融合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结束了三国乱世,一统天下的西晋王朝建立后几十年,发生了着名的永嘉之乱,五胡乱华。汉族王室南迁,北方被少数民族建立的一系列割据政权所控制,这就是南北朝。在之后的300多年时间里,烽火连天的北方共被统一过两次:第一次是氐族人建立的前秦(350年—394年);第二次是鲜卑人建立的北魏(386年—534年)。花木兰生活的时代,正是北魏帝国最强盛的太武帝至孝文帝时期,而北魏的兵役制度是着名的府兵制。

府兵制是一种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兵役制度,起源于西魏,完善于北周、隋两朝,盛于唐太宗之时。由于府兵制这个课题实在太过复杂,在这里长话短说简单白话一下。中国在唐朝之前,尤其是汉族建立的政权中,虽然有职业军官但是几乎没有职业军人。

由于生产力水平太低,国家无法负担大量职业军人带来的巨大财政压力。老百姓平时务农,农闲练武,有事出征。当兵打仗属于公民应尽的义务,既然是尽义务当然要自备装备了。有钱的人就武装的好一些,战争结束后全须全尾的回来继续种地;没钱的就只能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了。

那么公民为何要尽这种义务呢?因为国家分给你土地,给你口饭吃,让你能养活老婆孩子。这样的国家是负责任的国家,这样的国家难道不值得你拼命去保卫吗?而且服兵役期间可以免除一定的税负。北魏的府兵制和均田制并行。北魏孝文帝规定,男子15岁以上授露田40亩、桑田20亩;受田的农民每年要服兵役,服役时衣粮装备要个人负责,但可以免租调。农闲时接受训练,遇有战事,则奉命开赴前线,战争结束,兵归其府,将帅解除兵权归朝。这样也避免了统帅专权作乱的问题。

由于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的瓦解以及战斗力不足、部队集结困难等问题,从唐朝开始府兵制就逐渐瓦解了,逐步改为募兵制。募兵制实行后开始出现了职业军人,但是募兵制也带来了严重问题,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谁招募的兵就听命于谁,统帅专权的几率大大增加。唐朝的安史之乱及后来的五代十国乱世的根源也部分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