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古代人为何不会“走”呢?
今天标题党了一下,哈哈,故弄玄虚。古人不会走,不都成了瘸子瘫子?我说的不会“走”,是说古人一遇“走”字,就变成了“跑”。
《说文》曰:“走,趋也。”趋,就是“跑”的意思。《孟子·梁惠王上》:“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山海经·海外北经》:“夸父与日逐走。”《韩非子·五蠹》:“兔走触株,折颈而死。”杜甫《石壕吏》:“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等等,这里的“走”都是“跑”或“逃跑”的意思。
“走”在甲骨文中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人挥动双臂用力向前奔跑。金文“走”的上半部与甲骨文相同,下半部增加了一个“止”字,“止”就是脚,突出用脚奔跑,有了会意的成分。小篆的字形还与金文完全一致,到了楷体时,上半部却讹变成了“土”字,就失去了原来的象形意义。但“走”仍然是“跑”的意思,不然“走马观花”的“走”就无法解释。
古代的“走”是“跑”的意思,那么古代的“走”是用什么代替的呢?
是用“步”代替的。古代的“步”不是名词,是动词“走”的意思。
《说文》曰:“步,行也。”《礼记·祭义》:“跬步而不敢忘,孝也。”《战国策·齐策四》:“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见夫人之步马者。”还有我们现在仍在用的“信步”、“徒步”、“步兵”、“步人后尘”、“望而却步”、“固步自封”等等,这里的“步”,都是“走”的意思。
到了宋代,“走”已有了“行走”之意。如:苏东坡《小篆般若心经赞》:“忽然使作大小篆,如正行走值墙壁,纵复学之能粗通,操笔欲下仰寻索。”元代李行道《灰阑记》:“他在俺家行走,也好几时了,他有心看上俺女孩儿,常常要娶她做妾。”《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七:“但小姐虽然男扮,同两个男汉行走,好些不便。”虽然这些“走”都没有了“跑”意,但“走”作为“行走”大量使用,应该始自明朝。
明代以后,“走”不但有了“行走”之意,还有了引申之意。如《西游记》:“不是旧话儿走了风,却是甚的!”《沈氏农书》:“沟不要深,则不走肥。”这里的“走”就是“泄露”“失去”的意思。还有我们现在说的“走亲戚”、“走娘家”、“走动走动”以及人死了说“走了”等等,这些“走”早就没有了丝毫“跑”意,也就是说,“跑”字的出现,让“跑”了几千年的“走”有了真正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