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当皇帝后真有做过煮活人和生吃鹿肉吗
在明朝末年,有一个叫朱常洵的亲王,他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十一世孙,明神宗朱翊钧的爱子,受封为福王。据野史记载,这位福王真不愧这个称号,他自打一出生就享尽了人间富贵,深受明神宗宠爱,还差一点被立为太子。
这位福王虽没当上太子,但却受到明神宗和郑贵妃的特殊照顾,在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经过一番艰苦的政治斗争,明神宗不得不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封朱常洵为福王,朱常洵的封地是河南洛阳,史载他在这里“享有大国,著声藩辅”,地位十分显赫。明神宗赏赐福王庄田二万顷,赏赐金银财宝无数,以至于形成了“民间藉藉,谓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在福王大婚时,万历皇帝更是掏出三十万巨款为其祝贺,超出祖制十倍之多。
朱常洵享受这种优厚的待遇,他认为是应该的,享受到朝廷厚待的同时,他仍不满足,还在封地大肆搜刮百姓的民脂民膏,崇祯继位后,仍对这位福王礼遇有加,但福王在国家危难,河南遭遇连年旱灾和蝗灾的时候,仍旧终日花天酒地,不顾百姓死活。但善恶终有报,终于在李自成农民军杀到洛阳时候,这位福王的好日子到头了。
据野史记载,在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正月,在洛阳守军的配合下,李自成的农民军顺利攻克洛阳城,朱常洵慌忙逃窜至城外的破庙中,在此期间他的儿子朱由崧趁乱掏出,后来成了南明弘光政权的傀儡皇帝,朱常洵也想逃跑,但因300多斤的体重和年龄原因,没能走成,第二天就被农民军抓获。
福王被抓后,在野史中有三种被煮“福禄宴”的说法:一是福王被捉到李自成面前时,祈求李自成饶他性命,但李自成斥责他说:“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说完,便将他重打了四十大板后,砍头示众,剩下的300斤肥肉,则被起义军剔去毛发,剥掉指甲,扔到大锅中,配合几头鹿肉,共同炖成了“福鹿(福禄)酒宴”。二是朱常洵被捉后,仍旧是扣头求饶,李自成仍旧是先怒斥、再打板子和砍头示众,最后则是农民军把他的尸身剁成了肉酱,参杂鹿肉煮熟后,众人分食“福禄宴”。三是活煮福王,说是农民军中有厨子出身的人先将福王身上的毛发尽数刮洗干净,然后剥去指甲,再用药水灌肠排去肠中粪便,里外弄干净后,同鹿肉一起投入大锅中慢炖,在白汤作料中间,福王上下扑腾,最后被煮成了“福禄宴”供农民军下酒。
这三种传说听上去都很骇人听闻,但流传却很广泛,影响也很深远,几乎成了众口铄金的可信野史,只是正史中却毫无“福禄宴”或“福禄酒会”的记载。
1924年,在孟津县麻屯乡槐村南500米附近出土了明朝福王朱常洵圹志,结合正史记载,可以推断出关于农民军分食福王肉的说法是不大靠谱的。圹志中说“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明史记载“……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矛入贼营。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
关于“福鹿宴”的传说,后世分析,应该是清朝统治者对农民起义军的污蔑之词,是为了转移清朝初年统治*相争的矛盾,稳定清初的统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