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真相 商鞅变法的精髓是三权分立
商鞅变法,其所变之法绝对是有超前意识的,可以说这套方案中已经可以看到三权分立的影子,下面,我们就来细细的看看商鞅的变法。
商鞅变法的最大一个优势,那就是军政分离,既军事指挥官不再完全依靠国君宠幸程度来任免了,一个军功制度的国家里,没有任何军功的人是无法带领一支军队的,这样一来,可以保证军队素质的稳定性,维持了国家的力量。不能说,军事力量是国家生存的基础。一个国家要长久,其军事基础必须牢靠。同时,法制社会的建立,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秦孝公的儿子,后来的秦惠王在当太子的时候,曾经就犯法,也曾经被正法,因此其国家机构稳定,任何人都不敢以身试法。朝廷官员不尽心,百姓有权利上书朝廷罢免官职,这样一来又保证了*机构的廉洁性。已经有了三权分离的基本现象,这样一来,国家抵抗风险的能力就增强了,不会因为一个国王的懦弱无能而毁了整个国家。
秦国自公元前356年,孝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变法革新。制定严厉法令,以法治国,奖励军功,鼓励耕织。孝公十二年筑咸阳城,十三年(前349年),乃自栎阳徙都咸阳。变法前后共八年,实际上只用了七年多,秦国便有能力筑造新都,可见变法成效之迅速,更见自力更生之生命力。在此间,除了秦国在公元前359年伐韩夺少梁城外,国土没有增加一毫,全是在自家土地上变着法儿增加生产总值。
商鞅变法另一个成效,那就是让有限的资源全部活了起来。这如何说起呢?老秦国轻商业,国家富有了,在封地内,贵族享有封地所有权,这意味着封地内所有的赋税都交由封地主,而这些地主又不从事商业活动,自己吃用又花不完,因此有钱有粮食都是攒在自家地里,可以说,这些钱都是死了,无法进行再投资再生产。而商鞅变法后,贵族封地只是领取少量的税赋,其余的上缴国家,由国家决定再生产再调控。国家可以下放给农民,而农民是最实际的,他们本身收益不多,没多少钱和剩余粮食,他们有钱的时候会想着扩大再生产,买地买种子,这样一来,钱就活了。整个国家一个活字了得,一个国家强盛与否不是外部可以决定的。完全依赖内部的政治。秦孝公登基元年,商鞅入秦,秦孝公五年变法方开始实行,可见,这前期准备多么重要,多么的困难重重,其困难无非是这个与那个的利益冲突。
天命是可曰,在人为,定于天。决定一个事物成功与否的,在于人的谋划以及机遇。秦国变法年间,正值魏齐争霸中原,中原各国都围绕在这两国周围进行纷争,秦孝公抓住机遇,以主动出击,积极防守的姿态在秦国外围建立了一道道防御圈。更是在变法成功后,魏国为齐国所击败,上将军庞涓战死,铁骑损失怠尽,秦国趁此机会,重夺河西之地,收复函谷关,据崤函之固以临天下,走出了一统天下的第一步。
实际上,秦国在那个时候只是屹立不倒,离一统中国还很遥远。正如秦惠文王所言,秦与之较,胜其一国,略比肩于两国,三国则一败涂地。可见,秦国的综合国力在当时只是比其他国家稍微强盛一点点,如果同时对上两个国家,就没有必胜可言。当然这个数据还是一直在变动的,因为中原各国于之后还出现好几个超级大国。在经济民生上,秦国不如齐国,甚至也赶不上魏国。对这两个国家,秦国有军事上的优势。对于赵国,秦国虽然有经济上的优势,但秦国军事力量尚不是赵国阴山铁骑的对手。因此,秦国当时对于其他任何结盟国家都无可奈何。秦惠文王时期,派兵夺取巴蜀,拓地千里,之后方才确立了在经济上一家独大的优势地位。在其间,能与之比肩的只剩下齐国,赵国了。(秦惠文王后期,赵国为武灵王执政,齐国为宣王执政,这两个国家也是当时的超强战国)。秦武王死后,秦国国君待立,昭王为赵主父所立,秦国始有二君。这侧面证明了当时的秦国并非是一家独大的局面,赵国甚至可以干涉秦国内政。这说明了一件事。一个自力更生的国家是无法被灭亡的,但却也不是独揽乾坤的。把自己的力量完全释放可以保卫自己,但仍然有瓶颈,那就是别人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自己在发展的同时,别人也在发展。更应了秦孝公说的一句话,一个国家在没有经过内乱以及连续的重大打击外,是不能靠外力将其灭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