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死后摆放灵位的地方 每年此时会显灵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第五次出巡,病逝沙丘平台(今河北广宗)。据说,秦始皇的车队走到广宗城,发现心爱的坐骑热汗直淌,急命人给它洗澡。于是秦始皇给坐骑洗澡的地方,就是现在的洗马村。

不久,秦始皇突患重病,李斯等人请求停下来治疗。但秦始皇坚持认为:已经吃过许多长生不老的仙丹,必能长命百岁。况且正直壮年,这点小灾小病算不了什么,不必大惊小怪。

但是秦始皇没想到自己会命丧途中,还是荒郊野外。皇帝死了无论如何也不能在荒郊野外停灵,于是李斯把广宗县衙大堂作为临时的灵堂,先安顿亡灵,再运回咸阳。

由于广宗县衙大堂作过秦始皇的灵堂,所以广宗流传这样一句话:“广宗大堂,堂口硬得狠!”。什么意思呢?据解释,凡是在广宗被判死刑的犯人,从古到今都是抬头挺胸走出大堂,走向刑场。面无惧色,很有视死如归的气概。

之所以这样,传说当时广宗的罪犯约定:大堂是审判我们的地方,现在皇帝就死在那里,他是何等的英雄,判我们罪时一定要挺住,别让皇帝小瞧我们!规矩就这样定下了,并且世世代代传下来。每年的1月27日,秦始皇都会在广宗县衙显灵,而且有求必应,但刘姓不能祭奠,这叫冤家对头。

在秦朝人的心目中,死亡不过是一场旅程,由一个地方迁移到另外一个地方。这个迁移过程要办理除阳间户籍,入阴间户籍的手续。因此,告地书应运而生,它是墓主人进入阴间时的身份证明,如果不能出示,就是孤魂野鬼,秦始皇也不例外。

阴阳二世属于不同的世界,由不同的官员掌管,死者需要像在阳间一样出示通关文书,获得在冥世生活的合法权。秦朝的告地书通常写于木牍之上,对墓主人的身份有着极为详细的介绍,会写明日期、死者姓名、籍贯、随葬物品以及移交对象等信息。

到了东汉,告地书过度为买地券,它通过向鬼神购买土地以求得地府接纳,古人认为生前的房产、土地需要契约为证,而死后同样需要获得阴间凭证,于是就模仿生前的契约制出阴间土地的买地券。

买地券其形状一般为长方形,材质有铅、砖、石等多种,文字主要为朱书。早期的买地券其内容包括买卖双方、买地的面积、价格以及证人等,几乎不见迷信用语。但在发展过程中,这种契约逐渐被赋予了丰富的宗教色彩。

在近代,买地券在民间习俗中不仅没有消失,在个别地方比古代社会使用的范围更广。如:从浙江金华市,当地墓穴中只埋葬二物:骨灰盒和买地券。骨灰是亡人体魄的象征,也是亡人灵魂依凭之物。

墓穴是亡人在阴间的住宅,所有烧化的祭品,包括豪华的灵房、各种冥币、衣服、食物和家用电器,都被认为送达于阴宅。买地券是亡人拥有阴宅的证明文件,为亡人开辟了永久使用的冥界空间。

提到秦始皇陵的水银,首先想到的是巴寡妇这个女人。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司马迁关于她是这么记述的。一、她世世代代经营矿业,家产富有;二、她虽是寡妇,但舍得用钱保护自己,没有人敢来侵犯;三是秦始皇认为她是纯贞的妇人,修筑了“女怀清台”以示敬重;

实际上,在这段文字的背面,隐匿的是一段秦始皇与巴寡妇之间的利益链。作为富婆的寡妇,尽管是女强人、女企业家、女英雄,即使拥有一支私人的武装力量,是称霸一方的豪强巨商,但她真的敢同秦帝国对峙吗?难道秦始皇会允许敌对力量的存在?

司马迁用了“能守其业,用财自卫”这八个字揭开了谜团。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她的见识高于同时代的富商大贾们,她敢于“以钱铺路”,直通国家的权力中心,竟和皇帝的利益挂上了钩。当然就不会遭到封建王朝的打击,自然就取得了显赫的社会地位。

巴寡妇世代经营丹砂矿,其丹砂正是提炼水银的原料。而这正是始皇陵墓中所需之物,巴寡妇无偿地提供巨量货源,怎能不引起秦始皇帝的兴趣呢?当然,社会上还有一些离奇的猜想,说秦始皇为巴寡妇的姿色所倾倒。郭沫若先生在其历史剧《高渐离》中,让秦始皇奸污了巴寡妇。

秦始皇为巴寡妇筑“女怀清台”,不是怯于她的豪强*,更不是羡慕她的美色,而是看重巴寡妇支持了秦始皇的修陵工程。事后证明,由于地宫中存在大量水银,因此避免了被盗掘的风险。对于是否开掘秦始皇陵,专家慎重表示,时机还不成熟,但不排除一旦封土遭到破坏,就会启动抢救性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