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夜权的说法 是对当年汉人勇气的诋毁?
查了下初夜权,某度百科里是这样讲的——欧洲初夜权一词出现于中世纪的西欧,是指一地的领主具有享受和当地所有中下阶层女性第一次性的交权利,而不是指必须全部享用。按照领主们的说法,少女第一次性的交会流血,俗称“落红”,是不祥之物,会给男人带来厄运,只有高贵的有权力有地位的领主才可以抵抗这种力量。如此说来,领主是在为农奴献身了。
咱查的是初夜权,出来的此三字前面,有欧洲二字,进行了限定,意思是否为,其它地方,并无此说法呢?
之所以想到这个词,是看到有朋友在一篇文章的回贴中说,元朝时汉族人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有把第一胎摔死的习惯。
咱想了一下,其实,保持血统的纯正,方法很多,而摔孩子,绝对是最不人道最不经济——最差劲的方法。
因为,他们可以——
一者,古代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结婚之前,男女都是没见过面的,掀起盖头才初见。所以咱前几天看到个故事,曹魏名士许允进了洞房,见到老婆的丑样子,居然吓得跑了出来,再也不肯进去。但若真有初夜权,这个习俗会怎么变呢?咱觉得,会变成男女在婚前即相见并结合,有了孩子之后,再结婚。如此一来,便能确保血统之纯正了——男女授受不亲的腐朽思想,会在当时便被打破了。
二者,就算真被蒙古人行使了初夜权,而且怀上了,不会在怀不上久,就流掉吗?要等到九、十个月之后,生下来再摔死?——在那种状况之下,人流术,会大发展——以此来节约时间,再休养几个月,即能生育血统纯正的娃娃。
以汉族人的聪明智慧,这些办法,绝对是想得出来的吧?与血统的纯正相比,那些儒家的规定,都是可以被打破的吧?
当然,咱觉得最不可思议的是,有着血性的汉族人,若被蒙古人如此欺压,怎么能忍九十多年?所谓蒙元初夜权的说法,难道是用来反证汉族人没反抗的勇气?
咱查了下,此说仅见于清朝出版的伪托南宋人所做的书《余烬录》里,原文是这样的——鼎革后,城乡遍设甲主,奴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研究者称此句“暗示”了蒙元的初夜权。一个暗示,一个有志者皆自裁,意思竟是,其他人,都没志?
你愿意相信这种暗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