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为何不许“房”与“事”两字连用

“房事”一词,一般是指男女间性爱之事。但近年,此词常常见诸报刊文章,在特定的事情中,被拿来指房屋方面的事了!

本来,字词本身没有变,而其表意有变,这也是正常的事。现实生活中例子也很多,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房事”一词这样延伸去用,显得特别刺眼。这里讲一件与“房事”两字有关的事。

张之洞任湖广总督时,在府署中设置“文案房”,要聘任合适的人当幕僚。那时的“文案房”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秘书处,在此处办公的人主要是从事草拟文牍、掌管档案的工作,还充当施政参谋,其地位比今天的秘书略高。

办事人员遵照张之洞的吩咐,撰写聘请幕僚聘任书,先将聘任书文稿呈给张之洞审阅。张之洞看了文稿即时大怒,骂道:“房字下岂可用事字,事字上岂可用房字。”

原来办事人员在聘任书中,写有委任某某人参理“文案房事”这样的语句。这里的“文案房事”,其实指文案房的事务,文意本来是十分清楚明白的,根本就没有与“房事”有关的不雅成分。

只是由于“文案房”的“房”字与“事”字连了起来,一下子就令人联想到带有情色色彩的“房事”一词。在公文中出现“房事”这样的字眼,实在是很不雅的。

张之洞不但是个权势显赫的高级官员,而且是个德高望重的端正学者,看到公文中含有不雅文字,自然要大怒,下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