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皇朝为何妃子们宁愿生公主也不想生儿子
中国历史上的专制皇朝在皇位继承过程中,母以子贵固然多有,杀母立子的现象也曾存在过。其实此种作法滥觞于西汉之武帝,形成制度的,却是北魏拓跋氏。北魏(386年-534年)是南北朝时期北朝的第一个政权。由鲜卑人拓跋珪所建立,从386年道武帝拓跋珪重建代国至534年分裂为止,北魏共享国148年。
汉武帝的偶一为之,到了北魏却成了后庭“故事”。北魏的宫廷为了避免外戚干政、母后擅权,在约120年的时间里一直实施残酷的子贵母死制度。后妃生了皇子,皇子将被立为太子或已立为太子,就会被赐死。
但幼龄皇子仍需旁人抚育,因此皇子由乳母看护,将来皇子即位后,便会册封该乳母为保太后。北魏有三种皇太后,一种是皇帝的生母(极少),另一种是皇帝的保姆,还有一种是未曾替前任皇帝生皇子因而存活的皇后。这个制度的目的正如典籍上说的的确是防止外戚专权,首创的好像是汉武帝传位之时因为汉昭帝年幼所以杀其母。
这种制度主要防范的是新皇初即位年幼,戚族乘机把持朝政(正面例子参见汉昭帝故事,反面例子参见西汉末年的几位娃娃皇帝,就是因为戚族*太大,甚至敢于杀死小皇帝)
我觉得可以参见汉昭帝的例子,其父汉武帝的正牌皇后陈阿娇没有后代,卫皇后(卫子夫)所生的隐太子因为巫蛊事件自杀,卫皇后也自杀,等到汉武帝决心立汉昭帝为继承人的时候,其母钩弋夫人还不是皇后,但是汉武帝出于防止戚族干政的考虑还是杀了钩弋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