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历史上未婚女住男家遭来的杀身之祸

东汉末年战乱频繁,战争的场面那是异常的激烈和残酷,部队有时被全歼有时被打散,将帅战死士兵就可能遭*,在著名的官渡之战中被*的士兵就多达八万人,所以人心惶惶常常有士兵逃亡的现象,而且还非常严重,这样一来士兵人数锐减军队就失去战斗力,因此法制部门制定了一项法令,其中一条叫“连坐令”,规定,一旦士兵逃亡,那么其妻儿就会受到连坐遭到诛杀,这项法令非常严苛,但依然不能杜绝士兵逃亡现象。

就在曹操击败袁绍担任冀州牧的时候,冀州有一位白姓人家,小伙子到了结婚的年龄,经过媒人说合与一位妙龄少女牵上了红线,男女双方经过商议定下了大喜之日,结果婚期未到男人就被曹操的部队抓去当兵了,可前期定下的吉日不能更改,况且那时候人们非常迷信,一旦推迟或改变结婚的日子不仅会给家庭带来灾祸,还会对后代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无奈之下,女方只好按照约定暂时住到男家。本来打算等男子凯旋而归之后举行仪式,不曾想数日后,男人就从部队“开了小差”,执法机关依据“连坐令”将他的未婚妻白氏逮捕并准备秋后问斩。按理,执法机关没错,可是白氏的情况也的确特殊,如果就此斩首也有些冤枉,于是,白氏多次陈诉自己的理由:

第一,两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白氏连自己丈夫的影子都没见过。第二,未婚夫离开部队可能另有隐情,如果他知道未婚妻已经在家等待佳期,那么他绝对不会祸及家庭。白氏请求等见到未婚夫、真相大白以后再行判决。可是执法机关认定白氏有罪理应连坐,于是就把她打入死囚牢,只等上面批复下来执行死刑。

白氏冤屈无处申诉,在死囚牢里昼哭到黑夜哭到明,眼睛都哭肿了,不吃也不喝,总盼望着有个青天大老爷能够明察秋毫,或许事情会有转机。说来也巧,也许白氏命中注定有贵人相助,这位贵人还真就出现了。这人名叫卢毓,他的老爹相当有名气,叫卢植,是公认的大儒,还是公孙瓒和刘备的老师。卢毓是卢植的小儿子,卢毓十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当时久经战乱,卢毓的两个哥哥都战死沙场,留下寡嫂和侄子,卢毓悉心奉养寡嫂抚养侄子。曹操平定冀州,曹丕为五官将慕卢毓之名聘为门曹,其后又被崔琰推荐为冀州主薄。卢毓很有学识也深知老百姓的疾苦,同时白氏的案子让他想起了战死的哥哥以及遗留的孤儿寡母,于是这个案子引起了他的极大关注,并且有自己的看法。

白氏案子要曹操拍板才能执行,于是曹操召开会议,执法机关说,依据“连坐令”判处白氏死刑并无不当,可卢毓驳斥了这个说法,他引用《诗经》和《礼记》的观点认为,“夫女子之情,以接见而恩生,成妇而义重”白氏连自己的丈夫都没见过,他俩既不是名义夫妻也不是事实夫妻,又没有同居关系,如果因此判处白氏死刑岂不是太没人性。卢毓说:“刑之为可,杀之为重。”白氏受的株连的确太重,我们执法也应该讲究人性化,如果人民有冤无处申述对统治者是没好处的。结果卢毓的观点得到曹操的认同,曹操批示说,卢毓引经据典,说的很好,令我为之叹息,白氏理应从轻发落,免于死刑。

一个因战乱而未能完成婚礼的女子,不得已暂住男家,本身已经是大不幸,却差点遭来杀身之祸,若不是出现一位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卢毓,那么这位女子的人生岂不是太悲催太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