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条约是由谁签订的 黄埔条约是什么时候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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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条约
黄埔条约(Treaty of Whampoa)又称《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签约背景
在鸦片战争前,法国的对华贸易数量不大,远在英美之下。鸦片战争结束后,法国看到英国通过《南京条约》、《虎门条约》在中国攫取了一系列特权,便起而效尤。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8月14日,法国公使拉萼尼来到澳门,并开来8艘兵船,以显示其武力。
10月1日起,拉萼尼与清朝钦差大臣、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举行会谈,拉萼尼在研究了中英、中美条约的基础上,采取恫吓和讹诈等手段提出援引英、美先例订立条约的要求。
10月24日,受胁迫的清钦差大臣耆英和法国公使拉萼尼分别代表中法两国*在广州黄埔的一艘法国兵船“阿吉默特”号上签订了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
因该条约在黄埔签订,亦称《黄埔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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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耆英
爱新觉罗·耆英(1787-1858年)字介春,隶满洲正蓝旗,多罗勇壮贝勒穆尔哈齐六世孙,嘉庆朝东阁大学士禄康之子。清朝宗室,大臣。耆英以荫生授宗人府主事,迁理事官,历官内阁学士、护军统领、内务府大臣、礼部、户部尚书、钦差大臣兼两广总督、文澜阁大学士。后因欺谩之迹,为王大臣论劾,咸丰帝赐自尽。
伊里布和耆英,是中国近代史上首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签订的中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