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小说人气排名 金庸武侠小说排行榜
在港台武侠小说家中,金庸是宁少勿滥的作家。金庸写了多少武侠小说?他曾将其作品的第一字作一对联,十四个字正好是十四部武侠小说:
飞——《飞狐外传》
雪——《雪山飞狐》
连——《连城诀》
天——《天龙八部》
射——《射雕英雄传》
白——《白马啸西风》
鹿——《鹿鼎记》
笑——《笑傲江湖》
书——《书剑恩仇录》
神——《神雕侠侣》
侠——《侠客行》
倚——《倚天屠龙记》
碧——《碧血剑》
鸳——《鸳鸯刀》
另有《越女剑》短篇(1970 年),因其容量较小,又受对联字数限制,金庸不列其内。笔者试以十四部作品作品评。
品评之前,我先列出两张排名录,一为按金庸创作时间顺序的排名:
1.《书剑恩仇录》(1955 年)
2.《碧血剑》(1956 年)
3.《雪山飞狐》(1957 年)
4.《射雕英雄传》(1958 年)
5.《神雕侠侣》(1959 年)
6.《飞狐外传》 (1959 年)
7.《白马啸西风》(1960 年)
8.《鸳鸯刀》(1961 年)
9.《连城诀》(又名《素心剑》)(1963 年) 10.《倚天屠龙记》(1964 年)
11.《天龙八部》(1965 年)
12.《侠客行》(1965 年)
13.《笑傲江湖》(1967 年)
14.《鹿鼎记》(1969-1972 年)
需要说明的是,金庸自1955 年闯入武侠世界,至1972 年9 月封笔, 前后十七年写了十五部作品。70年代中期,金庸对其作品作了逐字逐句的修订;有些作品删改较大,某些章节甚至重写,至80 年代中期才完成全部修订工作,可见金庸创作态度之严谨。
另一种排名录,为金庸的好友倪匡所列。小说家兼评论家倪匡的金庸小说排名录如下:
1.《鹿鼎记》(倪匡称之为古今中外第一好小说)
2.《天龙八部》
3.《笑傲江湖》
4.《神雕侠侣》
5.《雪山飞狐》
6.《倚天屠龙记》
7.《射雕英雄传》
8.《书剑恩仇录》
9.《连城诀》
10.《侠客行》
11.《飞狐外传》
12.《碧血剑》
13.《鸳鸯刀》
14.《白马啸西风》
倪匡是以排名开金学研究之先河,他从《我看金庸小说》写到《五看金庸小说》,文字活泼、调侃,见解标新立异,可谓精心研究“金学”之杰出成果。
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面对博大精深的金庸小说世界,爱好者各有所见,如作家三毛与评论家董千里,就认为金庸作品最佳者是《射雕英雄传》与《神雕侠侣》。笔者试以自己一得之见,另作一种新的排名,以期引起金庸小说研究者的争鸣。
《书剑恩仇录》
《书剑恩仇录》(又名《书剑*》),为金庸武侠小说之处女作。
要认识新派武侠小说的本来面目,此书不可不读。
《书剑恩仇录》写红花会群雄,如同《水浒传》写梁山泊好汉。书与剑的冲突,*与江湖的对抗,史实与艺术的结合,武学与奇情的交融,显出金庸出手不凡。其语言之生动流畅,人物群像之多姿多采,都超出了一般旧派武侠小说的水准。
但《书剑恩仇录》并未达到倪匡所誉之“光芒万丈”的境界。其不足有三:
其一,故事结构以平铺直叙为主,写人状物还沿袭旧派武侠小说的传统手法,缺少悬念与细腻的心理活动描写。情节的焊接上也欠紧凑,少奇特之笔。
其二,塑造人物形象,以群像为主,尽管文泰来、余鱼同、骆冰、徐天宏都有戏,但全书缺少一个震撼人心的大英雄。写儿女情长之感人,还欠功力。
其三,书中第一主角陈家洛是个失败的艺术形象。他背后拖着宋江的辫子。对乾隆一让再让,甚至把深爱自己的女人送给哥哥当玩物,陈家洛的致命弱点,给全书蒙上了一层阴影。
因上述三大缺陷,《书剑恩仇录》只能成为新日两派武侠小说的交接点。它在金庸小说中排名第十四位。
《白马啸西风》
此书为中篇,仅六七万字,创作于金庸写武侠小说的中期。
虽然《白马啸西风》在容量上不及《书剑恩仇录》宏大,故事情节也不如《书剑恩仇录》好看,但金学研究者将其列为末位,我以为有欠公允。
《白马啸西风》在新派武侠小说史上有其独特的地位,它是一篇别具一格的武侠散文诗。
它的特点有三:
其一,在结构上,比《书剑恩仇录》成熟。情节虽不够曲折,但处处有伏笔。李三之死,李文秀的感情波澜,华辉与马家骏的师徒恩仇,都有巧妙的铺垫。
其二,人物形象鲜明,不仅书中主角李文秀的遭遇写得极其感人,而且写苏普与阿曼一家四人皆有个性。假扮计爷爷的马家骏的心理活动也可见金庸用笔之细腻。能通过武打场面与凶杀氛围来映衬出人物的内心活动。这些都是《书剑恩仇录》未能达到的。
其三,《白马啸西风》的主题比传统武侠小说那种快意恩仇的主题深刻。全书自始至终以情孽为主线。白马李三之死,看来是为了一张地图,其实是死于情敌史仲俊之手;马家骏出手相救李文秀,也是为情而舍命;华辉临终前想杀死李文秀,只是李文秀无意中问起他心中恋人阿曼母亲的容貌,心灵颤抖使他下不了毒手。因情而活,为情而死,情之所在,孽之所存。这便是《白马啸西风》的成功之处。
《白马啸西风》可排名第十三位。
《鸳鸯刀》
《鸳鸯刀》亦为小中篇,也是金庸小说中别具面目的艺术作品。
《白马啸西风》以情感人,《鸳鸯刀》以趣动人。
在这幅“江湖谐趣图”中,武林英雄、江湖好汉,个个妙趣横生。
武功平平的“太岳四侠”大言不惭;信奉“江湖妙诀”的周威信总镖头大出洋相;林玉龙、任飞燕这对欢喜冤家大打出手;袁冠南与萧中慧的喜结良缘;萧半和突然露出太监的真面目。真是趣中有噱,笑中有谐。
武侠小说中文字之调侃,非《鸳鸯刀》特有,但通篇皆有喜剧之色彩,这在武侠小说中实属罕见。
《鸳鸯刀》的缺陷是:表现“武”与“侠”的场面不够淋漓尽致,情节中巧合太多,作品缺乏思想深度,人物感染力稍逊,结尾又落入“大团圆”的窠臼。
《鸳鸯刀》的排名应在第十二位。
《碧血剑》
《碧血剑》是金庸创作的第二部武侠小说。
金庸说此书的主角是明末忠臣袁崇焕,但袁崇焕未出场,虽补《袁祟焕评传》一篇,终归与武侠脱节,这是不成功处之一。
其二,《碧血剑》事实上的主角袁承志,写得与陈家洛一样叫人失望。这位袁公子东奔西走串戏,不伦不类,又莫名其妙爱上一个撒娇胡闹的温青青,实在丢男人的脸。
其三,《碧血剑》在结构上不够紧凑,故事焊接上有裂缝,语言表达上也未必比《书剑恩仇录》娴熟,这可能与金庸初涉武侠世界、驾驭语言的功力无法做到游刃有余有关。
倪匡兄因此认定《碧血剑》不如《书剑恩仇录》,是金庸小说创作中的一个停顿,甚至是倒退。我却不同意这一论断。
《碧血剑》是金庸新派武侠小说从摸索走向成功的一个重要转换点。
它的成功之处,是作者吸取新文艺手法(或者说西洋文学表现手法),第一次在他的武侠小说中运用倒叙形式来展示故事的起伏曲折。请注意,书中真正的主角金蛇郎君夏雪宜自始至终没有出场,他的个性特点以及有关他的故事,全部依靠温仪与何红药两个女人的动人回叙,这个手法正是新派武侠小说与旧派武侠小说的重要区别;而这种手法的运用为以后武侠小说情节的跌宕起伏开了先河,金庸在以后的《雪山飞狐》中运用得更加娴熟,古龙在《名剑风流》中也借鉴了这一手法。
《碧血剑》第二个贡献,是金庸小说中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半正半邪的艺术典型。金蛇郎君夏雪宜这一形象的诞生,大大增加了武侠世界中人性的复杂性,也为金庸以后小说中出现各种亦好亦坏的武林高手开了先例。
仅此两点,已足见《碧血剑》在新派武侠小说史上的重要性。
可惜此书写法上还欠严谨,败笔时有所见,因此,它只能屈居金庸小说排名之第十一位。
《连城诀》
读金庸小说,《连城诀》读得我最苦。
也许在我读过的武侠小说中,它是一部内容最残酷、基调最沉闷、回味最苦涩的作品。
父亲活埋青春正好、芳心萌动的女儿。
师父教武功,故意让徒弟误入迷途。
师兄弟为贪欲二字,勾心斗角,相互陷害。
为争夺一个女人,不惜设下种种阴谋圈套。
一个善良的女人为救丈夫而死在丈夫剑下。
把活人埋在墙中活活闷死。
尔虞我诈,借刀杀人,猫哭老鼠,惨绝人寰,凡此种种,透溢在字里行间。
圈套中的圈套,阴谋中的阴谋,叫人领略人性之恶原来是如此卑鄙、无耻、阴鸷、刁猾、残忍与虚伪,贪婪丑恶的世态万象,读得教人简直透不过气来。
在《连城诀》中,尤见金庸冷峻的描述功夫,他不加任何评议,完全让残酷的真相说话。这种纯客观地描绘出的世界,足以和古今中外的悲惨世界媲美。其艺术感染力是震撼人心的,令人不忍读第二遍。
《连城诀》之前,金庸在《白马啸西风》中也写过师徒恩怨,但直到《连城诀》问世,才充分显示了金庸写人物内心世界的深入与细腻,也为他以后写《倚天屠龙记》中谢逊师徒的仇杀,打下了基础。
《连城诀》在结构上大起大伏,伏笔甚多。它的弱点是写情太苦,不符合一般读者的阅读心理。尽管添了一条光明的尾巴,但还是超出了审美主体的接受能力。
因此,《连城诀》只能排名第十位。
《侠客行》
以一对极其相像的双胞胎的活动构成故事线索,并非金庸独创。
英国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写过《错误的喜剧》,日本推理小说作家西村京太郎写过《双曲线的杀人案》,前一幕写成喜剧,后一部写成悲剧,但《侠客行》的双生子故事是一出悲喜剧。
被称为“狗杂种”的石中坚从小失去母爱,在岁月磨练中成为一代大侠;而深受父母宠爱的石中玉,却成为一个无耻小人。两兄弟的奇遇,引出一连串奇人奇事,如性格古怪的谢烟客,狂妄自大的白自在,胡闹有趣的丁氏兄弟,痴情报复的梅芳姑,性情刚烈的史小翠,一直到那个如同神话世界中的侠客岛中的神秘人物。这些颇为好看的情节看得人眼花缭乱,但一旦冷静下来,便会发现作者有点故弄玄虚,比如贝大夫将错就错,就经不起逻辑的推敲。全书中的第一主人公石中坚,还缺乏一种英气逼人的艺术光彩。在人物的出场上,也有呼之即来的毛病。
我以为《侠客行》排名是第九位。
《鹿鼎记》
《鹿鼎记》是金庸小说的封笔之作,也是武侠小说中的“四不像”
作品。
倪匡称它为不是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应为武侠小说的*,又断言称得上古今中外第一好小说。在金庸小说中,理所当然排名第一。
持倪匡兄这种观点的人可能不少,但也有不少武侠小说爱好者对此持截然相反的观点。据我所知,有人(包括武侠小说研究者)至今未读完《鹿鼎记》,理由是读不下去。
一部小说能引出两种截然对立的看法,至少说明《鹿鼎记》的长处与欠缺都是明显存在的。
文学是人学。《鹿鼎记》在塑造人物形象上有大胆的创新与突破。
韦小宝无疑是一个成功的艺术典型。他的机智、油滑以及无赖的本色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一个从妓院走向宫廷的无赖(完全不懂武功),居然成为武侠小说中的第一主角,这是金庸的一大创新。
金庸以韦小宝作突破,其实是要突破武侠小说的传统格局,并深化武侠小说的主题。《鹿鼎记》超出了江湖恩怨、武林夺宝的旧模式,通过壮阔的画面与多彩的人物个性,运用调侃的语言,去表现中国“国民性的悲剧”与“文化的悲剧”。这种立意是相当成功的。
关于《鹿鼎记》的成功,倪匡论述极多,无须重复。
但问题是,不像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是否真的是武侠小说的最高境界?我以为大可商榷。
《鹿鼎记》至少有三个弱点:
第一,结构松散。故事情节缺少一个整体的框架。
第二,太少武侠味。除了海大富与太后比武一节极为精彩,其他武打如同儿戏。
第三,全书中缺少一个可爱的正面艺术典型(陈近南犯了陈家洛同样的毛病)。
从我个人爱好来说,我不喜欢被美化的小人(韦小宝)与被美化的皇帝(康熙)。
金庸从写好皇帝起笔(《书剑恩仇录》),又以写好皇帝收笔(《鹿鼎记》),这是他写武侠小说的一大失败。
《鹿鼎记》排名为第八。
《飞狐外传》
如果把金庸十五部小说作“七上八下”排列,“飞狐外传”应为“七上”之作。
我是从读《飞狐外传》开始迷上金庸武侠小说的。至今重读,仍赞叹其独特的艺术感染力。尤其开幕那场“恶战商家堡”,可称得上金庸武侠小说中最精彩的片断之一。
《飞狐外传》的成功,不单单是这部书悬念迭起,情节精彩纷呈,还因为作者第一次完成了一个既有侠义心肠又具有一般人弱点的少年英雄的塑造。胡斐的天真、调皮、机智、不拘小节,都显示了一个少年人的特点,读来十分亲切(这些性格后来在令狐冲与韦小宝身上各有体现)。
他不懂武艺,但胆子大,在大是大非上善恶分明。从陈家洛、袁承志到胡斐,这是金庸小说中的正面人物形象的一次大突破。
胡斐形象的唯一缺点是莫名其妙地爱上了袁紫衣,这种败笔后来在张无忌身上也未能避免。由于袁紫衣这一人物写得不伦不类,致使《飞狐外传》大伤元气,故此书只能排在金庸小说“ 七上” 之末位。
《神雕侠侣》
和《飞狐外传》同时创作的《神雕侠侣》,比《飞狐外传》有更明显的优点。
《神雕侠侣》的主题是一个“情”字:“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这说明金庸小说除了表现传统武侠小说“忠奸”、“恩仇”的主题外又有了新的变化。金庸塑造了社会叛逆杨过与任情而为的小龙女(武侠世界中的两大艺术典型),并通过杨过与郭靖的矛盾冲突,去表现社会与人的本性的不可调和。就主题而言,此书是令人刮目相看的佳作。
但我以为,在“射雕三部曲”中,它还排在最末。它既没有写出《射雕英雄传》中气势宏伟的场面,其人物典型也不如《倚天屠龙记》那么丰富多彩。它的弱点还在于写几次战争都有点松散,其中的主角杨过与小龙女,也不十分可爱。书中的配角如郭靖、黄蓉,失去了在《射雕英雄传》中的魅力。令人难忘的郭襄又出场太晚。只有她姐姐郭芙尚不失为成功的艺术典型,虽然她是一个令人头疼的女人。
《神雕侠侣》在金庸小说中排名第六。
《射雕英雄传》
金庸小说在大陆掀起狂澜,首先要归功于《射雕英雄传》的魅力。
这部书据说在大陆印了八十万册,至今犹令无数读者争相传阅。倪匡兄认为,它的成功,奠定了金庸武侠小说大宗帅的地位。
《射雕英雄传》在艺术上显示了金庸大手笔的气度,作品以丰富的想象、瑰丽的文笔和壮阔的场面,展示了武侠世界的神奇魅力。
武侠与历史结合,不是金庸首创,但金庸却是第一个驾驭历史而又能随心所欲编写故事与塑造人物的高手。他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充分运用文学手段,写出“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的传奇故事,以笔掀惊涛的巧妙安排和细腻入微的心理描写,使武侠小说变成一种令人读之不忍释卷、回味再三、击掌叫好的艺术品。
《射雕英雄传》在气势上几乎可以压倒所有的武侠小说:山水为之动色,日月为之惨淡,可谓古今罕见。但说到人物感情的纠葛,郭靖与黄蓉之间只有一个虚设的蒙古公主,层次未免太单调。再说次要人物的活动场面,写得不甚精彩,也显出其旁枝的苍白。同时在结构与语言上,可看出金庸小说还未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将其排名第五位,相信大陆的武侠小说爱好者会表示赞同。
《雪山飞狐》
倪匡兄认为金庸取得武侠小说大宗师的地位,应从他写出《射雕英雄传》开始。我以为还可拔前一点。《雪山飞狐》的问世,标志了金庸武侠小说已开创新派武侠小说的新天地。
我以为,《雪山飞狐》宣告了新派武侠小说时代的到来,尽管金庸在此之前就创作出了《书剑恩仇录》与《碧血剑》。《书剑恩仇录》介于新旧两派武侠小说之间,《碧血剑》在运用回述与塑造半正半邪的人物形象上为新派武侠小说的成熟提供了基础,而《雪山飞狐》才达到让人耳目一新的武侠小说的新面目。
《雪山飞狐》更成功、更完美地运用了回述形式,书中的主角是倒叙中的苗人凤。对苗人凤的倒叙,又通过各个不同的人物站在不同的角度来描述,也就增加了苗大侠的立体感,这是可赞可叹处之一。
其二,《雪山飞狐》情节扑朔迷离,但悬念解开之后却合情合理。
其结构之严谨,正如金庸本人所说:“也许只有《雪山飞狐》一部,是在结构上比较花了点心思..有点一气呵成的味道。”这也是《雪山飞狐》可列为金庸小说前五部的原因之一。
说《雪山飞狐》是石破天惊之作,还因为金庸运用了电影手法与西洋文学手法来渲染恶战前的氛围以及各人的心理活动。以一天来写一百年的恩怨纠葛,这种精妙的构思与立体框架,在金庸创作前期未曾见之,在以后的精品中也极少见之。至于故事的结局,作者留给读者去想象,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安排。
《雪山飞狐》可名列第四。
《倚天屠龙记》
《倚天屠龙记》和《射雕英雄传》属于一种类型,都是气势磅礴、场面壮阔的宏伟画卷。可秉烛夜读而不知东方欲晓,可心摇神夺而不知美味佳肴,可生砥砺之心,可去荣辱之念。
但《倚天屠龙记》在“射雕三部曲”中,层次更为丰富,写人言情更加惟妙惟肖。
在金庸小说中,人物之多姿多采,唯有《倚天屠龙记》可与《天龙八部》媲美。金庸写此小说,不仅出场人物繁多,令人目不暇给;而且独具个性者不胜枚举。武当七侠,魔教二使者与四大护法,赵敏、蒙古高手,三派人物,旗鼓相当,以人出戏,这是《倚天屠龙记》的妙处之一。
第二,《倚天屠龙记》写情,实不在《神雕侠侣》之下。写张无忌与殷离、周芷若、赵敏、小昭之间的瓜葛,可视为以后写段正淳与韦小宝的尝试之笔。至于杨逍与纪晓芙、何太冲与班淑娴、王难姑与胡青牛,都写得一波三折,在迂回变幻中见出儿女情长。即使只是神龙一现的何足道,也显出金庸不愧为写情之高手。
《倚天屠龙记》最震撼人心弦的,是作者巧妙运用情节去表现那种无奈的悲剧氛围:
写俞岱岩无辜被金刚指断其四肢;
写张三丰七十高龄为救稚子委曲求全;
写殷素素改邪归正后难以求生;
写殷离苦练蜘蛛手;
写朱长龄父女假戏真做;
写张无忌被撵下明教教主之位。
这种种场面并非兵刃相见,而又比刀光剑影的拼死一搏更叫人荡气回肠,感叹不已。
通过个性与偶然性来展示人生世界的复杂性,这一点在《倚天屠龙记》中也有上乘表现。
纪晓芙*失身于杨逍,又为女儿取名不悔。
周芷若明明爱上张无忌却要与张无忌为敌。
谢逊因妻子被辱而充当制造武林*的凶手。
这种偶然中的必然,人性中的复杂与难测,都是过去的武侠小说中很难见到的。
《倚天屠龙记》的不足,与第一主角张无忌的天性有关。张无忌与其父张翠山一样,还缺少一种大英雄的光彩。他们在爱情上的表现,从另一个侧面暗示他们在事业上的必然失败。
尽管如此,《倚天屠龙记》排名第三,还是无可厚非的。
《天龙八部》
《天龙八部》是充分显示金庸博大精深的学问的一部武侠小说精品。
在《天龙八部》之前,金庸用传统的儒学来回述和解说武学。从陈家洛、袁承志到郭靖、张无忌,都有主动或被动的报国之心。作者以郭靖的入世爱国来表现自己的人生观。至《天龙八部》问世,金庸才以佛教的“大悲大悯”来破孽化痴,用佛教的去贪、去爱、去取、去缠来开导读者,这就增加了武侠小说的思想深度与哲学内涵。
《天龙八部》中有三个主角:段誉、乔峰、虚竹,一公子一英雄一和尚。三人身分不同,经历不同,性格不同,但各占一台戏,既前后交错,又相互映衬,既层次鲜明,又一气呵成。这种结构与人物刻画手法,开创了武侠小说写人叙事的新路子。
《天龙八部》是一部成功的悲喜剧。
由悲而喜的有:
段誉所爱的女人竟是他的妹妹,但她母亲刀白凤说出他的生父是段延庆而非段正淳;
虚竹历经磨难,却误打误撞解了玲珑棋局之谜;萧远山与慕容博结仇多年,拼死相搏,经无名老僧妙语点拨,死而复活,投身佛门;
鸠摩智逞凶称霸,吃足苦头,后大彻大悟,泥井中成佛;段延庆从皇子变为乞丐,在欲杀段誉之时,不料得了一个儿子。
也有由喜而悲的:
乔峰为丐帮之主,何等威风!后来他明白真相,愧对众人,误伤少女阿朱;
段正淳处处留情,不料其夫人刀白凤由妒而愤,红杏出墙,自己的儿子原来是老婆与他人所生;
阿碧吴语款款何等动人,与阿朱戏弄凶僧,后又陪发疯的慕容公子流泪;
慕容复出场,风采照人,又有王语嫣美人依恋爱慕,结局发疯,头戴纸冠,受小孩朝拜,做称帝白日梦。
由此可见,《天龙八部》写武写侠,写人写情,皆大起大伏,曲尽其妙。读武侠小说不读《天龙八部》,实在是人生一大遗憾。
《天龙八部》还有妙处:段延庆为雪受辱之耻,处处与段誉作对,几次欲置段誉于死地,一旦达到目的,却不知所害之人原来是他的儿子,此中哲理岂非大可供世人玩味?
若论此书之缺陷,书名《天龙八部》,指哪八个人物?作者没有明言。此其一。第二,《天龙八部》写得最有趣的人物是段正淳,他夺了段誉不少戏,有喧宾夺主之弊。第三,《天龙八部》放得开,但情节上的分枝太多,稍有松散之嫌。此三点,虽为枝节,但已使它屈居《笑傲江湖》之后。
《天龙八部》排名为金庸小说第二位。
《笑傲江湖》
一部真正伟大的文学巨著,必然同时具有结构上的严谨与丰富,内容上的壮阔与细腻,语言上的生动与流畅,情节上的跌宕与曲折,主题上的深刻与浩瀚。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认识《笑傲江湖》,我们都不会感到失望。它可以说是武侠世界中空前的惊世之作。
《笑傲江湖》最大的成功是塑造了武林中最出众而又最平凡、最诚实而又最聪明的大英雄,他的名字便叫令狐冲。
令狐冲武功不是最高,外貌不是最俊,气度不是最高贵,智谋不是最出众,但他却超越传统儒家文化思想的局限,又不为佛教的清规戒律所束缚,于是,他在*自在中体现了武学的最高境界。
要懂得武侠小说如何开导一个人走向*王国,《笑傲江湖》不可不读。
要认识武林中的世态万象,去除名利之念与贪欲,《笑傲江湖》不可不读。
要体味风趣调侃的语言艺术,《笑傲江湖》不可不读。
要明白伪君子的骗术与领悟什么是真善美,《笑傲江湖》不可不读。
要去除世俗门阀之念,要知道友情高于生命,《笑傲江湖》不可不读。
读《笑傲江湖》可读得热血沸腾,大汗淋漓,振聋发聩,目不暇给。
读《笑傲江湖》可读得忍俊不禁,捧腹大笑,拍案叫绝,心旷神怡。
读《笑傲江湖》可读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愁眉苦脸,不忍卒读。
读《笑傲江湖》可读得心平气和,浮想联翩,大彻大悟,荣辱不惊。
《笑傲江湖》有惊心动魄的格斗,有令人莫测的阴谋,有情趣盎然的恋情,有丰富无比的哲理。
《笑傲江湖》是金庸武侠小说的最高峰。
《笑傲江湖》是新派武侠小说的最高峰。
《笑傲江湖》是历代武侠小说的最高峰。
列《笑傲江湖》为金庸小说第一,不为虚誉。因为《笑傲江湖》已经超出了武侠小说本身的内涵,读者可以从中体味成败、荣辱、功利、情爱的哲理。
《笑傲江湖》在写情、叙事、述景、言志各方面,皆能匠心独运,完全可和古今中外的第一流好小说相媲美。
此书为第一,世人不可不读。
笑傲江湖——令狐冲
在金庸小说中,我最推崇《笑傲江湖》;在金庸小说的男主角中,我最倾心于令狐冲。
令狐冲没有段誉那样显赫的门第,他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从小由师父师娘抚养成人。
令狐冲不像陈家洛、袁承志那样知书达礼,他自称从不读书。
令狐冲的武艺绝对比不上乔峰,他曾戏谑地称自己的武功在武林中排名第八十九位。
令狐冲自负而口出狂言,但与杨过那种孤傲自大不同。
令狐冲善良诚实也与郭靖的朴实愚钝相异,他是个极有趣的人物,但决不像韦小宝那样恶作剧。
倪匡兄认为令狐冲身上有韦小宝的影子,这是一种曲解。虽然两个人都爱开玩笑,都是口齿伶俐,口没遮拦,但却是形似而非神似。因为令狐冲虽自称万不得已才用点手段,其实他根本没有用过任何卑鄙的手段,他的一生光明磊落。
吴霭仪女士说令狐冲毫无心机,我也以为此说不妥。令狐冲杀罗人杰,救仪琳,都是极有心机,只不过他的心机是聪明正直的表演,决无半点害人之心。
令狐冲看来旷达洒脱,但又多愁善感,当他见到小师妹岳灵珊与林平之稍稍亲热,心中便涌出一股说不出的烦恼。可见他也是武侠世界中的“情种”。
但这一些,还不足以道出他的可爱之处。令狐冲最令我倾心的,是他把功名利禄看得极为淡薄,又不为世俗之念所动。他只想做一个普通人。后来,他退出武林,醉心于绿竹巷中,过起神仙般的日子。这种境界,超出武林中人的一般追求。
金庸写令狐冲,颇具匠心。他人未出场,已给读者诸多印象。第一次通过他师弟劳德诺说他酒瘾大发,向叫花子讨酒,一口气喝了大半葫芦的酒,点出他个性的放荡不羁;接着由仪琳追述令狐冲救人经过,作者用的是先抑后扬、欲贬实褒之技,并穿插了误会法,把令狐冲仗义救人、光明磊落的性格,通过一连串扑朔迷离的情节,有层次地逐步展示出来。这两段皆为倒叙,读来颇为生动,不是大手笔写不出来。
金庸写令狐冲,还把他放到九死一生的境地,让他受苦受难,多病多伤,令读者不由不为他提心吊胆。他的不幸与幸运都是大起大落。令狐冲在金庸笔下实在磨难太重,经历太惨,但反过来却更显出令狐冲百折不挠的精神与乐观豁达的天性。
令狐冲放任性情,口没遮拦,正好体现出他的胸无杂念;令狐冲的处事随意,游戏人生,正显出他的藐视礼教。由此可见,有功利之心的人,难以领略令狐冲处世的妙处;有世俗之念的人,也决不会像他那样活得如此洒脱。
我想,倘若一个人真正进入令狐冲这般境界,他便可以放纵自己内心的情感,即使有些波折,有些烦恼,也算不虚度此生了。因此,在陈家洛、袁承志、郭靖、杨过、张无忌、乔峰与令狐冲之间,我只能引令狐冲为自己的同调知交。我从他的身上,找到了自己所要追求的东西。
任盈盈
《笑傲江湖》中的任盈盈,与《射雕英雄传》中的黄蓉,都可称为“妖女”,但她与黄蓉的身分大不相同。她是魔教教主的女儿,手段半正半邪。她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居然令十五个汉子自己刺瞎眼睛,并永世不得返回中原,这自然是名门正派的黄蓉做不出来的。
金庸写任盈盈出场,极为精彩。令狐冲初会任盈盈于洛阳城中的绿竹巷中,不见其人但闻其声,那叮咚叮咚的柔和琴音如同仙乐,让令狐冲相信奏琴者是一位“婆婆”,从而肃然起敬。后来,令狐冲为了保护这位婆婆,不惜生命与少林派格斗厮杀。虽然方生大师说得明白:“这婆娘是*魔女”,可是令狐冲天性善良,想到婆婆身逢大难,岂能见危不救!
竟自不量力,愿为她拼死一搏。后来令狐冲为了让婆婆吃药,舍身滚入山涧,急得那婆婆也顺坡滚下,方才露出“庐山真面目”,原来婆婆是位武功甚高的绝色少女。这一场戏紧张中显得有趣,比郭靖初见黄蓉写得更为出色。
任盈盈是任我行之女,又被东方不败封为“圣
姑”,这样的地位对她心理上影响甚大。她自尊而大度,手段泼辣却不乘人之危。作为一个女人,她也像黄蓉一样有执著的追求,但任大小姐的身分,又使她处处想维护自己的尊严。她深爱令狐冲,却不会像黄蓉那样大胆表露,后来情敌岳灵珊死了,她又为其厚葬修墓,显示了大家气度,这不是寻常女人所能做到的。
若论心机,任盈盈其实也不在黄蓉之下。她早料到令狐冲要当主要由女尼组成的恒山派掌门,所以预先收了不少男徒,为他做该派领袖解决了尴尬问题。她与人交锋,从不轻易出手,林平之学成“辟邪剑法”之后,她先要看个明白,方敢采取克敌制胜之法。最妙的是写她与令狐冲洞房花烛之夜,淘气的“桃谷六仙”藏在床下,想偷听新婚夫妻的悄悄话,令狐冲一时不察,幸亏任大小姐多个心眼。这说明任盈盈不仅艺高胆大,而且心细如发,对人窥测之深,令人叹为观止。
大凡古代淑女,对丈夫总是极为尊重,这位*魔女居然表现尤为出色。她明知所爱之人深爱岳灵珊,但在岳灵珊危急时她却能出手相助。
令狐冲拒绝当日月教副教主,任我行大为扫兴,但任盈盈却不勉强丈夫。
任我行死后,她也看破名利地位,甘心情愿与心爱之人令狐冲归隐于绿竹巷中。这几笔描写,大大拔高了一个魔女的人品。
任盈盈屈居黄蓉之下,自然也是世俗之见,但《笑傲江湖》毕竟为邪派翻了案,任盈盈也成了魔教中最有魅力、最有个性的文学女性。
仪琳
仪琳,是金庸笔下的“圣女”。
武侠小说被称为“男人的童话”,其主角当然十有八九是男人,如《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如《天龙八部》中的乔峰,如《碧血剑》中的袁承志。书中的女主角大都是陪衬人物,仪琳在《笑傲江湖》中的地位便是如此。
在金庸笔下的女性人物中,我对仪琳取爱怜的态度。她的最可爱之处,是心地极其善良而又富有自我牺牲精神。这个纯洁的俏尼姑被“采花大盗”田伯光擒住,欲施非礼,在千钧一发之际,让令狐冲撞见了。这一段令狐冲救仪琳的经过,由仪琳口中叙出,十分动人。这自然是金庸特有的本事,他善于从旁人的回叙中来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徐徐道出,层层挖掘,既显示出令狐冲的高风亮节,又让仪琳的单纯可爱跃然纸上。
尼姑接受的是宗教思想,一是要虔诚,二是要禁欲。对于第一条,仪琳整个身心都接受了;对于第二条,一个年轻美貌的尼姑的内心世界里因为闯入了一个令狐冲,便掀起她心灵深处的层层波澜。她自知尼姑不可动凡心,但又因为钦佩令狐冲而暗生爱念,自知不对,却又无法解脱。这种心理刻画十分成功。比如令狐冲身受重伤,口渴得很,想吃西瓜,仪琳对着瓜田犹豫再三,佛门弟子戒偷戒盗,她为令狐冲偷摘西瓜,岂不犯戒?但爱情的神奇力量终于战胜了宗教思想。仪琳摘瓜之时暗暗自责:“是我仪琳犯了戒律,这与令狐大哥无干!”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境界,恐怕在金庸笔下的女子中绝无仅有。
仪琳的故事,又引出她父亲不戒和尚与她母亲哑婆婆的一起风流韵事。当哑婆婆知晓了女儿的心事,不由蛮横起来,掳来令狐冲,强迫他当场娶仪琳。这一段故事,粗读引人发噱,但细细回味,却在笔墨间反衬出仪琳如同璞玉般的高尚人格。她起初不信令狐冲爱上自己,但当哑婆婆骗女儿说令狐冲已经出家当了和尚,她心中好难过,不愿令狐冲去当和尚;哑婆婆又说要让令狐冲当太监,仪琳更是坚决反对,她的理由是像令狐冲这般好人不能当太监。她明知令狐冲深爱小师妹岳灵珊,但从不嫉妒,她的心愿只有一个,只要令狐冲快乐,她就十分满足了。
我初识仪琳,只觉得这个纯洁无邪的小尼姑是《圣经》中的人物。
后来重读,又发现金庸写她确实合乎情理。因为她的心底无私,并不是没有内心冲突,只因她秉性太善良,又从小信仰宗教,她依靠这一精神支柱,战胜了各种诱惑。她在情窦初开、芳心萌动之际,进行了一次又一次内心的争斗,使处世宗旨始终不变,不愧“圣女”之美誉
后来,仪琳偶然中杀了岳不群,众人推她为恒山派掌门,她坚决推辞,可见她与令狐冲的精神境界十分相似,但金庸却让令狐冲与任盈盈结成伉俪。我对此大抱不平,如果仪琳与令狐冲结百年之好,岂不令人快哉!
岳不群
岳不群是个了不起的伪君子。
他的外表是君子,面如冠玉,一脸正气,颏下五绺长须,手执君子剑。他的谈吐与剑法一样,都是儒雅蕴藉,令见者自有景仰高山之情。他又处事谨慎,在各大门派中威信极高,谦逊宽容,颇有长者之风。
但这一切都是假的,一旦伪装的画皮揭去,岳不群成了一个真小人。
小人要打扮成君子,并非易事。首先,岳不群不是鼠目寸光之辈,他能洞察武林一切;其次,他又是自控能力极强的人,虽有野心,但表面上却能做得不露声色,不仅骗了徒儿,还让夫人宁中则与女儿岳灵珊都蒙在鼓里,这一手不是高明的伪君子做不出来,不是金庸这样的文学高手也写不出来。
金庸塑造岳不群,极有分寸。岳不群粉墨登场之前,先有徒弟衬托出华山派的正气凛然,从而为岳不群亮相作了一个铺垫。刘正风金盆洗手之际,岳不群大谈做人道德、江湖义气,字字铿锵有力,句句掷地有声,为众人所折服。后来,岳不群与人交手,处处保持君子之风,得饶人处且饶人,也令人叹为观止。他明知劳德诺是混入华山派的奸细,却故意容忍,借刀杀人,不露痕迹。如查岳不群不是伪君子,只怕林平之、令狐冲早就惨遭毒手,只因为他要戴着君子的面具处世,也就不敢轻易下手。可见,伪君子纵然可恨,但毕竟做事要给自己留一点余地。
古今中外名著中写伪君子的,可谓不少,有的是官场中的伪君子,有的是情场中的伪君子,但比起岳不群的眼力与手段,恐怕很少有人超过他。因为岳不群文武双全,又有谋略,又有武功,其伪装的本事,居然把历经江湖风浪、见多识广的方证大师与冲虚道长也骗过了,把他称为“正义的象征”。岳不群可谓是伪君子中的“帅才”。
由此可见,岳不群是小人,但又不是一般的小人。他是《笑傲江湖》中最有野心、也最有心机的小人。他终于夺得《辟邪剑谱》,但如愿以偿之后,岳不群又赢得了什么呢?他以阴谋起家,最后死在阴谋之中,他死而有憾。这个伪君子中的佼佼者在人生舞台上演完了最后一幕,留给读者无穷的回味。
野心是诱导人的天性走向深渊的魔鬼。一个人要赶走自己心中的魔鬼, 不妨从克制膨胀的贪欲做起, 并以岳不群的悲剧为鉴。
宁中则
宁中则是华山派掌门人岳不群的妻子,武功不凡,“无双无对,宁氏一剑”。她在教令狐冲学武时大显身手,面对强敌时又临危不惧,确实无愧“宁女侠”的美誉。
但宁中则令读者倾心的,不是她的武艺,而是她刚中有柔的性格。
她是一个好妻子,贤惠而温情;她又是一个好师娘,对华山弟子,尤其对令狐冲充满了慈爱。她的刚烈正气令人起敬;她的仁慈温柔委实可爱。
可惜“宁女侠”嫁了个伪君子,她与岳不群朝夕相处,居然对丈夫的阴险伎俩一无所知,一直到真相大白,她才不得不自杀而死。她的自杀,是一个善良女子的自尊心受到莫大伤害之后不得已而采取的解脱痛苦之法。
令狐冲的遇险,真正为他担心的是师娘宁中则。她的心与令狐冲一脉相通。众人都怀疑令狐冲,只有她相信自己徒弟的光明正大,纯净无瑕。
可惜她太少心机,又因为岳不群作伪的本事非同一般,于是她只能以死来结束她本该轰轰烈烈的一生。
女人的幸福,一半靠在男人身上,这虽然有点贬低女人的自身价值,但事实往往如此。宁女侠虽然有“宁氏一剑,天下无双”的本事,但她在处世上毕竟是被动的,随着丈夫的真面目大白于世,她也无颜在世上活下去。她不是以死殉情,而是因心灵上遭受莫大打击而失去了立足世上的勇气。
在古代,也不乏大义灭亲的壮举。洪承畴叛明降清,他的母亲拒不见这个获得荣华富贵的儿子;明末清初的李香君、柳如是,都是有见识、有正义感的歌妓,她们对丈夫的有辱气节,都表现出女人的刚烈。在这一点上,武艺高超的宁中则却比不上沦落风尘的青楼女子。可见,“女侠”
不一定指武林中的女流,真正的“侠义”还在人的内心深处。“侠”是一种品格,“侠”又是一种气节。
宁中则的悲剧至少证明了这一点。
岳灵珊
不知哪位哲人说过:“在爱情面前,任何理论都是荒谬的。”岳灵珊撇下令狐冲而爱上林平之,便是一例。
岳灵珊是华山派掌门岳不群的独生女,令狐冲的小师妹。她在《笑傲江湖》中出场时,假扮丑女,由于被人欺侮,林平之挺身而出,为她打抱不平,从而拉开了一场恶战的序幕。
女孩子在少女时代的爱情,大抵带有盲目性,但岳灵珊在初恋时爱上师兄令狐冲却并不盲目,因为令狐冲确有个性,心胸开朗,毫无杂念,是值得岳灵珊钟爱的。岳灵珊爱他也确实情挚意切。令狐冲被师父罚在玉女峰上面壁思过,岳灵珊瞒了父亲,上山送饭,在金庸笔下,这一段写得很有人情味。时间是大雪封山的一个黄昏,岳灵珊突然出现在鹅毛大雪中的悬崖上。为了送饭,她摔了一跤,饭篮掉入山谷,人也险遭不测。令狐冲看了又是感激又是怜惜,责怪她不该上山。岳灵珊说:“我挂念你没饭吃,再说..再说,我要见你。”寥寥数语,把一个纯情少女的爱情心态写得惟妙惟肖。看来他们心心相印,情投意合,爱情之路必然铺满了玫瑰,但事情的发展大出意外,最终岳灵珊竟爱上了林平之。
岳灵珊爱林平之什么?金庸没有细表。这恐怕是小说家很难言述的。富家公子林平之是个狠毒的小人,但他外貌英俊,肯吃苦,受尽折磨而报仇之志不衰,这恐怕也会使少女动心。不过,依我看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岳灵珊与令狐冲同门十几载,彼此太熟悉了。爱情本来就追求刺激与新鲜,林平之又是岳灵珊过去不曾见过的一类男人。岳灵珊的爱情的转移,也许与少女心理上这种连她自己也未必意识到的隐秘的变化有关。
岳灵珊是个深情女子,她一旦倾心于林平之,就会豁出命去相爱,甚至当她发现了林平之的种种古怪行为之后,也不加深究,依旧一往情深,直至死在林平之手下,还竭力为心爱的人辩护。现代人恐怕对此不大好理解,但在古代女子中却是屡见不鲜。
岳灵珊的人生旅程,前一段充满了鲜花,后一段则经历情感上的跌宕起伏。她的死似乎有点不值得,这是局外人的感叹,局内人也许“死而不侮”,这大概就是爱情本身无法言喻的最好说明。
林平之
林平之这个人物的命运大起大落,因此读者对他的看法恐怕和我一样,也是先褒后贬,厌恶中略带惋惜。
初看林平之,这位福威镖局的少爷,有七分任性三分正气。他路见不平,见义勇为,出手相救假扮丑女的岳灵珊的一节,足见他有几分可爱之处。
再看林平之,镖局被毁,家破人亡,浪迹江湖,身处危境,却浩然正气尚存,艺不高胆却很大,敢与余沧海横眉,至死不肯给木高峰磕头,拼死为令狐冲助上一臂之力,这个少年的所作所为颇令人起敬。
三看林平之,他已投在岳不群门下,浑身上下都是复仇的热血,为了报仇雪耻,“引刀自宫”,终于练成了辟邪剑法。可怜他虽成了武林高手,却又变成一个心理畸形的男人,他恨世上所有的人,包括深爱他的岳灵珊。林平之终于在大起大落中再塑了他的个性,成为一个不可救药的悲剧人物。
合上《笑傲江湖》,林平之的形象跃然纸上。一个天真的富家子弟,居然变成虚伪而残忍的狠毒之辈。他杀死热恋他的少女岳灵珊,成了一个心理变态的复仇狂。
林平之纵然成了反面人物,但他的所作所为,从封建伦理关系上去分析,似乎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他忍受了极大的痛苦,最终为父母报仇雪耻,不愧为林家的后代;但从今天的道德观念上去认识,他自然只能属于可怜的性变态者。
复仇,是武侠小说中一个常见的主题,但优秀的武侠小说总是通过人物形象的突变来揭示复仇的可怕性。林平之心灵的畸形,正说明金庸小说的境界高于其他二三流武侠小说,由此可见,“金学研究”的产生决非偶然。
刘正风
刘正风“金盆洗手”一幕,读来惊心动魄,又令人叹息不已。
这位衡山派的高手突然宣布退出江湖,这是令人惊叹处之一;刘正风不仅退出武林,而且还接受了朝廷授予的参将之职,这是令人惊叹处之二。五岳各派掌门人对此大惑不解,原因是刘正风一向操守谨严,为人光明磊落,且武功卓绝,像他这样一个义薄云天的铮铮男子汉居然会希罕一个芝麻绿豆官,会选择一条贪图升官发财的道路,这当然令武林中人大为惊叹而产生怀疑了。
答案是刘正风结交了一位魔教中人。他与魔教长老曲洋由琴瑟唱和而心意相通,于是结为知音。他自知五岳剑派与魔教之间必有一场恶战。
一边是他的同盟师父兄弟,一边是他的知交好友,刘正风夹在当中,左右为难,这才出此下策,以金盆洗手,去捐了一个武官自污。他的苦心只是为了置身于腥风血雨的斗殴之外,不料这种躲避矛盾的办法也行不通。
嵩山派掌门人左冷禅设下毒计,连下杀手;刘正风为了曲洋,弟子死于非命,连妻子儿女都惨遭不幸。这一场戏,表面上是写名门正派严惩刘正风的背叛行为,其实是写出了以左冷禅为首的嵩山派的狠毒凶残,反而激起读者对刘正风的同情,对名门正派的鄙视与愤恨。主持正义的定逸师太终于看不下去,出手相助不成,带领群尼含愤出走。
刘正风为结交一个朋友,弄得家破人亡。读者不免对这种私人情谊的可信性表示怀疑。金庸写刘正风与曲洋,当然有史借鉴,古代伯牙弹琴为钟子期所赏识,成为知音,钟子期卒,伯牙破琴断弦。但问题是刘正风结交的曲洋,是江湖上视为*的长老,连定逸师太也认为刘正风不可与武功阴毒的魔教中人相交。对此刘正风自有刘正风的解释:“言语文字可以撒谎作伪,琴瑟之音却是心声,万万装不得假。”因为我辈不知音乐之妙,也无从反驳刘正风的高论了。但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这一名言在这部小说中有了形象的注脚。
金庸后来写曲洋出手相救令狐冲,不愿滥杀无辜,处处为刘正风牺牲妻儿的行为作注脚。曲洋也因为刘正风为自己落得家破人亡而大为内疚,但刘正风依然认定:“此辈俗人,怎懂得你我以音律相交的高情雅致?”他们二人临终之前,琴箫合奏了一次《笑傲江湖之曲》。可见,刘正风与曲洋的志趣与胸怀不是凡人所具备的。
刘正风“金盆洗手”的故事,其实是整部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嵩山派、华山派、恒山派的头目相继亮相,为他们以后的归宿埋下了伏笔,其旨意便是说明名门正派未必是君子,邪道魔教中也有好人善者;而刘正风全家老幼惨遭灭门*的结局,大大增强了这种艺术感染力。
莫大先生
五岳剑派中的衡山派高手,居然都是音乐爱好者。
莫大先生与刘正风这对师兄弟,表面上看来相似,都有极高的演奏技能,其实形似而神不似,有地下天上之别。
我们不妨从琴音来识别二人。刘正风,临终前与曲洋同奏一曲《笑傲江湖》而长逝。他奏的曲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正如他的为人光明磊落,正气凛然。纵然在嵩山派的围攻下,刘正风依旧临危不惧,言辞掷地有声,那股正气融入琴音之中,自然高雅脱俗。因此他是一个天上人物。
莫大先生则不同。他瘦得像痨病鬼,外貌猥琐,使一把又薄又窄的利剑,剑法怪异,如出洞灵蛇,颤动不绝。他杀大嵩阳手费彬,也是搞突然偷袭,先将剑光罩住对方,其剑法变幻,犹如鬼魅。莫大先生杀了费彬后又悄然退去,真是来去匆匆,给人一种神秘感。
曲洋对莫大先生的高超剑法甚为钦佩,但对他
演奏的《潇湘夜雨》大感失望。曲洋如是评价:“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也太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对此也有同感,说:
“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由此从琴音的格调来对比,便知莫大先生与刘正风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莫大先生凄苦哀怨的琴音,令人想起阴森森的地狱之声。也正因为莫大先生是地狱中人,他的行踪才会如此神出鬼没。他纵然出手相救师弟刘正风,以后又几次帮令狐冲的忙,并推倒世俗之见,为令狐冲与任盈盈成婚时演奏一曲《凤求凰》,但这一切都是暗中相助,他始终不肯公开露面。无论是杀人还是救人,他都不愿显示自己的本来面目。
平心而论,莫大先生不失为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也有古道热肠,也好打不平;但是,身怀绝技的莫大先生,又实在称不上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从他悲怆的琴音来猜测,莫大先生也许因为自己长相猥琐,也许因为忧郁古怪的性格所致,或者他曾在生活中遭受了罕见的不幸命运摆布,这一些原因不知金庸可曾替莫大先生设想过?
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男子》一书中指出莫大先生面对乱世,处于一种不能进也不能退的无可奈何的境地。凡人处于这种境地,岂不可悲!
左冷禅
金庸塑*面人物很讲究层次。
《笑傲江湖》中最早露面的反面角色是青城派松风观主余沧海。余沧海杀害林平之一家的手段,既狠毒又残忍,而且带有恐怖色彩;但一到左冷禅上台亮相,余沧海也就无戏可唱了。
左冷禅是个有能量的反面人物。他一是打着“名门正派”的旗号,二是仗着嵩山派五岳盟主的地位。他为了实现自己独霸武林的野心,大干杀戮的勾当。左冷禅惨杀刘正风一家,其实并不是因为刘正风与魔教中人曲洋结为好友,而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从而巩固他在“名门正派”中的领导地位。后来,他又暗布埋伏,掳杀恒山派弟子,以蒙面强盗去袭击华山派弟子,手段之卑劣,正合任我行对他的评价:鬼鬼祟祟。
与他争霸的岳不群,是他最大的敌手。这一点他当然不会不知道,因此他早就派劳德诺到华山派去卧底。这一手不能说不高明,但他最终还是输给了岳不群,因为左冷禅在“杀戮”上比岳不群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若论玩阴谋,他确实比岳不群差一个档次。他手段狠毒,惨无人道,在杀戮刘正风一家时,连天真的小孩子也不放过,无所顾忌地杀人,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但这种恶人缺少耐性,也缺少一种迷惑人的欺骗性,因此他一出场,就让明眼人看出其恶人的真面目。再则,江湖险恶,武林多变,左冷禅企图凭一味杀戮称霸武林,是很难成大气候的。
头儿任我行曾说左冷禅武功了得,心机也深,但终究不是英雄行径。左冷禅其实也不在乎当英雄。他是一个十足的功利主义者,不像岳不群又想摘桃子,又要装门面。因此他在某种程度上更能激起读者的憎恶与仇视。他在残杀无辜上也比岳不群更残忍、更凶恶,在两个“小人”之中要选择一个较好的“小人”,我只能投岳不群一票。
左冷禅的可怕在于他永远不甘心失败,他在败给岳不群之后,不会像慕容复(《天龙八部》中的反面人物)那样发疯。他惊怒之下,冷静退场,时时想卷土重来。对现实生活中的这类“小人”,我们切不可取宽恕的态度。
金庸写左冷禅与岳不群,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揭示反面形象的个性。一个是凶狠成性,一个是道貌岸然,两人终于殊途同归;而共同的命运又揭示了“名门正派”中也有恶人,而“魔教邪派”中也不乏好
不戒和尚
不戒和尚这个人物,粗看似乎脱胎于《水浒》中的鲁智深,他们都有粗鲁犷悍、敢作敢为的一面,又都是武艺惊人的高手;但金庸写“花和尚”比施耐庵更注重于刻画人情味。不戒和尚的痴情与父爱,都是毫无牵挂的鲁智深所没有的。
金庸写不戒和尚出场一幕戏,十分精彩。令狐冲身受重伤,对他一往情深的仪琳心中着急万分。这时嵩山派高手狄修欲置仪琳于死地,刚一出手,就被一个胖和尚扼住咽喉,这个七尺高的胖和尚正是仪琳的生父不戒和尚。
不戒和尚本来是杀猪屠夫,因为看中了一个美貌的尼姑,心中便产生了奇怪的念头:“尼姑不爱屠夫,多半会爱和尚。”于是因爱出家。后来,其妻哑婆婆因妒出走,不戒和尚居然为她奔走天涯。这份痴情大可列入武林情人辞典。
我喜欢不戒和尚,因为他虽然出言粗俗,但对女儿爱之甚深。他听说女儿爱上了令狐冲,便动用一切手段把令狐冲捉来,为了给令狐冲治病,累得衣裤湿透。不戒和尚的有趣之处,是处处弄巧成拙,他用真气灌入令狐冲体内,害得令狐冲大吃苦头。这种“拉郎配”的把戏,也只有不戒和尚才做得出来。他自称丈人老头,又把女儿的心事在令狐冲面前全部吐露出来,他对仪琳说:“你日思夜想地记挂着他,难道不是想嫁给他做老婆?就算嫁不成,难道不想跟他生个美貌的小尼姑?”害得仪琳害羞不已。真是一个有趣之极的父亲。
不戒和尚与他的醋娘子哑婆婆的故事,也令人发噱。不戒和尚与哑婆婆(其实她装聋作哑)生下仪琳之后,一天,不戒和尚抱着女儿在晒太阳。有个美貌少妇见大和尚抱个女娃娃,心生好奇,与不戒和尚说了几句话。不戒和尚天生好开玩笑,几句戏言,居然让哑婆婆大发醋劲,她一怒之下,写下“负心薄幸,好色无厌”八个字,扔下丈夫与女儿一走了事。
由此可见哑婆婆确是个性子刚烈的醋缸子。后来,哑婆婆行走江湖,凡见到男子稍有轻薄之行,就视作淫棍给予教训,连令狐冲也不明不白地被她侮辱一番。
不戒和尚与哑婆婆后来竟重归于好。金庸这样写,其实合乎逻辑,因为这对夫妻看来大闹矛盾,其实他们有着许多共同点:脑筋都容易搭错,为了女儿的婚事都强迫令狐冲做女婿,在思想上又都是不合常理。不戒和尚比妻子可爱之处,就是更加旷达开放,比如他听说令狐冲与任盈盈已结为夫妻,居然有意让女儿当令狐公子的偏房,这种丈人老头倒是罕见。
桃谷六仙
桃谷六仙是六胞胎孪生兄弟。因为他们行动一致,心思相通,连语言与口气也如出一辙,实在分不出彼此,我索性把他们作为一个人来点评。
在金庸小说人物中,桃谷六仙是写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典型之一。这六个傻得可爱的怪人,为这部波澜起伏、扣人心弦的小说平添了诙谐的趣味。
如若单论武功,桃谷六仙不能不算一流高手。他们武功怪异,六个人又配合得天衣无缝,同时出手,常令对手不知所措;但胜负不能仅看武功高低,应以智取为高。在这方面,天真如稚童的桃谷六仙,既无心机,又无谋略,被人作弄了还自似为做了一件聪明事。桃谷六他又往往好心做错事,他们给令狐冲治病,乱治一通,把他治得死去活来。最有趣的是他们的胡言乱语,互相抬杠。比如见了“杨公再兴之神位”,一个说是纪念杨四郎,另一个说是纪念杨七郎,还有一个杜撰出个“杨公再”来,争得不亦乐乎,叫人忍俊不禁。
桃谷六仙见识极低,但个个口齿伶俐,歪理十足。有一次华山派掌门岳不群嫌他们;啰嗦,想把桃谷六仙赶走,便自称自己好静,不想听他们乱说一通,不料此话刚刚出口,桃谷六仙就大谈嘴巴的用处,使岳不群对六兄弟的强词夺理只能甘心认输,闭口不言。
桃谷六仙的可爱,不仅仅在于他们的语言好笑,我欣赏这类人物是因为他们心地极其善良,他们表面上凶蛮得很,其实内心诚实,很讲义气。
为了救令狐冲,恭恭敬敬去请大夫平一指/">平一指,平一指让他们乖乖坐在船上,他们就不敢乱说乱动。桃谷六仙自称是彬彬君子,这当然是戏谑之词,但他们淳厚的本性,与真君子的胸怀也相差无几,因为他们从无害人之心。
金庸写活桃谷六仙,是借鉴了中国古代话本小说的艺术手法。《隋唐演义》中的程咬金,《英烈传》中的胡大海,《水浒》中的李逵,都是噱得可爱的戆大。金庸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塑造了六个叫人笑也不是、哭也不是的有趣人物,在剑拔弩张中制造了一点轻松情调。当然桃谷六仙的斗嘴谑语,也只有金庸想得出来。
据《吉尼斯世界之最大全》记载,多胞胎的寿命大多极短,平均五千万对双胞胎中只有一对可活到一百岁。至于六胞胎能同时活到五十岁的,至今还未见到。桃谷六仙居然活了六七十岁,还有这么高的武功,大可列入最新版的《吉尼斯世界之最大全》。
田伯光
旧武侠小说中的反面角色,除了奸臣佞人、无赖泼皮,要数采花大盗最令人深恶痛绝。
田伯光在《笑傲江湖》中一亮相,读者便认定他是《三侠五义》中那个花蝴蝶花冲之流的淫棍;但再读下去,才发现中了金庸的圈套,因为这个出了名的“采花贼”,其实是个假坏人。
新编的《武侠大观》一书中,有一条“采花贼”条目,其定义是指专门利用武功强奸民女。以此来对照田伯光,田伯光实在不够格。正如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男子》一书中论及:读完全书并未发现田伯光有采花之行径。他擒住了仪琳,心生欲念,却未动手动脚。他客客气气地爱慕仪琳,决不做强扭苦瓜之行。
读者对田伯光不反感,是因为发现他有诸多可爱之处。比如他举止坦荡,对自己的欲念并不隐讳;又比如他既重义气又讲信义,他与令狐冲对打,几次可置对方于死地,但因为有约定在先,居然表现出极高的君子风度。当然田伯光最令人可敬的是,他宁可受桃谷六仙“痛加折磨”,拼死不讲出令狐冲告诉他的秘密。当令狐冲问起此事,田伯光只轻描淡写说了痛加折磨”四个字,颇有大丈夫气概。
读者对田伯光有好感,还因为他终于成了令狐冲的朋友。田伯光中毒之后,也表现出不凡的洒脱,他对令狐冲说:“田某纵横江湖,生平无一知己,与令狐兄一起死在这里,倒也开心。”临死前还想与令冲冲握一握手,可见他对自己过去的恶行已有了认识。从气质上去分析,田伯光能与令狐冲成为朋友,也有思想上的联系,尽管他过去有轻薄的行为,但他言行疏狂不羁,有一仲豪气贯虹的气概,也与令狐冲的作为有相通之处。
在一部《笑傲江湖》中,田伯光还是一个滑稽的角色。他为不戒和尚所制服,去寻找令狐冲一节,颇为好看。后来他打赌输了,甘心情愿认仪琳做师父,也有趣之极。
金庸通过塑造田伯光这个艺术典型,写出了一个人的两面性,也说明坏人是可以转变为好人的。
分析田伯光这人物也很有意思。采花贼用强制的手段奸淫妇女虽然可恶,但像福公子这类达官贵人,用权势、金钱、用手腕来勾引和玩弄女人,他们算不算采花大盗呢?马春花被福公子占据了身子,还占据了心灵,并且至死不悟。这类达官贵人行径不是比采花贼更令人愤慨吗?
任我行
我读任我行的故事,很自然地把这位武林高手与三国时的乱世枭雄曹操联系起来。
任我行确实与曹操有相像之处。
第一,任我行谈吐豪迈,不拘小节,专横骄傲,处事不合常理,与曹操的性格特征相似。
第二,任我行与曹操都极有心机,识见非凡,谋略颇高,只讲目的而不择手段,比如任我行骗令狐冲代他坐牢两个月,又比如设计害东方不败,都与奸诈的曹操酷肖。
第三,任我行被东方不败*在西湖地牢十二年,受尽种种折磨,都不气馁,居然练成了绝世武功“吸星大法”,这也与曹操起兵后屡次失利而重整旗鼓的雄心壮志相合。
第四,曹操打天下时礼贤下士,求才若渴,一旦功成名就,便诛杀功臣荀彧、荀攸;而任我行一方面反对小人吹捧,另一方面又落入谀词的包围之中。这种不能免俗的下场,曹操与任我行可谓形似神合。
一个是历史人物,一个是文学人物,但从性格上去探究,我们可以找到他们性格相似的思想根源。
任我行是个快意恩仇、杀人如麻的男子汉,他的城府与谋略均高于武功,透过这些表层的特征,可以知道任我行是个有野心的人,他想独霸武林、扬名青史,在本质上与曹操一统天下、建功立业的抱负是一致的。
他们都不甘寂寞,不甘虚度人生,为了求取功利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忍耐力,可以使用种种为正人君子所不齿的手段。他们一方面显示英武的气概、过人的急智和临危不惧的风度,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凶残、狠毒、阴险与唯我独尊的某些*者的性格特征。
尽管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把曹操塑造成大白脸,但曹操毕竟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能够在军阀混战中以弱胜强,统一北方,发展文化,这些都是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任我行的某些性格特征惹人反感,但读完《笑傲江湖》,读者也会和令狐冲一样承认他是一位罕见的大豪杰。任我行在处事上,确有超越常人气度的可贵之处,比如他认为自己生平最可佩服的三个半人中,第一位就是把他关在西湖黑牢中的对手东方不败。这一点也与曹操极相似,曹操在“煮酒论英雄”中就称赞过刘备是英雄,又发出了“生子当如孙仲谋”的感慨;可见他们都有深远的目光与宽宏的胸怀。
没有这些过人之处, 曹操与任我行也就称不上是一代枭雄了。
东方不败
只要不是一个同性恋者,对东方不败的嗲声嗲气的神态以及关在绣房中学做女人的种种表现,不能不持反感的态度。
东方不败是靠阴谋代任我行当上魔教教主的。他原来只是任我行手下的小头目,后来被任我行一手提拔起来。东方不败利用任我行专心苦研“吸星大法”,乘机发动政变,把任我行关入黑牢,于是自己当上了教主。
照理来说,东方不败应该吸取任我行的教训,但人类的思想感情并不能完全纳入理智的轨道。他夺取权力之后又对权力失去兴趣,步任我行后尘,对《葵花宝典》着了迷。要学习《葵花宝典》中神奇的武功,首先要“挥剑自宫”,男人变成女人。由于这种性变态,东方不败不仅羡慕当一个女人的种种好处,还迷上了杨莲亭这样一个弄权的小人,于是东方不败终于败得一塌糊涂。
任我行、东方不败的命运,似乎都在昭示一个道理:对武功入迷会毁了一个人。这似乎不可思议,其实正与金庸写武侠小说的宗旨相合。金庸推崇的是侠义而不是武功。如果真正练成了绝世武功而不讲侠义之道,当然称不上是义薄云天的大侠。
东方不败的悲剧比任我行更有典型性。他与杨莲亭的缠绵关系,在点像历史上皇帝对太监的倚重。宦官弄权造成的政治悲剧,可从《笑傲江湖》中领略到。东方不败不理武林中事,任杨莲亭在外胡作非为。与东方不败有生死交情的童百熊,最后惨死在东方不败手中,倒像历史上的忠臣义士被昏君无情处死一样令人悲愤。由此可见,金庸写武侠小说并非只是供读者消遣,如果细细探究,武林中的故事原来也寓含值得鉴的历史教训。
东方不败是个可悲的艺术典型,但他身上也表现出许多不同凡响之处。比如他当对擒住任我行,并没有一剑斩了这个可怕的对手,而是把他*起来,又让江南四友给他送水送饭,这或许是他想慢慢折磨任我行;但东方不败对任我行的女儿任盈盈始终不错,他没有斩草除根。我想他一方面对除掉任我行一事毕竟有点内疚,另一方面他又时时羡慕做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的幸福。还有东方不败与任我行等四人交手之际,也显出他的大家风范。他本来足以战胜四大高手,只因为有同性恋的怪癖,杨莲亭受伤让他分心,以致落败。东方不败与其说输在任我行手中,不如说死在杨莲亭手中更恰当。但可怜的东方不败临死前还在为“宠男”求情,这个武林中同性恋故事读得人又恶心又叹息。
向问天
东方不败曾对向问天说:“日月神教之中,除了任我行和我东方不败之外,要算你是个人才了。”此论把向问天列为日月神教的第三号人物。
如以武功而言,这排列也算妥切,但如从一个人的人品以及各方面来衡量,向问天其实还在任我行与东方不败之上。
应该承认,日月神教的三位主角确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武功特高、性格倨傲、又具谋略的一流人物,尤其在只求目的而不择手段这一点上,更是如出一辙;但比较而言,向问天是个可交的人物。
向问天在魔教中与曲洋并列,他自然比不上曲洋脱俗。他自称“天王老子”,性格凶悍不驯,但究其思想境界,向问天又对名利看得比较淡薄。他几次出手相救令狐冲,只因为这个年轻后生仗义,够朋友。他后来与令狐冲结为兄弟,情同手足,他劝令狐冲当日月神教教主,令狐冲不允,向问天发表了一席高见:“名门正派中也有邪恶之辈,魔教邪派中也不乏好人善者。你一旦当上教主,只要对内整顿,也可让*转化为正教。”
这种思想境界自然是东方不败、任我行所没有达到的。
金庸写向问天出场极有气势。他是一个白衣老者,容貌清癯,颏下疏疏朗朗一丛花白长须,纵然双手之间系着一根铁链,依然手持酒杯,开怀豪饮。他出手如风,功夫好俊,谈吐爽朗恣肆,像个粗人,其实应变能力极强,比如正邪两派人物追杀向问天与令狐冲,向问天故意说自己中了飞锥,似乎身受重伤,急得令狐冲大惊失色,待追兵逼近,向问天随手使出“满天花雨”的暗器,将敌手全部杀尽。从中可见此人的狡诈与老谋深算。
向问天神力惊人,但不是勇而无谋之辈。我以为他有一点像明末农民领袖张献忠,只是他的野心没有张献忠大。《笑傲江湖》收尾时,向问天收敛了霸气,谈吐文雅了许多,似乎真的已经改邪归正,其实从艺术典型而言,后期的向问天反而失去了光彩与特色。
金庸写向问天,处处与令狐冲对比。令狐冲也是疏狂豪爽之辈,但其一言一行决不违反做人原则,宁可玉碎,也不使用任何卑鄙的手段;向问天则完全不同。由此写出两人思想境界之高低。在某种意义上说,威风凛凛、武艺惊人的向问天只能是令狐冲的一个配角。这便是“武”与“侠”之间的最大差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