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科举制度简介 宋朝是怎样对待连续未考中者
在科举考试设计上,宋朝更注重录取的公平性,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宋真宗赵恒曾就科举中的不公表态:“贡举谤议,前代不免。朕今召所谓势家子弟者,别坐就试。”宋代对“官二代”特有的“别试”,由此而来。
在公平方面,宋朝的录取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录取名额向平民、庶族倾斜——科举的平民化,让一般学子有了出人头地的机会;二是扩招,增加录取名额。
其实,宋朝建国之初的录取率也不是很高,每年被录取的进士仅一二十人,赵光义(太宗)登上大位后,大幅增加录取名额。据《续资治通鉴·宋纪九》,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录取进士109人、诸科207人,加上特奏名和诸科赐同进士出身人数,共录500人,创了纪录。
在这次考试前,赵光义说了这样一番话:“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可见,朝廷选拔人才的心情很急迫。当年参加应试的多达5300余人,基本上按赵光义10%左右的录取比例要求来录取。这一录取比例在当时是相当高的,当时大臣薛居正上奏书称:“取人太多,用人太骤”。
事实证明,赵光义的扩招是有眼光的,在太平兴国二年录取的学子中,出了好多名人、重臣,如后位至宰相高位的政治家吕蒙正,在109人进士名单中是一甲第一名,即俗话说的状元,可以讲,没有朝廷向“寒人”倾斜的录取制度,吕蒙正想出人头地很难。
宋朝录取人数最多的一次是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据《宋史·选举志一》记载,这一年进士诸科录取了740多人,其中特奏名900余人;此外,还赐予河北进士诸科350余人,又从落榜生中补录500余人。
“特奏名”是宋朝独特的录取政策,用来照顾录取老的考生,宋初赵匡胤规定:凡应试十五举以上未被录取的,可不再经过考试,特赐本科出身,这是少见的照顾性质的“破格录取”,名副其实的“恩科”。
因为录取率高,宋朝大概是中国古代是最容易金榜题名的朝代。在利好刺激下,宋朝考试人口剧增。据《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上的统计数字,仅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全国各地参加解试的考生就有10万之多。